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物业服务等级
附表一:附表一: 沧州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沧州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一一、综合管理服务综合管理服务(范围: :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共用财产和公共事务的管理) 等等 基本服务要求基本服务要求 级级 1、物业服务企业与从业人员要求:管理及专业 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从业人员统一着装、佩带胸 卡、仪表整洁、行为规范。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岗 一 位职责和工作制度完善,并公布工作地点。有完 级 善的管理方案,报修服务与投诉处理制度、 业主 (用户)资料保密制度;日常服务应符合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 服 务窗口应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 达,预约维修按约定时间到达,回访率100%;(2)运用计算机对业主资料、房屋与设备档案、收 费、日常办公等进行管理,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3) 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 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 。(4)以书面方式征询全体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每年2 次以上,对合理 的建议及时整改,满意率达到 85%以上;(5)积极配合、支持并参与社区文化建设,每年开展文 3. 日常管理与服务:(1)公示 24 小时服务值班电话,实行24 小时报修值班制度。急修30 分钟内到 1.管理处设置:小区设置服务接待中心,配置办公家具及电话、传真机、打印机、计算机等办公设施设 备; 2.服务时间:每天 24 小时有人员接待,处理物业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业主和物业使用 人的咨询和投诉,答复率100%; 分级服务标准分级服务标准 标准。 2、建立齐全的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即物业竣工 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主或使用人资 料档案(含业主或使用人装修档案)、物业 租赁档案、日常管理档案等。 3、在收费、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税收等方面 执行有关规定,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4、建立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 备的使用、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的维护以及 绿化养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5、对违反小区《业主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 约)或政府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 或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6、协助召开业主大会并配合其运作。 二 体活动项目不少于 4 项次。 1、管理处设置:小区设置服务接待中心,配置办公家具及电话、传真机、打印机、计算机等办公设施 设备; 2. 服务时间:每天 16 小时有人员接待,处理物业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业主和物业使 用人的咨询和投诉,答复率100%。 3. 日常管理与服务: (1) 公示 24 小时服务值班电话, 实行 24 小时报修值班制度。 急修一小时内到达, 级 预约维修按约定时间到达,回访率100%;(2)运用计算机对业主资料、房屋与设备档案、收费、 日常办公等进行管理,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3)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 务和代办服务 。(4)以书面方式征询全体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每年2 次,对合理的建议及时 整改,满意率达到 80%以上;(5)积极配合、支持并参与社区文化建设,每年开展文体活动项目 2 不少于 3 项次。 1、管理处设置:小区设置服务接待中心,配置办公家具及电话、计算机等办公设施设备。 2. 服务时间:每天 12 小时有人员接待,处理物业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业主和物业使 用人的咨询和投诉,答复率100%。 三 级 3. 日常管理与服务: (1)公示24 小时服务值班电话,实行24 小时报修值班制度。急修一个小时内到 达,预约维修按约定时间到达,回访率100%;(2)对业主资料、房屋与设备档案、收费、日常办 公等进行管理,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3)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 办服务 。(4)以书面方式征询全体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每年1 至 2 次,对合理的建议及时整 改,满意率达到 75%以上;(5)积极配合、支持并参与社区文化建设,每年开展文体活动项目不 少于 2 项次。 3 1、管理处设置:小区设置服务接待中心,配置办公家具及电话等办公设施设备。 2. 服务时间:每天 8 小时有人员接待,处理物业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业主和物业使用 人的咨询和投诉,答复率100%。 四 3. 日常管理与服务: (1)公示12 小时服务值班电话,实行12 小时报修值班制度。急修一个小时内到 级达,预约维修按约定时间到达,回访率100%;(2)对业主资料、房屋与设备档案、收费等进行管 理,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3)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 。 (4)以书面方式征询全体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 每年一次以上,对合理的建议及时整改,满意率 达到 70%以上;(5)积极配合、支持并参与社区文化建设,每年开展文体活动项目不少于1 项次。 二、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维护服务二、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维护服务(范围:房屋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 通道等。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的强弱电设备及消防设施、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 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基本服务要求基本服务要求等等 级级 4 分级服务标准分级服务标准 1、1、设有专人对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 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建立共用设施 设备档案(设备台帐) ,定期巡查,检修和 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 定期检查房屋 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 及时编制 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 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 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 组织维修或者更 新改造,保障道路通畅,路面平整,井盖无 缺损、无丢失,路面井盖不影响车辆和行人 通行; 定期将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情况报告 提交业业主大会,并在小区内公告。 3、协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消防、 通讯等部门,保证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4、 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 主管部门; 5、定对房屋入住、出租情况进行登记备案管 理; 6、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有明显警示标 志和防范措施, 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 故障有应急预案; 二 一 级 1、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运行、使用及维护按 规定要求有记录;每日巡查共用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无事故隐患; 2、每日巡查 1 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设备 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路灯完好率不低于 95%。 3、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管理规约》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 装修前,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对进出小区的装修车辆、 人员实行出入管理;每日巡查 2 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 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4、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 1 次;雨、污水井每月检查 1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