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学重点学科建设
浙江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浙江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 计计 划划 计计划划编编号号:: 重重 点点 学学 科科 名名 称称 :: 委托单位(甲方):委托单位(甲方): 承担单位(乙方):承担单位(乙方): 主管单位(丙方):主管单位(丙方): 起起止止年年月月:: 合合书书同同 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卫生厅 二二 OOOO 七年制七年制 填 表 须 知 一、本合同所列内容应逐项认真填写,表达明确、严谨。 二、本合同与《浙江省医学重点学科申报书》构成一套立项的原始资料。乙方承担的任务以合 同内容为依据。 三、合同的表四中“促进疾病诊疗及预防保健水平提高的主要指标”包括:临床诊疗服务水 平、〈包括服务项目的内容及水平〉诊断符合率、治愈率、好转率、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疑 难病诊断及治愈率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发病率的降低,主要 人群健康指标的改变等。“示范及辐射情况”指本学科能开展的主要高新技术服务项目及水平 和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地位和影响,以及技术辐射全省的情况和省外病人所占的比例。 四、合同表格式样、格式不得变更,打印时按 A4规格(相当于 16开本)。 五、如有关项目空格不敷,可另纸附页连续。 一、本学科主攻专业技术方向和建设目标一、本学科主攻专业技术方向和建设目标 二、三年建设总体计划二、三年建设总体计划 1、围绕主攻方向拟开展的创新性科研活动(包括拟突破的关键技术) 2、预防医疗保健重大新技术开展计划 3、人才梯队建设计划(包括培养方式及预期达到的水平) 4、关键性仪器设备及配套实验设施建设计划 三、年度实施建设进度安排三、年度实施建设进度安排 (列出每年工作内容和具体进度) 四、三年建设预计达到的目标、水平和考核指标四、三年建设预计达到的目标、水平和考核指标 1、开展创新性研究活动和取得的成果情况(包括承担项目、成果奖励、发表论文、取得 专利、出版专著、获得批文、文号、证书等) 2、促进疾病诊疗及预防保健水平提高的主要指标,以及在全国、全省学术地位改变、技 术示范和辐射情况 3、引进、推广科技成果和开展新技术、新方法情况 4、后备学科带头人以及主要技术骨干的培养计划实施情况 5、与学科建设有关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基础条件、保障措施的建立和落实 五、学科带头人情况五、学科带头人情况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任 职 专业技术职称行政职务是否博(硕)士生导师 最后学历国内国外 擅长专业 专科特长熟悉专业 相关或了解专 业 争取研究项目 数 争取科技成果 数 主要学术成就 和知名度 国家部(委、局)省科委卫生厅(含同级) 三 年 建 设 中 预 期 达 到 的 目 标 能开展的重大 技术和对全省 的业务指导 国际性 国际性 中华医学系列其中 SCI 收录 全国性 其他全国性 CN 刊 号 发表论文 (篇) 主持开展学术 交流 六、后备学科带头人情况六、后备学科带头人情况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任 职 专业技术职称行政职务是否博(硕)士生导师 最后学历国内国外 擅长专业 专科特长熟悉专业 相关或了解专 业 争取研究项目 数 争取科技成果 数 主要学术成绩 国家部(委、局)省科委卫生厅(含同级) 三 年 建 设 中 预 期 达 到 的 目 标 能开展的重大 技术和对全省 的业务指导 国际性 国际性 中华医学系列其中 SCI 收录 全国性 其他全国性 CN 刊 号 发表论文 (篇) 主持开展学术 交流 七、学科人员组成七、学科人员组成 正高职称(人)其中 55岁以下(人) 副高职称(人) 概况 中级职称(人) 初级职称(人) 姓名 技 术 人 员 构 成 情 况 其中 50岁以下(人)其中 45岁以下(人) 年龄学历专业 专业技术职称 和职务 所在单位技术特长性别 八、经费预算: 预算科目名称 序号 (1)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一、经费支出 1、设备费 (1)购置设备费 (2)试制设备费 (3)设备改造与租赁费 2、材料费 3、测试化验加工费 4、燃料动力费 5、差旅费 6、会议费 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 事务费 9、劳务费 10、专家咨询费 11、管理费 12、 13、 二、经费来源 1、申请重点学科专项经费 2、配套和自筹经费来源 (1)主管部门财政拨款 (2)单位配套资金 (3)其他资金 合计 (2) 拨款经费(万元) 配套和自筹经费(万元) (3)(4) 第 2 年 / / / / / 第 3 年 经费拨付进度 第 1 年 申请 金额 配套 签定合同各方 委托单位(甲方)(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章) 承担单位(乙方) 单位负责人 学科负责人 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地址、电话、邮编 主管单位(丙方) 单位负责人 单位地址、电话、邮编 年 (签名) (签名) 年 (盖章) (签名) 年 月日 月日 月日 合同条款 签约各方,共同同意: 一、合同签订后至省医学重点学科一个周期建设完成止,乙方每年十二月十日前应向甲方提 交年度执行情况、经费决算〈一式二份〉并抄送丙方,逾期不报,甲方有权暂停拨款。 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需修改某项条款,由签订合同各方共同商定修改。非经签约各方同 意.不得单方更改。 三、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或并非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致无法执行合同时,甲方有权收回所 拨经费和物资,并终止建设计划。 四、根据乙方建设进展的考核情况,甲方有权会同乙方和丙方协商中止本合同执行,共同研究 中止项目的处理事宜。 五、合同经费,应专款专用,单独列帐,专项管理,并应按国家现行财务制度开支标准掌握使 用,不合乎规定,甲方有权拒付和追回已拨经费,情节严重应追究责任。 六、丙方应监督并保证合同执行,协调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有权根据建设进展情况 向甲方提出暂时中止或撤销合同的建议。 七、一个周期建设计划完成后,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并抄送丙方,并按有关规定接 受验收评估。 八、本合同文本一式四份,分存甲方、乙方、丙方。 九、本合同一经签订,签订各方均应负合同的法律责任。 十、乙方对秘密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对外发表论文不得引用未经批准的数据、科研成果或其他 有关材料。建设周期内产生的论文、知识产权等应注明由本重点学科建设计划支持。未经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擅自转让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中取得的科研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