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质检系统简政放权
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质检系统简政放权 内容摘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 革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 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和要求, 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 下简称 《决定》 )指出: “进一步简政放权,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提供优质公共服 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规范管理、提 高效率;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有效的经济社会事 项,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其中包括: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 改革,推进“先照后证”、注册资本认缴制商事制度改革,整合检验 检测认证机构改革、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 革等等。这为我们质检系统进一步简政放权,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指明了方向。只有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才能不 断推进法制化,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关键词:行政审批制度 改革 简政放权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将进一步放宽投资审批,对激发市场 活力、优化市场环境、促进创新创业就业,对地方经济社会的又好又 快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本文结合质检系统工作实际, 就深化行 政审批制度,加快推进质检系统简政放权谈几点认识。 一、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而在上层建筑领域进 行的一场重大变革。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提供优质公共服 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从上世纪 70年代末至今,我国的行政审 批制度改革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应看到,行 政审批仍然是腐败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 虽然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改 革还面临多方面的困难,但是改革已势在必行。首先,深化行政审批 制度改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 我国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但还不完善,与建立一个统一开放和竞 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这一目标相比, 还存在不少问题,如各类市场间发 育不平衡,要素市场发育严重滞后, 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价格形成机 制和管理体制尚未完全建立,市场分割和封锁仍然较为严重等。 解决 这些问题的关键, 在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和运行特点,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 作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国民经济充满活力、富有效率、健 康运行。 其次,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是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有效途径。 《决定》指出:“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内在要求。 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行 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的执行力,建 设法制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把市场竞争机 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交给市场, 把企业的生产经营权和投资决策权 真正交给企业,把行业组织、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交给行业 组织、中介机构,把群众自治范围内的事情交给群众自己依法办理, 以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的要求规范审批权和审批行为, 有助于促进法制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 设, 提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和 水平。 再者,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根 本举措。反腐倡廉实践证明,解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问题,根本出路 在于建立有利于防范腐败的制度。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 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有利于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 序严密、 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制约和监督, 有利于降低审批领域的廉政风险, 减少政府工作人员借审批徇私舞弊、 违纪违法的几率,完善预防惩治腐败的体制和机制。 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 质检系统要以简政放权 为核心、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为目标, 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部 门职能转变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着力推进“减、转、放、免”,充 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职能作用, 进一步 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层级间的关系,积极推动政府职 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提供优质公共服务、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不断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 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职责,努力把质检系统打造成行政效率高、 审批事项少、助力发展环境优、激发市场活力的部门。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 通过压减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程序、配套并联审 批等手段,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管制,优化投资环境,构建国际化、 市场化的服务环境,推动企业自律自治,带动新型市场监管体系的重 新构建,建立与国际接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行政审批制 度。清理、下放、合并行政审批事项,对依法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减 少审批环节、优化办事流程、强化过程监管、规范审批行为。涉及多 个部门审批的行业和项目准入, 由牵头部门会同协办部门协同审核并 出具批件,变“单独审批”为“联合审批”。 行政审批服务体系进一 步健全,审批服务网络系统高效运行。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合理原则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根据法律法规或授权行使职 权,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审批。以跨部门综合性的改革举措,进一 步解决注册难、投资难问题,创造更为宽松的投资环境。 (二)以民为本原则 以公众满意为导向,重点突破市场准入审批流程和环节, 让投资 者切实感受到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服务提升带来的便利和公平。 (三)积极稳妥原则 在总体布局、统一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实际情况,分步推进,统 一实施。立足于实用性的基础上,大力创新外资企业准入方式,再造 行政审批工作运作流程,全面提升行政效率。 (四)监管与审批并重原则 在抓市场准入审批事项的“减、转、放、免”的同时,改变以许 可审批替代监管的惯性思维,抓好监管体系的重新构建, 从大市场角 度探索建立现代行政审批制度。 配套推进相关改革,更好发挥职能作 用。即:落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监管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责任 追究制度。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对策及建议 深入开展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质检系统简政放权,要着力在 推进行政审批程序立法、系统设计改革架构、全面清理审批事项、健 全审批行为相关法规制度、构建标准化体系、加强权利清单管理、坚 持放管结合,建立科学有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等方面做出努力。 (一)推进行政审批程序立法,加快质检行政审批法治化进程 从工业产品生产审批制度的确立算起, 质检部门的行政审批制度 已经走过了近30年的历程。质检行政审批制度为提高关系国计民生、 人体健康的产品质量, 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 用。就质检审批程序立法而言,与行政执法相比,质检行政审批程序 立法的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批作用的进一步发挥, 也成为质检 法治建设的一块短板。回顾以往,随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 例实施办法》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管理规定》 、 《制造、 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