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预算管理暂行制度
经费预算管理暂行 制度 经费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学校经费预算管理 (以下简称预算管理),提 1 2020 年 4 月 19 日 文档仅供参考 高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和经费使用的合理性,为学校业务活动的正常 开展提供经费保障,根据市公安局, 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费预算包括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 第三条 预算收入是指学校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收入来 源包括: 1、财政预算拨款,即财政部门核拨给学校的财政预算资金,如 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等; 2、上级补助收入,即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拨给科研费、专项 补助经费等; 3、事业收入,即学校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 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即学校保留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 收入等; 5、其它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培训费、 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等。 第四条 预算支出是指学校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 费。学校的支出分为以下五类: 1、人员经费支出,即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给学校人员的各项支 出; 2、公用经费支出,即学校为维持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支出; 3、专项经费支出,即学校为完成专项或特定工作任务而发生 2 2020 年 4 月 19 日 文档仅供参考 的支出; 4、基本建设支出,即学校用财政预算拨款、自筹等资金安排 的基本建设支出; 5、其它支出,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 第五条 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 1、统一管理、各负其责; 2、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3、统筹兼顾、确保重点; 4、需求牵引、勤俭节约。 第二章 预算管理职责 第六条 预算管理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部门分工负责制。 第七条 后勤保障处是学校预算管理的主管部门 ,其主要职责 为: 1、按照学校党委的总体要求和上级财务部门下达的预算指标, 汇总编制学校年度经费预算; 2、安排经费计划,及时组织供应; 3、加强经费管理,定期分析经费使用情况与效益; 4、保证学校年度经费预算的贯彻执行。 第八条 政治处、教务处、科研处、教辅中心及后保处装备 科、综合管理科为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按业务条线分类归口管理 相关的项目需求计划。 3 2020 年 4 月 19 日 文档仅供参考 政治处负责编制学校人员经费需求计划; 教务处负责审核、汇总课程建设、教材建设项目需求计划; 科研处负责审核、汇总科研项目需求计划; 教辅中心负责审核、汇总实验室、教学设备、图书资料项目 需求计划; 后保处装备科负责审核、汇总机动车辆、武器警械、通用装 备、被装等项目需求计划; 后保处综合管理科负责审核、汇总基建维修、安全生产、医 疗卫生、校园管理、服务保障等方面的项目需求计划。 第九条 学校各部门均为经费预算的使用单位 ,负责提出本部 门有关经费需求计划。 第十条 部门主要负责人是部门经费预算和管理的责任人。 第三章 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第十一条 学校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均应纳入学校预算。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市局要求,于每年第二季度组织编制下一 年度的经费预算。 预算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编制,即按照使用部门----职能部门 ----主管部门的程序编制、汇总 ,经学校党委审定后 ,报市局审 批。 第十三条 各部门应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要求,科学 合理、准确及时地编报相关年度经费需求。 4 2020 年 4 月 19 日 文档仅供参考 第十四条 在编制年度经费预算时,应当按照的规定和政府采购目录,同时编报政府采购预算。 第十五条 预算经费在 5 万元(含)以上的设备购置项目、 50 万元(含)以上的建设、维修项目 ,申请部门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 , 并办理申报手续,否则原则上不列入年度经费预算。 第十六条 凡需跨年度分期实施的项目 ,应当在编报第一年度 经费预算时,同时申报项目总体经费需求计划。 第十七条 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实行”两上两下”的编报办法。 具体程序如下: 1、各部门向职能部门提出经费需求; 2、职能部门将经审核、汇总的条线经费需求报后勤保障处; 3、后勤保障处将各职能部门上报的条线经费需求审核、汇总, 形成学校年度经费需求建议,报学校党委审批; 4、后勤保障处将学校党委批准的学校年度经费需求 ,报市局 后勤保障部; 5、后勤保障处根据市局后勤保障部下达的年度预算控制数 , 提出学校年度条线预算控制数 ,经学校党委同意后,下达给职能部 门; 6、职能部门根据后勤保障处下达的年度预算控制数 ,重新审 核、汇总的条线经费需求 ,提出条线年度经费预算 ,并报后勤保障 处; 7、后勤保障处将各职能部门上报的条线经费预算审核、汇总, 5 2020 年 4 月 19 日 文档仅供参考 形成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建议,报学校党委审批; 8、后勤保障处将学校党委批准的学校年度经费预算 ,报市局 后勤保障部; 9、经学校党委同意后 ,由后勤保障处下达经批准的年度经费 预算。 第四章 预算的执行与调整 第十八条 后勤保障处负责学校年度经费预算的执行工作 ,应 及时、足额地拨付预算支出资金,切实加强对预算收支的管理和监 督。 第十九条 学校各项预算收入,应当及时、足额收取,不得擅自 减收、免收和缓收。 第二十条 学校各项预算收入,应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规定,及时、足额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不得截留、占用和挪 用。 第二十一条 预算支出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专款专 用,不得随意超支和变更。 第二十二条 项目执行完毕后多余的预算支出 ,纳入学校机动 经费,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二十三条 年度预算支出确定后,一般不予追加。 特殊情况确需追加预算支出的,应由部门按本办法规定的预算 编制程序,提出增加年度预算支出申请,经学校分管领导审核后,报 6 2020 年 4 月 19 日 文档仅供参考 学校主要领导审批。 第五章 决算 第二十四条 每一预算年度结束后 ,后勤保障处应当按照上级 要求,及时编制年度经费决算。 第二十五条 编制决算,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上级要 求,认真分析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反映经费收支的总体状况、经费 使用的主要成果、经费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做到收支数 额准确、内容完整、保送及时。 第二十六条 年度经费决算应当报学校党委审议。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后勤保障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7 2020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