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节第一节总则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为了加强技术质量管理, 促进技术进步和质量提高, 鼓励技术创新 与质量创优,根据本院技术发展规划、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并结合院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第二条本制度由院技术质量部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第三条第三条院技术质量部为全院技术、 资质与质量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 其主 要职责是: 1、在分管院长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全院技术管理、资质管理和质量 管理。 2、负责制定院技术质量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质量目标并组织实施,编制提 交技术质量管理工作总结、报告。 3、组织制定院有关技术质量和资质的管理制度,完善管理体系标准,并负 责贯彻执行。 4、负责组织全院质量检查,对重大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负责组织调查并提 出处理意见,制订相应整改方案或措施,并监督实施。同时负责处理顾客质量投 诉。 5、负责组织全院地质工作、工程勘察与岩土施工技术成果的审定。 6、适时掌握资质管理部门对各项资质条件的最新要求,向院领导提出本院 经营业务需要对资质条件的匹配要求和发展建议,负责院各类资质证照的申报、 认证、延续、变更、年检、年审、换证等维护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对全院地质成果、工程项目的创优评先工作,负责组织向上级 行业主管部门申报优秀项目。 8、负责全院办公网络系统维护、工程技术和管理软件的正版化工作。 9、协同综合办公室做好全院技术人员引进、考核、培训与继续教育工作, 包括协助制订人才战略规划、年度人才计划和技术培训计划等。就全院各类专业 技术人才的使用提出建议。 10、根据本院保密工作责任制,做好涉密地质资料有关保密管理工作。 11、组织开展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交流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新方法,推进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 第四条第四条院技术委员会为全院技术工作的议事机构, 主任委员由总工程师担 任,委员由总工程师组织各专业主要技术骨干代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我院长远发展战略和规划,就技术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专题报告, 供领导决策。 2、就技术人员的引进、培养、再教育等提出建议,供领导决策。在人事部 门组织下, 对本院申报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进行初审,并提出推 荐意见。 3、对重大项目的技术工作进行研究讨论,为重大项目招投标、合同评审、 技术设计、实施过程质量监控、技术问题解决措施等提出指导性意见;参与重大 质量事故的调查。 4、对院内有争议的技术问题进行会议探讨,并作出最终裁决。 5、指导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的开发研究和推广。 6、在技术质量部组织下,参与全院地质成果、工程项目的创优评先工作。 第二节第二节技术岗位与职责技术岗位与职责 第五条第五条本院设置如下技术管理与技术工作岗位: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 主任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全院最高技术管理岗位为总工程 师,由中化地质矿山总局任命;由总工程师提名,根据本院主要专业方向分别设 置地质勘查、工程勘察、工程施工等专业的副总工程师岗位;各生产经营单位可 设置一个主任工程师岗位;根据项目需要设置技术负责人岗位;根据资质要求和 业务需要配置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条第六条总工程师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主持全院技术与质量管理工作。协助院长拟定全院中长 期发展目标,负责提出全院专业技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技术质量工作计划, 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负责组织制定 技术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并负责在全院范围内贯彻执行 或运行。对全院技术质量工作负责,有质量否决权。 3、对全院专业结构、技术装备、技术人才等资源配置与安排提出建议,对 副总工程师及主要技术负责人的考核、使用提出意见。 4、经常深入基层,了解项目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体质量、技术把关控制。 负责组织解决工程项目实施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组织编写院技术工作总结与有关 报表。 负责对院发技术公文及技术报表进行审核,对各类上报技术资料和技术成 果报告进行审定或批准。 5、积极推进技术进步,引领全院技术人员开展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组织 技术交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指导技术人员工作。 6、组织技术发展形势、资质能力、专业信息、人才战略等方面研究,努力 提高技术工作水平,努力创新,拓宽专业服务领域,提高管理决策水平。 第七条副总工程师职责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所分管专业的技术与质量管理工作,向总工程 师提出分管专业的人才战略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技术质量工作计划建 议,经批准后负责实施。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协助总工 程师制定技术管理制度,负责制定分管专业的管理体系文件和技术作业指导书, 并负责在本专业范围内认真贯彻执行。对分管专业的技术质量负责。 3、对分管的专业结构、技术装备、技术人才等资源配置与安排提出建议。 对分管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使用提出建议和意见。 4、经常深入基层,掌握项目工作进展情况,负责解决项目实施中分管专业 的重大技术问题。负责编写分管专业的技术工作总结与有关报表。在总工程师授 权下,负责对所分管专业技术资料和成果报告进行审定。 5、积极为推进技术进步作出努力,带领本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科学研究和学 术活动,组织技术交流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指导分管专业技术人员 工作。 6、积极开展分管专业技术发展形势、资质能力、业务信息、人才培养等方 面的研究,努力提高技术工作水平,努力创新,拓宽专业服务领域,提高技术管 理水平。 第八条第八条主任工程师职责 1、在所在生产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技术与质量管理工作。 负责搜集、宣传、贯彻执行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2、在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领导下,参与制定专业技术工作质量管理规定, 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负责在本单位组织实施,确保本单位管理体系正常 运行。 3、 负责提出本单位人才引进和技术装备购置建议,提出人员技术培训计划。 4、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检查生产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负责组织对野外、 室内各环节质量检查、指导和验收工作。 解决本单位承担项目实施中的一般技术 问题。 5、负责搜集市场信息,主持项目投标书的编制工作。负责对本单位技术资 料和成果报告进行审核,并落实按审定意见进行修改、补充或返工,负责组织处 理顾客质量投拆与售后服务工作。 6、保持与行业有关部门联络,关注行业网站信息,积极参与行业发展、形 势分析、专业技术等方面的研讨与学习,提出扩大专业服务领域的建议,为院领 导决策提供资料性依据并起参谋作用。 7、负责及时编报本单位的技术工作总结与有关报表。 第九条第九条项目技术负责人职责 1、在所在生产单位负责人领导下,接受主任工程师指导,负责所承担项目 的技术与质量工作,认真执行项目相关的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认真执行 项目任务书、合同、设计或实施方案,对所承担项目技术质量负责。 2、负责制订项目技术、质量等管理细则或操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解 决工作中存在的技术与质量问题。 3、主持编制项目技术标书,主持野外实施与内业整理技术工作,负责项目 设计方案和成果报告编制,负责成果送审与资料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