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小学心理辅导等级站评价指标
附件:浙江省中小学心理辅导等级站评估指标 (2016 年修订) 一、申报等级站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Ⅰ级指标Ⅰ级指标 学校心理辅导等 级站应建有健全 的组织网络和长 效机制;并有专项 Ⅱ级指标Ⅱ级指标 1.组织机构建设 Ⅲ级指标Ⅲ级指标 1.学校建有心理健康教育长效机制,成立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 2.在校长领导下,以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核心,以班主任和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骨干,全体教职 员工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分工负责,职责明确。 2.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项学校制定有心理健康教育专项计划, 该项计划应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并定期对专项计 划进行总结评估, 根据每一阶段具体的实施情况对计划进行修正, 使之更贴切学校的实际以及学生的心理 发展需求。 1.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列入学校的经费预算,生均经费不低于 10 元,同时保持适度的递增比例, 保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2.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的工作量计入考核。 计划、专项经费、计划 专业教师、专用场 所保证心理健康 教育工作的有效 开展。 3.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项 经费 4.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持证比例 1.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持有省心理健康教育上岗资格证书,学校心理辅导站站长持有B 级或 B 级以上 资格证书; 2.省心理辅导一级站需配有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3.持证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省心理辅导一级站不低于70%;二级站不低于 60%;三级站不低于 50%; 4.持证教师与在校学生的比例, 省心理辅导一级站不低于1: 200;二级站不低于 1:300; 三级站不低于 1: 400。 5.学校建有专用心理辅导 室 1.学校建有专用心理教师办公室与专用心理辅导室(个别辅导室与团体辅导室) ; 2.配置电话、电脑、桌椅、图书资料、心理检测软件等基础设施,内部环境良好; 3.省心理辅导一级站应在此基础上配有心理专用教室及心理放松室, 省心理辅导二级站应在此基础上配有 心理放松室,省心理辅导三级站应达到以上心理辅导室标准化建设要求。 二、等级站评估指标及相关要求 学校心理辅导等级站评估主要是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工作及其成效进行等级认定,侧重于具有创新意义、推广价值的发展性指标的评估。 Ⅰ级指标Ⅰ级指标Ⅱ级指标Ⅱ级指标Ⅲ级指标Ⅲ级指标 (一)心理健康教 育的具体工作 1.心理健康教育的普及活 动 1.学校应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的培训与宣传活动, 面向全校师生普及心理健康教育, 同时通过家 长学校等途径向学生家长宣传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知识; 2.学校每学期都要通过心理健康教育节(月、周) ,学生心理社团、宣传栏、校园广播、电视、网络等校 园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 3.学校每学期分别向全校学生、 教师及学生家长开展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培训活动不少于1 次,参与培训 的学生人数不少于在校学生总人数的1/3; 4.宣传培训载体具有创新意义。 2.心理辅导课的开设1.学校根据课程计划开设心理辅导课,有开课记录,心理辅导课内容贴切本校学生的心理需求,教学效果 明显; 2.落实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每班每月开设心理辅导课不少于2 课时; 3.学校应定期召开心理辅导课的公开研讨活动,对心理辅导课的效果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措施。学校每 学期心理辅导课公开研讨活动,省心理辅导一级站不少于 3 次;省心理辅导二级站不少于 2 次;省心理 辅导三级站不少于 1 次。 3.心理辅导室的工作运行1.心理辅导室定期对学生开放,主要用于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个别或团体辅导。心理辅导室值班记录、辅 导过程记录完整并及时归档,有相应的分析、对策与辅导效果评价; 2.个别心理辅导有辅导记录,一案一表并有年度台帐,定期召开典型个案研讨会,评价辅导效果、交流辅 导心得。 3.典型个案研讨会,省一级心理辅导站每学期不少于3 次;二级辅导站不少于2 次;三级辅导站不少于1 次。 4.学校应逐步完善学生的心理健康档案, 对有特别心理需要的学生进行积极的接触与干预。 对个别有严重 心理疾病的学生,能够及时识别、转介到相关心理诊疗部门并记录在案。 (二)心理健康教 育成效 4.学校领导与教师心育理 念 1.学校领导对心理健康教育认识到位, 班主任及学科教师了解一定的心理健康教育知识, 并在教育教学活 动中主动运用心理健康教育的有关理论及技术; 2.学校应组织相关的公开课、教研活动或提供学科渗透心理健康教育的优秀案例,供教师学习交流。 5.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氛围1.学校整体育人环境良好,并形成了心理互助的良好风气,学生心理求助意识强烈,师生关系融洽,对校 园生活满意度高。 2.每学期来心理辅导室寻求帮助的学生人次占学生总人数的比例, 省一级心理辅导站不少于10%;二级站 不少于 5%;三级站不少于 3%。 6.校园危机事件的发生率 及应对 1.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应充分考虑对学生心理的积极正面引导,对于因学校原因导致重大恶性事件, 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2.近三年学校学生的非正常死亡率应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1.13/10000) 。省心理辅导一级站学生的非正常死 亡率应低于 1.00/10000;二级站应低于 1.10/10000;三级站应低于 1.11/10000; 3.学校建有校园危机干预机制,发生校园危机事件后能进行有效的干预与处理。 7.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特色 与影响 学校应创造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特色鲜明,成效显著,在区域内较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形成良好 的社会效益,有地市级以上的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成果、媒体报道及经验交流。 浙江省中小学心理辅导等级站评估表浙江省中小学心理辅导等级站评估表 ((20162016 年修订)年修订) Ⅰ级指标及分值Ⅰ级指标及分值 一、心理健康教育的 具体工作(60) Ⅱ级指标及分值Ⅱ级指标及分值Ⅲ级指标及分值Ⅲ级指标及分值自评分自评分专家组评分专家组评分 1、心理健康教育的普及活动(18) (1)教师参加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的次数; (5) (2)学生参与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的次数及人数; (5) (3)家长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的次数; (5) (4)宣传培训载体的创新意义(3) 2、心理辅导课的开设(22)(5)每班每学期心理辅导开课节数(5) (6)学校心理辅导课公开研讨次数(5) (7)心理辅导课的内容及效果(12) 3、心理辅导室的工作(20)(8)心理辅导记录及台帐(5) (9)典型个案研讨次数(5) (10)学校心理档案的建设(10) 二、学校心理健康教 育成效(40) 4、学校领导与教师心育理念(10) (11)学校领导对心理健康教育的认识; (5) (12)班级活动中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的运用; (3) (13)学科教学中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的运用; (2) 5、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氛围(15)(14)学生心理求助意识(5) (15)师生关系满意度(5) (16)校园生活满意度(5) 6、校园危机事件的发生率及应对 (5) 7、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特色与影响力 (10) (17)学生非正常死亡率(3) (18)校园危机干预机制(2) (19)学校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