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经营承包合同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景区经营承包合同景区经营承包合同 篇一:景区承包经营合同 梅山龙宫风景区经营权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新化县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吴建平 承包方(乙方) :娄底市联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谟连 为加快新化县的旅游发展,打造梅山龙宫“世界溶洞极品”品牌,甲方 决定将梅山龙宫景区经营权发包给乙方。 秉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 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承包经营范围、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 第一条承包经营范围: 新化县移民局梅山龙宫风景管理处经营管理的梅山龙宫龙区项目: 具 体包括已开发的梅山龙宫溶洞主体, 已修建的龙宫广场和人工湖、 停 车场、码头、渡船(两艘) 、电瓶车道、管理处办公楼等景区配套设 施。 第二条承包经营年限: 本合同承包经营期限为五十年, 即从 20XX 年 2 月 20 日起至 2056 年 2 月 19 日止。 第三条承包经营方式:由乙方独资承包自主经营。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第四条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本全合同的承包费用总额固定为人民币2 亿元。 本合签订后 30 天内,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承包经营费 2100 万元人民币(含已交的意向保证 金 100 万元) ,其余的承包经营费按如下方案缴交: 1、第 2——10 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 100 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2、第 11——20 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 350 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3、第 21——30 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 400 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4、第 31——40 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 450 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5、第 41——50 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 500 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从 20XX 年开始, 每年 10 月 31 日前乙方应付清下一年度的承包款给 甲方; 乙方缴交承包款起始时间从甲方正式移交梅山龙宫景区之日起 计算。 第二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维护国家合法利益和甲方合理利益不受侵害。 2、依法依合同对乙方的经营、开发、资源利用进行监督。 3、根据本合同条款内容收取承包经营费用。 第六条甲方的义务如下: 1、成立专门的协调服务机构为乙方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帮助协调处 理景区矛盾,创造良好的景区环境,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成立派驻梅山龙宫景区的公安警务室, 为乙方提供治安管理服务。 3、确保乙方享受甲方已出台及以后制订的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4、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5、应负责对现有景区经营场所的划定及移交工作;并提供已征用土 地红线图及相关报批手续的复印件。 6、应负责对总体规划控制范围的界限划定及资料的移交工作(景区 的总体规划控制范围以20XX年8月修订的梅山龙宫景区总体规划方 案及红线控制图为准) ,并对景区的规划控制工作进行重点保护和监 管; 在景区规划控制范围内, 除乙方可按规划建设旅游及配套设施外, 其它任何部门不能新建房屋等各种建筑物。 7、应保证梅山龙宫景区建设的项目及移交资产、土地的合法性。 8、景区承包前的所有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9、 负责处理原景区管理处签订的有关需要解除的未到期合同的终止、 合同改签、违约赔偿等工作。 10、本合同期内,为保证乙方权益和梅山龙宫景区的唯一性,甲方不 能批准在新化县范围内重复开发与梅山龙营同类型的溶洞项目。 11、负责提供能安装 1000—1600KVa 变压器的高压线路到景区范围 内给乙方使用,保证乙方的用水、用电享受当地的最优惠价格。 12、 在本合同签定后, 甲方应在 10 天内组织人员清点“梅山龙宫景区” 的资产和有关资料, 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梅山龙宫景区”内所有资 产、有关资料顺利移交给乙方使用。 13、在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应及时解除梅山龙宫景区管理的现有工作 人员的劳动合同关系, 并配合乙方根据工作需要重新签订部分员工的 劳动用工合同。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14、 甲方应配合和支持乙方以开发梅山龙营的名义向上级政府有关部 门申请旅游开发项目经费,所争取的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15、负责征地、拆迁、补偿及安置等的有关事务性工作。 16、应协助乙方办理梅山龙宫宣传广告牌业务, 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 高速公路沿线、国道沿线及县内地方公路旁的广告位, 以提高梅山龙 宫景区的知名度。 第三章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对梅山龙宫景区项目进行自主合法经营管理。 2、有权将梅山龙宫景区内的经营项目进行承包管理。 3、有权享受甲方出台的有关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国家税收优惠 政策。合同履行后前五年内,乙方的景区建设项目行政性收费全免, 服务性收费减半收取。 4、有权根据需要申请对景区整体规划进行调整,分期开发利用与改 变部分土地用途,但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程序报批。 5、有权自主决定景区的内部机构设置、人员安排和招工用工等,在 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安排甲方原有的员工就业。 6、在同等条件下,对新化县其它景区的承包经营权享有优先权。 第八条乙方的义务如下: 1、景区溶洞的旅游资源是不可再生的,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确实履行保护管理景区内溶洞旅游资源的责任。 2、加强景区配套景点、设施的建设,合同履行后的前 5 年乙方确保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平均每年投入景区建设的资金不少于 600 万元人民币。 3、乙方每年应有一定资金投入景区旅游项目品牌的宣传推广工作, 努力提高“梅山龙宫景区”的知名度。 4、在合同期内,乙方应每年向甲方免费提供 5000 张参观梅山龙宫溶 洞的门票,但甲方应指定县旅游局代表政府领取该赠票 (当年有效) 。 5、 如梅山龙宫景区需要申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自然文化遗产、 aaaa 景区及国家地质公园等,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 不得将甲方的景区资源、土地使用权和移交的固定资产进行抵押融 资。 第四章违约责任 篇二:景区项目承包合同 景区项目承包合同 甲方:邮编: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 乙方:电话: 地址: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 利及义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由甲方将公司内的固定场所承包给乙方经营, 特订立本合同,具体内 容如下: 第一条承包及用途地点 甲方将位地承包给乙方修建 XXX,并由乙方负责在此独家经营、销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售 XXX,主旨在 XXX,主要经营 XXXX 等。 第二条项目投入 1、由乙方负责设计项目方案,经甲方相关负责人审定后,乙方按照 审核后方案全额投入修建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 2、乙方按照甲方发展的需要提供必要的装饰、装修及广告宣传。 第三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乙方在合同期内共计向甲方缴 纳承包费万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第四条承包金额缴纳方式 由乙方一次付清。 第五条各自应承担的相关费用 1、甲方对乙方所收取的承包费用包括清洁卫生、相关营业税费、管 理费等。 2、乙方在承包经营期产生的设备维护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电费由甲 方安装电表按实际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