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海图作业试行规则
交通部海图作业试行规则 发布日期: 执行日期:19650701 发布单位:交通部 文号:交水督(65)陶字第 9 号 交通部海图作业试行规则交通部海图作业试行规则 交水督(65)陶字第9号公布 自1965年7月1日起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合理选择航线,及时掌握船位,统一海图作业标注符号, 保证船舶航行安全, 充分发挥航海技术为社会主义水运事业服务的作 用,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船长应对海图作业全面负责,并经常对驾驶员进行检查指导。 驾驶员应认真进行作业,发现问题,及时向船长报告,并积极提供意 见。 第三条 海图作业的基本要求: 1 一、航区情况要熟悉。 二、各种助航仪器的误差数据要搞准,使用中要经常进行核对。 三、定船位要准、快、及时,做到勤测、勤算、勤核对。重要船位要 反复核对。 四、要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海图作业的准确度。 第四条 在进行海图作业过程中, 一切重要数据资料, 如重要船位 (改 向时船位、长时间进行航迹推算后所测得的第一个观测船位。 以及转 移船位的观测船位等)的观测数据;位移差的方向和距离;所采用的 风和流的资料等,均应记入航海日志。 第五条 本航次进行的海图作业,必须保留到下一航次开始时方可擦 去,以备查考。如果发生海事,应将当时进行作业的海图妥善保存, 以供海事调查之用。 第二章 航线拟定 第六条 船长根据航次命令和有关航海资料,充分发扬技术民主,会 2 同驾驶员共同研究制定安全经济航线和安全措施。 在拟定航线时应考 虑到航区政治情况;水文、气象因素;危险障碍物;助航标志;有关 航行规章;以及本船技术设备状态和驾驶人员的经验等。 第三章 航迹推算和舶位观测 第七条 船舶驶出引航水域或港口后的观测船位可作为航迹推算起 点。驶入引航水域或接近港界有物标可供导航时,可终止航迹推算。 航迹推算的起点和终 点应记入航海日志。 第八条 在航迹推算中,应充分使用风、流资料,仔细推算。接近危 险地区,应考虑到推算船位本身存在一定的误差;必须采取谨慎措 施。 第九条 一、在航迹推算中,对风、流的影响,应按以下规定进行计 算:风压差、流压差、风流合压差值(简称风流压差值,以下同) , 尽可能用观测的方法求得。如无观测条件时,可根据该地区的资料或 航行经验,确定一个数值进行计算。风流压差值小于一度时,可以不 考虑计算。 二、风流压差值的采用或改变均应由船长决定, 或由驾驶员根据船长 的指示进行。 3 三、航行中,驾驶员所采用的风流压差值,应不断地进行测校,发现 变化较大,应及时报告船长。 第十条 在狭水道或渔区航行,可以不进行推算。也应将进入狭水道 或渔区前的中止点船位和驶出狭水道或渔区后的推算复始点的船位 在海图上画出,并记 入航海日志。 第十一条 如果发现位移差较大,且需要转移推算起点时,应报经船 长同意后,才可将推算船位转移到观测船位。 第十二条 对定位时间间隔的要求: 一、推算船位: (一)在沿岸水流影响显著地区航行,每一小时定位一次。 (二)其他地区航行,一般情况下,每二或四小时定位一次。 二、观测船位: (一)沿岸航行,船速在15节以下,每半小时定位一次。接近危险 4 地区或船速15节以上,均应适当缩短定位时间间隔。 能见度不良情 况下,应充分使用雷达进行定位。 (二)远离海岸航行,应充分利用天测、无线电测向仪等定位方法。 天测定位,在正常情况下,每昼夜至少有三个天测船位(晨、昏和上 午或下午太阳位置线间或 与中午船位纬度间的移线船位各一个) 。无 线电测向定位,在有条件观测时,每两小时定位一次(当大圆改正量 大于半度时,应予修正) 。其他定位如使用劳兰定位等,可参考上述 规定进行。接近浅滩、礁石和水深变化显著地区,在上述定位前后应 进行测探,互相核对。 第四章 分析研究 第十三条 船长应重视组织驾驶员对位移差进行分析,积累资料,积 累经验。在分析中应重点对仪器误差、风、流的影响和本船操作情况 进行分析,并择要作出记录。 长时间进行航迹推算后, 在接近沿岸时所测得的第一个观测船位的位 移差数据,必须进行分析,作出记录,供今后参考。 第五章 标注和记载 5 第十四条 常用名词的缩写代号 常用名词的缩写代号(略) 第十五条 海图上的标注: 一、观测或推算船位的时间和计程仪指示的读数,以分数式指出。分 数式和海图的横廓相平行。 二、位移差的方向和距离,以推算船位为起点到观测船位。 三、 航向的标注应照下列次序标出: 计划航线及其相对应的罗经航向、 罗经改正量、风流压差值。均以缩写代号和度数平写在航线的上面。 其中计划航线、罗经航 向用三位数字标出。 当航线接近南北,或航线太短。航向不宜按上述规定标注时,可标注 在航线的旁边,并以箭头示之。 第十六条 观测船位记入航海日志时,应记观测原始数据,包括:时 间、计程仪读数、物标名称和有关读数及改正量(天测船位,记天体 名称, 船位坐标, 不记 改正量) 、 位移差 (参考性的船位不记位移差) 。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