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施工管理制度
景观工程管理规定景观工程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提高技术管理水平和项目管理水平,让客户购买放心的、 舒心的产品,参与工程的发包人、承包人在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 定的前提下,制定本规定。 一、图纸会审 1、开工前,施工方有责任对施工图说进行详细的审查,必须认真组 织其内部的审阅工作,在收到施工图说 5 天内,形成书面读图意见提 交建设方。如由于图纸审查不严,造成工程返工,一切损失由施工方 承担。施工方的审图工作对以下内容负责,由于工作不到位,审图不 严,造成工程返工,其工期损失和经济损失概由施工方承担。 (1)图说文件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要求; (2)图说是否齐全、清楚、明确;图示尺寸、坐标、标高是否有误; 管线交叉点、道路交叉点是否无矛盾; (3)市政管线、景观照明、绿化给排水、水景、绿化等不同专业之 间应统一,如出现矛盾,施工方须及时提出建议性修改方案; (4)有无功能、使用、安全等问题; (5)对新技术、新做法进行可行性分析。 (6)有无使用功能、结构安全方面的常识性错误; 如承包人未按本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内审书面意见,罚款500 元。 2、施工方须由其公司总工程师参加建设方组织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 审会,并由施工方项目部做好记录,编写纪要,在2 天内经其项目经 理及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提交与会各方审核签章,在 5 天内返还项目 参建各方。 承包人各专业技术负责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参加设计交底 会,否则处以 500 元/人·次的罚款。 3、施工方对图纸不理解或存在疑问, 对于原施工图中有专业间矛盾、 尺寸错误、图纸不符、功能性问题、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等应发现 的问题,承包人应在工序开始前及时向建设方提交书面技术洽商单, 建设方 5 天内核实并书面答复。若施工方擅作主张,隐瞒不报或推诿 为按图施工,建设方要追究其不作为责任,除无条件整改外,并承担 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4、施工方根据自己的知识、经验在图纸审查和施工时,对可能发生 缺陷的部分,应及时将情况如实报告建设方。 如建设方在施工方提出 报告后, 仍坚持按原设计施工, 施工方应予执行, 但对此产生的后果, 施工方不负责任。 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1、项目开工前 7 天内,承包人必须按照施工图、现场实际情况及投 标承诺书报送施工组织设计; 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 7 天内报送专 项施工方案。如不能及时提交,则甲方有权对施工方处以 1000 元的 罚款。如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无针对性,除罚款并通报外,将退回重 新编制。 2、包含内容:项目管理机构配备,实施方案,工作计划(施工进度 计划、材料进场计划、机械进场计划、劳动力计划、劳务队简介), 质量、 技术组织措施,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场时间等。 c.机械进场及劳动力安排计划: 结合施工进度计划,明确各分部分 项工程的用工量、劳动力进场时间、机械进场时间及数量。 d.劳务队简介:绿化队、园建队、水电队、景石安装等队伍的施工 经历、所做项目、主要技术工人的来源。 6、质量、技术组织措施: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 质量保证措施(施工质量管理体系、质量计划、资金供应计划、技术 交底制度、 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样板引路制度、 施工过程的三检制度、 成品保护制度等);进度控制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 7、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工艺流程、施工方法:绿化工程(土壤处 理、造型、苗木栽植、包活养护)技术措施,各种铺装工艺流程,景 石安装工艺流程,水景工程规范,建筑小品施工工艺,给排水工程施 工规范,电气工程施工规范。 8、施工方应对其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负责,不得因 为建设方的审批而推卸责任。 如因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编制 缺陷而造成损失,由施工方自行负责。 三、质量管理 1、施工单位编制质量保证措施,甲方确认后,严格按程序实施。 2、技术交底制度: a、工程开工前,结合施工图纸和龙湖公司景观标准做法,甲方会同 设计给施工单位就方案、景观效果、技术做法进行讲解交底。 b、每一分项工程进行前,由施工单位提出做法方案,甲方、施工图 设计单位进行审定。 3、样板引路制度:为确保工程质量、优化工艺工序、操做标准化, 通过样板施工,明确质量目标,统一操作要求,甲方确认样板后,施 工单位方可大面积展开施工。主要有地形、苗木栽植样板、硬景实施 样板、水电实施样板。 4、施工过程的质检制度:严格执行工序报验制度,施工单位必须做 到自检、互检、 交接三检制度,施工单位必须在每道工序自检后书面 报请甲方验收,经甲方签认后(不得因为甲方的审批而推卸责任), 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甲方随时进行现场巡查,一经发现,立即责令施 工单位停工整改,并进行相应的处罚措施。 3、具体要求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a.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工作简历、 业绩;投标文件中的管理人员必须为 现场实施时的管理人员(如有出入,甲方将保留更换人员及处罚的权 利);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甲方如认为乙方现场管理人员不能达到项 目要求,可书面提出更换要求,乙方在 3 个工作日内须更换相关管理 人员;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调整或缩减项目管理人员, 如需更换或缩减项目管理人员,须书面上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同意 后,乙方方可进行人员调整。如乙方违反上述条款,甲方有权对乙方 进行 100000 元人民币/次的处罚。 b.项目经理须具有土建或园林项目经理证, 从事园林工程施工管理工 作 5 年以上;总工(技术负责人)须为园林专业且工作5 年以上或从 事园林绿化工作 10 年以上;项目副经理、预算员、专业工程师、苗 木采购员等均为有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 c.在工程实施期间,项目经理须保证每周有 4 个以上工作日在现场; 总工、项目副经理、各专业工程师、资料员均须常驻现场;预算员和 苗木采购员须为本项目的专职人员。在事前一天未通知甲方的情况 下,乙方管理人员擅自违反以上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 2000 元 人民币/次的处罚。 4、实施方案: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施工准备、 施工部署等方案。 5、工作计划: a.施工进度计划:计划编制需用计划管理软件编制, 根据甲方提供的 总体项目计划,细化各分部分项计划。 b.材料进场计划:样品提交时间,需甲方、设计确认时间,定货时 间,数量,材料进场时间等。 c.机械进场及劳动力安排计划: 结合施工进度计划,明确各分部分 项工程的用工量、劳动力进场时间、机械进场时间及数量。 d.劳务队简介:绿化队、园建队、水电队、景石安装等队伍的施工 经历、所做项目、主要技术工人的来源。 6、质量、技术组织措施: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 质量保证措施(施工质量管理体系、质量计划、资金供应计划、技术 交底制度、 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样板引路制度、 施工过程的三检制度、 成品保护制度等);进度控制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 7、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工艺流程、施工方法:绿化工程(土壤处 理、造型、苗木栽植、包活养护)技术措施,各种铺装工艺流程,景 石安装工艺流程,水景工程规范,建筑小品施工工艺,给排水工程施 工规范,电气工程施工规范。 8、施工方应对其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