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南沙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秩序册
2007 年南沙区中学生 田径运动会 秩 序 册 主办单位:南沙区教育局 承办单位:南沙第二中学 比赛时间:2007年 11 月 10、11 日 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守则 运动员守则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体育事业,勇攀高峰,为国争光。 2 、刻苦训练,钻研业务,尊重教练,认真完成训练任务。 3 、赛出风格,赛出水平,胜不骄,败不馁,尊重裁判,尊重对方,尊重群众。 4 、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守秩序、守纪律。 5 、团结友爱、关心集体、勤俭节约、爱护公物。 6 、尊重领导、服从组织,遵规守法,反对无政府主义。 教练员守则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体育事业,培养又红又专的运动员。 2 、从难从严、从实践出发,科学训练,认真制订教案,努力完成训练计划。 3 、做好赛前和临场指导,赛后认真总结。 4 、严格管理教育,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关心运动员的全面发展。 5 、发扬民主,爱护运动员,在训练,学习、生活等方面做运动员的表率,不准打骂和侮辱 人格。 6 、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裁判员守则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体育竞赛裁判工作。 2 、努力钻研业务,精通本项竞赛规则和裁判法,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 、严格履行裁判员职责,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 4 、作风正派,不徇私情,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5 、裁判员之间要互相学习、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加强团结,不搞宗派活动。 6 、服从领导,遵守纪律,执行任务时,精神饱满,服装整齐,仪表大方。 2007 年南沙区中学生田径运动会 组 织 机 构 主 任:姚远 副 主 任:张志东 杨晓余 李爱华 办 公 室: 主 任:陈愿 副 主 任:徐海元、邓蔚林 工作人员:吴海、刘佐露、樊伟棠、刘佐声、南沙二中 2 人 仲裁委员会:吴海(兼) 、朱应波、张柏龄、李兆南、 梁干云、 邓蔚林(兼) 、陈华志 后 勤 组:刘佐声、高碧桃、南沙二中 1 人 医 疗 组:樊伟高、刘木丰、南沙医院 2 人 资 格 审 查 组 组 长:陈愿 组 员:邓智勤、邓蔚林、吴海、易名辉、陈福棠、田 新、李大 虔 2007年南沙区田径运动裁判员名单 总裁判长:吴海(南沙中学) 副总裁判长:刘佐露(南沙二中) 陈华志 径赛长:刘佐露(兼) 检录主裁判:李柏森(黄阁中学) 检录裁判员:沈运超(麒麟小学) 、黄伟民(义沙小学) 、梁荣佳(鹿颈小学) 检查主裁判:陈福棠(万顷沙小学) 检查裁判员:潘远辉(沙尾一小) 、邓晓琼(金洲小学) 、刘伟棠(大田小学) 发 令 员:张志明(黄阁中学) 召回发令员:刘小强(金洲小学) 助理发令员:陈永林(黄阁小学) 计时主裁判:何志强(南沙中学) 计时裁判员:化兴磊(麒麟小学) 、陈礼娴(麒麟小学) 、陈世姿(冯马小学) 、冯浩棠(麒麟小学) 、陈会 香(大井小学) 、何文锋(鹿颈小学) 、冯丽铭(义沙小学) 、肖湘仲(金洲小学) 、 王 律(南沙一小) 终点主裁判:陈锦泉 终点裁判员:李大虔(南沙小学) 、黄金龙(南沙实验小学) 田赛长:陈华志(兼) 跳高主裁判:王汉粦(南沙中学) 跳高裁判员:巫建雄(南沙一小) 、李丽华(黄阁小学) 、黄文郁(大田小学) 跳远主裁判:冼桂锋(沙尾二) 跳远裁判员:麦锦洪(黄阁小学) 、李玉芳(南沙一小) 、林炎坤(金洲小学) 投掷主裁判:田 新(黄阁中学) 投掷裁判员:刘敏学(三民小学) 、罗礼杭(莲溪小学) 、陈景全(莲溪小学) 、何志勇(横沥小学) 、何垣 枝(三民小学) 、朱伟文(南沙小学) 、郑智民(横沥中学) 编排记录主裁判:易明辉(万顷沙中学) 编排记录裁判员:江博涛、朱心黎、罗彬(南沙中学) 、高碧桃 宣告员:肖茜(南沙二中) ,学生 2 人 场地器材主裁判:陈树明(南沙二中) 场地器材裁判员:南沙二中教师 2 人 2007 年南沙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南沙区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南沙区体育教研会 三、协办单位: 南沙二中 四、竞赛日期:2007年 11 月 10、11 日(2 天) 五、竞赛地点:南沙二中(橡胶田径场) 六、竞赛项目: (一)男子高中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4 ×100米接力、跳 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6 公斤) 、标枪(600克) 、五项全能(跳远、标枪、 200米、铅球、1500米) (二)女子高中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 ×100米接力、跳 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 公斤) 、标枪(600克) 、五项全能(跳远、标枪、 200米、铅球、1500米) (三)男子初中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 ×100米接力、跳 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5 公斤) 、标枪(600克) 、五项全能(跳远、标枪、 200米、铅球、1500米) (四)女子初中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 ×100米接力、跳高、跳远、 三级跳远、铅球(4 公斤) 、标枪(600克) 、五项全能(跳远、标枪、200米、 铅球、1500米) 七、参加办法: (一)各中学以校为单位报名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 运动员参赛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回执)办理。 (二)各参赛单位可分别组成男、女子高中、初中组参赛,运动员必须是 同一学校的在读学生,不得临时调校组合(挂读生、借读生回原学籍学校的报 名参赛) 。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取消比赛成绩,通报批评,并追究领队 的责任。 (三)各单位设领队1人,教练员 2 人,工作人员 1 人,各中学(高中、 初中)组男、女运动员各 10 名。 (四)每项每校限报 2人,每人可报二项,可兼报接力,每校接力限报男 女各一队。 (五)运动员比赛项目超两项(接力除外) ,经发现后取消该运动员全部成 绩,并向全区通报批评教练员和领队。 (六)各参赛单位需派一位主管体育工作的领导担任领队,按竞赛规程的 要求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并在报名表上签名确认。 (七)各参赛单位负责为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含往返比赛场途中 及比赛期间) ,未办理者一切后果自理。 (八)运动员必须经医生体检,证明身体健康者方可报名参加比赛,报名 表上需有学校医务专用章确认。 (九)凡是报名参加 1500米、3000米、5000米比赛的运动员,必须出具 当地镇级以上医院的“心电图”检验证明,并于 11 月 8 日(星期四)下午的教 练员会议时交大会审核,健康正常者方能参赛,否则,不能换人及更改项目。 (十)参赛运动员必须带参赛证,以确认资格,凡发现在资格问题上弄虚 作假,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包括已获得的各项成绩) ,取消 该校团体总分成绩,通报全区,予以批评。 (十一)凡是补习班和重读的学生及省、部队体工队田径专项的正式队员 不得报名参赛。 (十二)跑跳项目均在塑料跑道进行,需用短钉鞋参赛。 (十三)运动员比赛或上道前,进行录像或拍照存档。 (十四)凡对运动员参赛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