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取缔海洋涉渔三无船舶攻坚行动方案
清理取缔海洋涉渔“三无”船舶攻坚行动方案清理取缔海洋涉渔“三无”船舶攻坚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清理取缔海洋渔业非法产能工作部署, 清除渔业安全 生产和涉外渔业管控重大隐患, 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和部署, 即日起至 XX 年年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清理取缔海洋涉渔“三无”船舶(指 无船名号、无船籍港、无船舶证书的船舶)攻坚行动。特制定行动方 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一、组织领导 清理取缔海洋涉渔“三无”船舶攻坚行动按“属地管理、党委领 导、政府主抓、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的原则组织开展。工委管委成 立由吕晓东同志任组长, 汤华海同志任副组长, 工委宣传部、 政法委、 经发、财政、市场监管、法院、检察院、公安边防、农经、审计等部 门和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 负责清理取缔海洋涉 渔“三无”船舶攻坚行动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重大决策和检查督 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经局,王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 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及时调度分析、科学评估行动进展情况,牵头做 好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和督办考核,就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请示 汇报。各镇、街道也要抓紧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确保工作部署和工作 责任迅速、准确落实到位。 二、行动目标二、行动目标 全面彻底、平稳有序推进清理取缔海洋涉渔“三无”船舶攻坚行 动。XX 年年底前,全区管辖范围内海洋涉渔“三无”船舶全部清理 完毕。XX 年 4 月底,全区排查出的养殖证到期不予换发新证养殖渔 船和公安边防登记管理涉渔船舶全部清理完毕。XX 年 6 月 25 日前, 进一步巩固深化行动成果,清理解决历史遗留的其他非法渔船等问 题,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全面加强渔船严管严控,有效杜绝海洋涉渔 “三无”船舶问题反弹。 三、行动安排三、行动安排 (一)清理取缔海洋涉渔“三无”船舶攻坚行动。(一)清理取缔海洋涉渔“三无”船舶攻坚行动。 1.摸底排查(即日起至XX 年 10 月 31 日) 。以镇、街道为单位, 通过走访调查、群众举报、鼓励主动上交等方式对辖区内所有海洋涉 渔“三无”船舶开展网格化、 精细化摸底排查。对发现的涉嫌海洋涉 渔“三无”船舶,由各镇、街道集中看管,统一登记造册后报区领导 小组办公室,确保不漏一船。 2.调查核实(XX 年 11 月 1 日至 11 月 18 日) 。由农经局组织力 量,对辖区排查出的涉嫌海洋涉渔“三无”船舶逐艘进行验证确认。 对无船名号、无船籍港、无船舶证书非法从事海洋渔业作业的船舶, 依法认定为海洋涉渔“三无”船舶。 经依法认定的“三无”船舶, 一 律在指定地点集中看管。 3.没收拆解(XX 年 11 月 19 日至 12 月 10 日) 。对已经认定的 海洋涉渔“三无”船舶, 由各镇、 街道按“可核查、 不可逆”的原则,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 《XX 市海洋涉渔“三无”船舶处置工作办法 (暂 行) 》 (XX 渔外管〔XX 〕2 号)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4.总结验收 (XX 年 12 月 25 日前) 。 XX 年 12 月 25 日前, 各镇、 街道要将辖区清理取缔海洋涉渔“三无”船舶攻坚行动总结报告报 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安排专门考核验收组负责对各镇、 街道进行实 地考核验收, 形成全区清理取缔海洋涉渔“三无”船舶攻坚行动总结 报告,经工委管委审定后报市领导小组。 5.巩固深化(XX 年 6 月 25 日前) 。各镇、街道要在巩固前期工 作成果的基础上, 进一步聚焦长期困扰当地海洋渔业管理的历史遗留 问题,根据实际,对有关问题船舶、问题港口、问题企业或其他经济 组织以及相关人员做到排查到位、控制到位、处置到位,坚决避免海 洋涉渔“三无”船舶问题反弹。XX 年 6 月 15 日前,各镇、街道要 将巩固深化阶段的总结报告报领导小组。 (二)压减产能攻坚行动。(二)压减产能攻坚行动。 1.协议签订(即日起至XX 年 10 月底) 。以镇、街道为单位,对 辖区内所有养殖证到期不予换发新证养殖渔船和公安边防登记管理 涉渔船舶压减工作进行摸底排查、 宣传发动,与渔船船主逐一签订协 议书。协议书一式四份,由农经局、渔船所有人、镇街道、村(居) 各执一份。 截止XX 年10 月31 日仍不主动上交的, 按照涉渔“三无” 船舶依法予以取缔。 2.调查核实(XX 年 11 月初至 12 月底) 。由农经局组织力量, 对辖区排查出的养殖证到期不予换发新证养殖渔船逐艘进行验证确 认;由公安边防组织力量, 农经局配合,对辖区排查出的公安边防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