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坡工程设计合同简单版
护坡工程设计合同护坡工程设计合同 甲方(发包方):甲方(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设计方):乙方(设计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施工图设计任务,按照乙方施工图施工后应达到生 态、环保、稳定、安全的综合治理目的。乙方承诺具有相应的设计资质,为明确双方责任 与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第 1 1 条条 签订依据签订依据 1.1 《合同法》、《建筑法》。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第 2 2 条条 费用及支付费用及支付 2.1 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设计收费为人民币(大 写)(¥元)。 2.2 支付进度 付费次序 第一次付费(定金) 第二次付费 第三次付费 第四次付费 占比(%) 额度(元) 付费时间 20本合同签订后日内 提交施工图及设计成果后日内 施工图通过评审后日内 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后日内 2.3 上述费用甲方将支付到双方在本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对公账户,乙方要求支付上述费用 时应当同时提供按照甲方要求开具的合法正式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费用并 不承担任何责任。若乙方提供了违法违规发票则视为乙方违约,应承担本协议约定的违约 责任,给甲方造成的其他一切损失均应由乙方负责另行赔偿。 2.4 若甲方及其指定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新设立独立经营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分公司、 子公司等),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决定新设立经营主体承继本合同所有的权利义务,乙方有 义务配合办理合同变更事宜,并有义务开具与新设立经营主体一致的合法正式增值税发票, 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第 3 3 条条 设计依据设计依据 3.1 甲方给乙方的委托书; 3.2 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 3.3 乙方采用的主要规程、规范和标准(但不限于以下),若相关规定更新或失效,以发 布的最新规范为准: (1)《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 (2)《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 年版); (3)《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 (4)《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5)《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 (6)《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7)《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8)《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9)《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规范》(DB50/5029-2004) (10)《滑坡防治工程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DZ/T0219-2006); 第第 4 4 条条 解释顺序解释顺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 优先次序来判断: 4.1 合同书 4.2 甲方要求及委托书 4.3 国家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为准 第第 5 5 条条 工程概况工程概况 5.1 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因建设需要,对山体进行开挖,从而形成高 陡边坡,既存在安全隐患,又影响城市美观,本工程边坡长约km,防护面积 约万 m2。 5.2 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是针对工程建设场地内边坡的自然条件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在确保边坡安 全稳定的前提下,达到生态、休闲、环保的综合治理目的。 5.3 设计阶段: 本次设计成果 (1)甲方应日内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以及用地、施工、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3)提供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 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4)经审查合格的本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一份,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5)年月日前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资料 6 份。 第第 7 7 条条 双方责任双方责任 7.1 甲方责任 (1)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 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甲方提交上 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天,乙方按合同第六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 (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 改,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达到总设计任务的 200 上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 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设计 费。 (3)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乙方能够做到,乙 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前投入工作量。 (4)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 术。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 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 赔。 7.2 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 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2)乙方应采用现行国家及省有关规范、规程、规定、标准,保证设计的安全性与科学 性,符合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因设计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应按本合同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4)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 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 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5)本合同项下的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 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 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第第 8 8 条条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 8.1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 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 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8.2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日,应承 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 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 8.3 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错误造成工程质 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 根据损失的程度和乙方责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8.4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 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延误超过日的, 甲方有权直接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8.5 合同生效后,因乙方原因导致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第 9 9 条条 其他事项其他事项 9.1 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乙方必须全力配合并 负责住宿及餐饮费用。 9.2 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