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施工方案拆除方案
[ [拆除施工方案拆除施工方案] ]拆除方案拆除方案 第一篇拆除方案:强制的拆除工作方案 强制的拆除工作方案(一) 为遏制违法建设行为,维护良好城建秩序,确保“拆违”工作的顺利开展 和实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此次“拆违”工作,成立“拆违”工作现场指挥部,由副县长 赵淑忠任指挥,县府办公室主任牛世亮任副指挥,平阴县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现场指挥、调度“拆违”工 作。 二、拆除范围 自年 3 月 4 日《平阴县政府关于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的意见》发布后, 属于下列几种情况的,实施强制的拆除。 1、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原房屋所有权证,未经规划许可拆除原有平房进行违 法建设的,经规划局认定“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新开工 建筑工程。 2、无土地使用权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规划局认定“无法采 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正在建设施工尚未竣工的平房或者楼房。 3、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原有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 规划局认定“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主体正在建设施工中 的建筑工程。 4、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未经规划许可正在违法建设施工中、经规划局认定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建筑工程。 三、实施步骤 这次“拆违”工作分为宣传教育、公示告知、主动拆除、强制的拆除、建 立长效管理机制等 5 个阶段进行。 1、宣传教育阶段(年 3 月 25 日至年 4 月 5 日) 第 1页 共 25页 核实违法当事人有关情况,通过设置宣传专栏、发布通告等方式,广泛深 入宣传拆除违法建筑、打击非法房地产开发的目的和意义,揭示违法占地和非 法房地产开发的危害性,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大力宣传“拆违”工作的 法律、规划依据及政策要求,使绝大部分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拆违”工 作。 2、公示告知阶段(年 4 月 6 日至 4 月 15 日) 县建设局(规划局)、国土局、综合执法局等有关单位联合行动,依法对违 法建筑进行认定,提出拆除或者整改意见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作出拆除违法 建筑处罚决定的,由相关执法部门书面通知违法当事人。 3、自行拆除阶段(年 4 月 16 日至 4 月 25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由县国土局、执法局等有关单位依照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督 促违法建设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 4、强制的拆除阶段(年 4 月 26 日至 5 月 5 日) 县政府依法责成县建设局、国土局、房管局、执法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 和平阴镇、工业园区办事处及相关村居,抽调专人组成专业队伍,对在规定时 间内拒绝自行拆除的违法建筑,依法予以强制的拆除。 5、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阶段(年 5 月 6 日以后)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严格职责、加强执法”原则,建立和完善遏 制违法占地违法建筑工作长效管理机制,严格审批程序,落实监管责任,加大 监管力度,严防死控,坚决防止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死灰复燃。由县政府与 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制,将整治或者控制违法建设工作,作为县全方位工作 目标考核的一项内容,没发生一处违法建设,扣责任单位 1 分。 四、责任分工 “拆违”现场指挥部下设现场拆除、安全保卫、宣传报道、现场救护、后 勤保障和善后工作等 6 个工作组。 1、现场拆除组。由县建设局牵头,县国土局、房管局、执法局、卫生局、 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等部门参加,在“拆违”工作现场指挥部的指挥调度 第 2页 共 25页 下,负责具体组织开展拆除违法建筑工作。 2、安全保卫组。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单位参 加,负责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强制的拆除违法建筑现场的 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现场秩序和安全。 3、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广播电视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 开展“拆违”宣传工作,对强制的拆除违法建筑工作实行全程跟踪报道,并组 装宣传车在县城区开展轮回宣传,搞好舆论监督。 4、现场救护组。由县卫生局牵头,组织医护人员,负责强制的拆除现场的 医疗救护工作。 5、后勤保障组。由县政府办牵头,负责做好强制的拆除的后勤保障工作。 6、善后工作组。由平阴镇政府、工业园区办事处牵头,信访局等部门参 加,负责做好群众工作。 各工作组牵头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有关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 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密切配合,确保完成“拆违”工作任 务目标。 五、工作要求 1、依法行政,维护稳定。参与“拆违”工作的有关单位既要坚持原则,严 格依法办事,又要注意工作方法,做到疏堵结合,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维护 稳定的关系,防止工作简单粗暴,激化矛盾。县监察局要进一步加大对干部职 工参与违法占地违法建筑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对有关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实施 监督。对滥用职物权利、参与或者报批违法建设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 理,对于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健全机制,加强管理。“拆除违法建设专项活动”结束后,各有关主管 部门和平阴镇政府、园区办事处等责任单位,要建立和完善违法建设巡查整治 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拆除,切实巩固“拆违” 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我县城镇建设和管理秩序,促进城镇建设有序发展。 强制的拆除工作方案(二) 一、强迁案情 第 3页 共 25页 (一)基本情况 1.房屋基本情况:被拆迁户为占地面积 120 平方米砖木结构人字顶楼房。 该房屋后有天井,大门为铁门保安门。 2.屋内物品:屋内物品繁杂数量不明。其中,厨房在中,房间内有家俱。 3.家庭成员:共 4 人,其中,1 名老人(女),3 名成年人。 4.安置地点:——经济适用房。 (二)现场情况 1.屋外:房屋铁门紧闭,左侧有零星杂物,有一树。离巷口不远可封锁禁 行。 2.屋内:情况不详,只见大门内有一老人坐视,门前挂有反对拆迁的横 幅。 二、工作分工 (一)协调组负责情报收集,并及时向现场指挥汇报;负责把握现场执行情 况,根据现场指挥命令,及时调剂各组工作。负责收集现场重要证据类照片。 (二)宣传组负责强迁现场屋内照明;负责强迁工作宣传方面摄像资料的收 集。 (三)督查组监督各组人员到位、环节落实、强迁进程报告. (四)思想组负责现场接访、劝导被拆迁人、同被拆迁人谈判。 (五)公证组协助公证员做强迁工作全程公证、物品易位、房屋封存公证;联 络拆迁方,并办理腾空房的交接手续,和安置房房屋钥匙封存移交手续。 (六)劝离组负责向当事人宣读《强制拆迁通知书》 、 《强迁公告》等文书;负 责指挥施工人员破门,负责对室内易燃易爆物进行检查,并及时转移;负责控制 危险因素地段;负责屋内人员的劝离;负责对暴力抗法行为的摄像取证。 (七)财产登记组负责屋内物品清点及造册;房屋腾空封条张贴和证据资料的 摄像。 (八)腾空押运组指挥搬家公司拆卸家电、搬运物品;保障搬家公司正常搬 运,协助登记造册人员做好财产登记;保障押运过程中的安全;指挥搬运人员将 物品搬运至预先准备好的安置房内;负责屋内物品,特别是贵重物品的摄像。 第 4页 共 25页 三、具体步骤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