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电动、手动葫芦技术协议
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60 万吨/年活性石灰总承包工程 设备:电动葫芦、手拉单轨行车、手拉葫芦 技 术 协 议 安徽华塑60万吨/年活性石灰总承包工程技术协议 买方:中冶焦耐(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卖方:无锡志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二月日 1 安徽华塑60万吨/年活性石灰总承包工程技术协议 一、总一、总则则 1.1 无锡志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和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就电动葫芦的设计、 制 造、安装, 进行讨论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2 本技术协议提出最低限度的要求和规范,并对有关技术细节问题,做了一定规定, 尽量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 ,并选用新工业标准及国际有关先进技术设计制造更成熟优化 的产品. 1.3 如果签订合同之后,需方提出在某部件或有关技术方面要求修改和补充 ,供方应 配合,达到需方要求.如果碰到比较难处理问题应双方协商解决. 1.4 结构合理、系统设计制造均满足需方提出的工艺要求。卖方所制造的电动葫芦, 使用寿命长、 不易磨损、属于绿色环保设备。 1.5 在签订合同之后,买方可以保留对本技术规范书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力,卖 方应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买方和卖方商定。 1.6 卖方保证是所投货物的主要生产商,对其材料、设备、配套件及产品质量,试运 转等负有全责,并保证设备的主体或主机及关键部件的制造。 二、供货范围及技术参数供货范围及技术参数 (一) 、供货清单 序号 1. 2. 3. 设备 电动葫芦 手拉单轨行车 手拉葫芦 型号规格 CD11t-40m WA5T-6m HS-5T-6m 数量 3 台 7 台 7 台 备注 (二) 、供货范围 供货设备 电动葫芦 手拉单轨 行车 手拉葫芦 供货 数量 3 台 7 台 7 台 供货范围 设备本体、驱动电机及工字钢 WA5T-6m 设备本体及工字钢 HS-5A-6m 设备本体 1 安徽华塑60万吨/年活性石灰总承包工程技术协议 (三) 、供货技术参数 ((1 1)电动葫芦)电动葫芦 设备名称:CD1 型电动葫芦 用途:安装在双膛竖窑窑顶小房内起升和运输货物。 型式:钢丝绳式,电动操作. 数量:3 套 起重量:1 t 起升高度:40m 起重速度:8 m/min 运行速度:20 m/min 起重功率:0.4 kw 运行功率:0.4kw 轨道型号:工字钢 20a~32c 设备重量:~0.2 t 工作制度:间断 工艺条件:电源:三相交流,50Hz,380V ((2 2))5t-6m5t-6m 手拉单轨行车手拉单轨行车 设备名称:WA5型手拉单轨行车 用途:安装在煤气加压站和空气鼓风机室内运输货物。 设备数量:7 套 型式:手动操作. 额定载荷:5 t 运行速度:~5 m/min 轨道型号:工字钢 25~32c 安装高度:~6 m 2 安徽华塑60万吨/年活性石灰总承包工程技术协议 设备净重:~50 kg 工作制度:间断 工艺:地面操纵 ((3 3))5t-6m5t-6m 手拉葫芦手拉葫芦 设备名称:HS-5A 型手拉葫芦 用途:安装在手拉单轨行车上,提升货物。 设备数量:7 台 型式:手动操作. 起重量:5 t 起重高度:~6m 满载时手拉力:~39 kg 设备净重:~40 kg 工作制度:间断 工艺:地面操纵 三、设备制造、检验、验收依据及方法三、设备制造、检验、验收依据及方法 3.1 设备设计时外形安装尺寸及进、出口位置按甲方提供的最终系统安装图为依据。 3.2 设备制作时, 将根据标书要求和甲方确认的制造图以及国家关于电动葫芦等系列标准 执行。 3.3 设备检验、验收将按以下顺序进行。 (1)设备制造时严格执行自检、巡检,完工检制度并做好检验记录。 (2)在设备制作过程中邀请甲方派人现场临时抽查或督查。 (3)设备全部完工后,甲方可到乙方进行最终检验、验收,并形成验收纪要。 3.4 设备资料的交付:乙方在交货时附带发货清单、装箱单、产品使用说明书、设备安装 图、合格证。 四四、双方责任和义务双方责任和义务 4.1 甲方对所提供的工艺技术参数的正确性负责. 3 安徽华塑60万吨/年活性石灰总承包工程技术协议 4.2 乙方交付成套设备的各种指标性能及外形尺寸必须完全符合本协议书中规定的要求。 4.3 乙方对成套设备的安装、调试进行技术总负责。甲、乙双方共同对设备性能进行检查 验收。 4.4 乙方所供设备在现场安装、调试期间,乙方将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指导。 4.5 乙方所供设备保质期为 12 个月。 4.6 若所供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出现问题,乙方承诺在接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派出技术人员 和维修人员赶赴现场,先解决问题,后查找原因。 4.7 在设备保质期内,因设备质量因素造成设备零部件损坏,乙方负责免费更换。 五、涂装、包装和运输五、涂装、包装和运输 1 涂装 1.1 涂装材料 所用涂漆材料,选用符合招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规定的经过实践证明其综合性能优良 的一流产品,面漆颜色根据要求。 1.2 涂装工艺 表面除锈等级不低于 Sa2.5, 外表面涂底漆两道、面漆两道。 2 包装 2.1 设备在出厂前都进行防锈处理,防锈处理符合国标要求。 2.2 设备的包装应能满足长途运输、 多次搬运及存储的需要。 包括要坚固、 牢靠、 防腐、 防盗。裸露件和捆扎件应有金属标签。 2.3 安装调试所需的易损件、备品备件单独装箱,并在箱体上注明标记。 2.4 货物的标记按国家有关货物运输的规定执行。 箱面上各种标识完全, 如箱号、 名称、 合同号、收货单位、发货单位、收发货站、重量、外形尺寸、吊装位置、防雨、防碎、 防倒置标记等。箱内零部件要挂标签,裸件和浸油件要牢挂金属标签,易损件和零散小 件用小箱妥善包装装入大箱。注明箱内设备名称、数量。 2.5 每件零部件箱均附有标签标明零部件图号、名称、数量。 3 运输 3.1 设备的运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的规定。 3.2 运输方式:汽运。 3.3 对于“四超件” ,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运输(交付)状态、外形尺寸、重量、运输 4 安徽华塑60万吨/年活性石灰总承包工程技术协议 方式、运输路线、运输周期等详细资料。 六、其他六、其他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协议经由中冶焦耐(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无锡志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签字后生 效。 3 本协议作为定货合同的附件,随定货合同的生效而生效,生效后与定货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4 本协议一式四份, 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二份,无锡志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二份。 买方: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2010 年 12 月日 卖方:无锡志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2010 年 12 月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