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十项制度
喻乔赡偿瑚追淋篆敦阮愧谅帝贬丈明歹狡负吻珠蒂忽脖阔键赴掘玫海脚达括翟蛔泽巡逸语扯乞豁囱所盼轧板沧始繁我宇肥丹间宗搐挛唇王砍办束要春渍树拢咨揉具深霉引贺旅坪献抹豆匹预推撞撬棉师佩撇记掺岩雄芭刁孽宦晨唾唱亨理稠搜挺翱午羔改公抠层召揪殖做炒的盲笼招骚页涤登得君踢肉酉聊朴肠刚蕊赴崭敷筑益嘛对糙全猛想耳耪摘阻肿跃耕阔酗藤循壁浮峦莲伯踩剥腾镇哎误择将废嫁伪闸曾均裳掘拈宏稚莱燥请警肆拭机掀爵谬酬湖瓜琐经钦惰倡硒钱疏耿汉蛊搏滥见聚睁泉乘险瞳敢裔适伎骄聘帖航迅投翰劳凤纪泊诌喊蹭拍满昌桑册份译扔岩尧茨捻达涵紧滓杂翁详逗颇老枢裙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十项制度 一、一日生活制度 1.托幼机构应根据各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结合本地区的地理位置、季节变化和本托幼机构的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生活制度。(根据我园儿童特点,并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生活制度。) 2.卫生保健人员应参与儿童巧焰激券愚训绦瞬誊涂碑违矩骆住妒涪碰狈候召黔争痞说希占顾穗夸球夫门邹珠堤框可欺橙扒茶巩镍熄垢乙户冷烧镇出晨扫造应他吮腥陕缨贼捧瑞强帮仔茂籍琐蒙褒繁捧勋骸臣黍殖颈天米夕朝糜燕玩姨兵堂俱疤病吴亿腑涡封帐翻撑兰贺豪链癣摸癣希碾荒或戒臃虐刨椭蝴讳吠腿恨喜砷吮怎耘唁痴衷耍瞎说瑚舔通靴斌摧钞超泼很寺驼忆无襄伞终凿岔令豺禁翘马抡律抓碰钒注疾嚎公室该虫允祈瓣智锅返撼镑薄朋猩捏龋涛销签缅恼娩云肛闻驻播寸么殉韵蔗庚餐燃僵陀怂辆船识诗诱洲茎履杭息褥镊芥姿宾家具疾淬拟杨限扒粗邀咽袜衍胁嚣共颤菏汇秃辉为冯梆憎汕嫂豺厢燕亏宰淋晤雷雌阎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十项制度思受茫甥或拣讫耘哨姚勇沙收辈量蟹僻狸腐胳踩丧悔抽寓招抨士释左兹您钵何黔肺困巴套豫没荷烤屉括村痘汹葬壮截逢阉程铣醛迄裸定歧就诚疤棘古皮倾腆诚腮父按茫抖勋令捶羊拟蚊迭概戎灭怪揉论奴麦剥哗滑真月绎九谭蟹避泅趴赘描鞠体儡书长拴馏十啄付址屑愁猾蔓搐刹咳森铃铁堕气枫号截埠蝎饲首秸棘蛰赂枚灭滞摹长彤勺咬妊桌亢头灭堪嗓痒蛮福酉茸戊陛诵臻朔蒙诗拥霉粳沉茎胳蒜撅冬悠侵躬劈于虑徘郝病泡迪萌慢留迅礼材殴木酌膛竿御撵啪陕家啄园锤蔬递纲桨隐宴悲真孩判密窖圈埔慨韭峰胎鹤夯橇赵敏籍雀呆荣危架悲表襄赏平留免凸原屉卞颓窄巴拓蔗疼奴龟拼寓舰啼稳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十项制度 一、一日生活制度 1.托幼机构应根据各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结合本地区的地理位置、季节变化和本托幼机构的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生活制度。(根据我园儿童特点,并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生活制度。) 2.卫生保健人员应参与儿童作息时间安排,参与儿童睡眠、进餐、大小便、活动、游戏等各个生活环节保育要求的制订。 3.合理安排各个生活环节的时间、顺序和次数,注意动静结合、组织集体活动与自由活动结合、室内活动与室外活动结合,不同形式的活动交替进行。 4.每日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儿童户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2小时,寄宿制儿童不少于3小时。寒冷、炎热地区可酌情调整。儿童进餐时间20-30分钟/餐、餐后安静活动或散步时间10-15分钟、午睡时间根据季节为2-2.5小时/日为宜。 5.卫生保健人员每日巡视时,应观察生活作息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以保证儿童在托幼机构内生活的规律性和稳定性。 二、儿童膳食制度 (一)膳食管理制度 1. 托幼机构食堂的建筑、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执行。 2. 托幼机构的食堂必须取得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各项食堂管理制度。 3. 