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营改增税收政策及应对措施专项培训主要内容
“营改增”税收政策及应对措施专项培训“营改增”税收政策及应对措施专项培训 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一、整体培训目标一、整体培训目标 1、了解最新‚营改增‛税收政策,权威解析建筑施工 企业‚营改增‛的政策动向影响。 2、预知了解施工企业实施‚营改增‛政策的具体措施 方法,汲取‚营改增‛典型财税案例经验教训。 3、熟悉增值税发票的规定及其存在的风险,综合谋划 企业管理工作;及时调整企业经营战略。 4、做好迎接‚营改增‛的准备工作,全面有效降低企 业税务风险,赢得财税改革的先机。 二、培训内容二、培训内容 培训特点: 本培训是采用系列课程的形式。以‚营改增‛为课题核 心,围绕这个核心采用课题进行培训。因课程培训的人员工 作岗位不同,从工作岗位的需求,或者营改增需要他做什么 设计课程。每个课题既独立又相互补充,从不同的角度和纬 度进行培训,每个课题既有自己的核心重点,又相互支撑, 在某些关键环节重复训练,这样,强化了核心部分,同时整 个课程又形成一个整体。 三、具体课程大纲三、具体课程大纲 课程一:课程一:‘营改增’对建筑施工行业的影响专题培训‘营改增’对建筑施工行业的影响专题培训 公司高管、中层、分子项目部负责人、管理人员公司高管、中层、分子项目部负责人、管理人员 1 要求内容: 主题一、 ‚营改增‛的背景,意义 主题二、增值税的原理,增值税与营业税优缺点及对收 入、成本的影响 主题三、建筑施工行业自身行业特性造成的重大影响 1.企业税负明显增加且很难转嫁 根据测算,如果实行 11%税率,行业税负较营业税下增 加 2.2%。并且,建筑行业通常都实行总价包干合同,且业主 多为政府部门,目前的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概预算中也均没 有按增值税考虑,对建筑企业而言实行增值税难以转移出 去。按公司 300 亿的收入,税负可能增加 5-6 亿。 2.对企业财务状况、盈利、现金流构成负面影响 若企业营业收入确定为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则将同比下 降 10%左右,会大大影响企业在规模方面的排名:由于税负 增加等原因会导致毛利率下降;由于增值税征管严格,进项 抵扣有时限要求,需按月及时申报缴纳,而验工计价滞后、 工程款回笼迟缓是建筑业存在的普遍问题,因此对企业现金 流的负面影响较大。 3.抵扣困难 建筑业大量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租赁费、其他费用 等大量成本费用进项由于各种原因难以取得增值税进项专 用发票,从而难以或无法抵扣。具体原因如下: 1)人工成本特别是劳务分包成本难以取得可抵扣的进 项税发票。 2 2)各地自产自用的大量地材无法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税 进项税发票,如:隧道出渣可用于本工程的砂石料等地材 3)因供料渠道多为一些小规模企业或个体、私营企业及 当地老百姓个人,施工用的很多二三类材料(零星材料和初 级材料如沙、石等) 4)工程成本中的机械使用费,外租机械设备一般都是普 通服务业发票,自有机械设备费用则通常是以折旧或台班费 方式进入成本费用,均难以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税发票。 5)其它间接成本、费用,如水、电、气、房屋租赁费、 临时用地拆迁补偿、青苗补偿和期间费用等,均不能取得进 项税发票。 6) BT、BOT 项目通常需垫付资金,回收期长,其利息费 用巨大,也无法取得抵扣发票。 7)甲供、甲控材料抵扣存在困难。建筑企业的很多业主 (建设方或投资方)都实行甲供、甲控材料制度,业主对建 筑施工企业采取验工计价的方式,供应商给业主开具材料采 购发票而不直接给施工企业开发票,或者由于环节较多等原 因通常存在供应商开具发票严重滞后的情况,这也会造成进 项税抵扣十分困难。 8)建筑企业以前年度购置的大量原材料、机器设备等, 由于都没有实行增值税进项税核算,全部作为成本或资产原 值,从而无法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造成严重的虚增增值额和 税负增加。 9)建筑企业集团内部资质共享时,如何确定进项销项税 3 额存在相当的困难。建筑施工企业集团通常存在内部资质共 享的情况,如果改征增值税,由于实际纳税人与名义的纳税 义务人不一致,将会导致进项税难以抵扣。 4.纳税人和申报地点的确定 由于建筑行业点多面广的特点,工程项目管理通常通过 成立临时的工程项目部或指挥部来进行。实行增值税以后, 是以项目部为纳税人还是以公司法人为纳税人呢?应该在 项目部所在地申报纳税,还是应该在公司所在地申报纳税 昵? 5.影响企业组织架构、业务模式和关联交易安排 6.影响对供应商等合作伙伴的选择 7.增加企业管理成本和风险 8.集中管理模式的思考 9.预算、会计核算、决算、业绩考核均需相应调整 主题四、高管人员必须思考的应对思路 1、营改增对建筑安装上游企业的影响 建筑安装产业链上游企业主要包括销售钢材、水泥、砖 瓦等建筑材料的企业,提供建筑安装劳务的企业以及提供施 工机械租赁的企业等。 建筑安装业营改增后,如果上游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 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其业 务能够得到正常发展。如果上游企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 税人,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其业务承揽能力会受到 很大程度的影响。另外,建筑安装业营改增后,对销售免税 4 建材产品的企业,其业务承揽能力会受到很大程度的影响。 2、营改增对建筑安装下游企业的影响 建筑安装产业链下游企业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制造 业、路桥企业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基本建设的 单位。 建筑安装业营改增后,下游企业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 人,由于建筑材料的增值税税率为 17%,而施工劳务的增值 税税率为 11%,所以,其基于降低增值税税收负担方面的考 虑,会大量采取甲供材方式发包工程。由于营改增后扩大了 增值税的抵扣范围,所以下游企业的增值税税收负担有望降 低。 3、营改增对建筑安装企业本身的影响 营改增对建筑安装企业本身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 个方面:对经营模式的影响、对税收负担的影响、对财务管 理的影响等。营改增后,建筑安装企业应当重新考量经营模 式的构建,如能否采用挂靠经营。营改增后,由于建筑安装 企业进项税额抵扣不足,会增加其税收负担。营改增后,建 筑安装企业要重新规划财务管理模式,如财务核算方式等。 4、营改增后建安企业组织结构的选择 企业的组织机构包括母子公司、总分公司以及未独立办 理非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等。 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总公司与独立办理登记的分公司 之间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总公司与未独 立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之间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不缴 5 纳增值税。总分公司经批准,增值税可以汇总纳税。 企业构建组织结构时,是采用母子公司、总分公司还是 内设机构, 要考虑内部交易是否频繁、 增值税会否产生留抵、 增值税是否汇总纳税以及劳务发生地对增值税的征管方式 等因素,根据有利于生产经营、降低税收负担、节约现金流 的原则,综合确定。 5、营改增后建安企业纳税人身份的选择 纳税人身份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营改增后,建安企业是选择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 人,需要考虑两方面的因素:一是纳税人身份对企业生产经 营的影响。如果业务对象(如工商企业)需要抵扣增值税进 项税额,应当选择一般纳税人;如果业务对象(如国家机关) 不需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二是 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