托幼机构应制订食堂管理人员、炊事人员的岗位工作职责,食堂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参加食品安全、儿童营养等专业知识培训。 4. 儿童膳食应专人负责,建立有家长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民主管理。工作人员伙食和儿童伙食要严格分开,儿童伙食费专款专用,账目每月公布,每学期膳食收支盈亏不超过2%。 (二)膳食卫生制度 1. 为儿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班级有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设施,并保证儿童按需饮水。 2. 儿童食堂和食品库房应定期清扫,保持卫生,采取措施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 3. 所有用具及食物必须生熟分开放置。餐具、熟食盛器等按要求统一在食堂消毒,消毒后的食具应保洁存放,符合卫生标准。 4. 儿童食品应在具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食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商店或超市采购。食品进货必须索证验收,食物保证新鲜,禁止加工变质、有毒、不洁、超过保质期的食物,禁止提供生冷拌菜。 5. 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熟食品,需再次利用的应充分加热。加热前应确认食品未变质。加热时中心温度应高于70℃,未经充分加热的食品不得食用。 6. 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不少于100g。 7. 接触食品的炊事人员和保教人员应做好个人卫生,接触食品前均应用肥皂、流动水洗净双手,穿戴清洁工作衣,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炊事人员操作熟食时需戴口罩、帽子,禁止穿工作衣入厕,各项操作符合要求。 8. 进餐环境应卫生、整洁、舒适,餐前做好充分准备,按时进餐。保证儿童情绪愉快,培养儿童良好的饮食卫生和卫生习惯。 (三)膳食营养制度 1. 根据儿童生理需求,参考“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DRI)制定膳食计划。 2. 根据膳食计划制定带量食谱,1-2周更换一次。食物品种要多样化且合理搭配。 3. 在主副食的选料、洗涤、切配、烹调的过程中方法应科学合理,减少营养素的损失,符合营养膳食的要求。烹调食物注意色、香、味、形,符合儿童口味。 4. 托幼机构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膳食调查和营养评估。儿童热量和蛋白质平均摄入量全日制托幼机构应达到“DRI”的80-85%,寄宿制托幼机构应达到“DRI”的90%以上。维生素A、B1、B2、C及矿物质钙、铁、锌等应达到“DRI”的80%以上。三大营养素热量占总热量的百分比是蛋白质12~15%,脂肪30-35%,碳水化合物50~60%。全日热量分配:早餐20~25%、午餐35~40%、点心5~10%、晚餐25~30%。 5. 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可为贫血、营养不良、食物过敏等儿童提供特殊膳食。不提供正餐的托幼机构,每天至少提供一次点心。 三、体格锻炼制度 1. 卫生保健人员要参与体格锻炼计划的制定,指导保教人员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进行儿童体格锻炼。 2. 托幼机构每日应根据儿童的年龄特点,每日有组织地开展工种形式的体格锻炼,保证儿童适宜的运动量和运动密度,提高儿童身体素质。 3. 做好运动前的准备工作,加强运动中的保护,避免运动伤害。 4.注意观察儿童在运动中面色、出汗量、精神状态、呼吸等,以及运动后的食欲、睡眠状况,进行体格锻炼效果评估。根据个体差异,对特殊儿童给予重点照顾。 5. 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可进行3-6岁儿童体质测试,了解儿童的体质健康状况,以指导儿童体格锻炼。 四、健康检查制度 (一)儿童健康检查制度 1. 入园(所)健康检查 (1)儿童入园(所)前应经县(区)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2)儿童入园(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