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2024工作计划表范本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民政局2024工作计划表范本 【篇一】民政局2024工作计划表范本 20 xx年,全镇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仔细贯彻落实党的十x大精神以及市民政局有关布署精神,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察民情、维民权、排民忧、谋民利、保民安”的工作宗旨,努力做到整体工作上水平,重点工作出亮点,难点工作抓突破,争先创优。具体抓好如下工作: 一、扎实抓好社会救助工作,确保困难群众生活有保障 1、对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开展”一次清查”活动;逐村逐户,摸清底数。对新增低保户实行镇村两级民主评议听证公示制,加大民主评议和公示力度,实行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应退尽退、应保尽保;完善低保信息系统,建立信息比对机制,为社会救助工作提供准确依据,严格落实分类施保政策,对特别困难低保户调整保障标准,使最困难的群众得到应有救助;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亲属申请低保情况实行回避制,做到仔细调查核实上报备案。 2、及时落实医疗救助。对五保户、城乡低保户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和定额门诊救助相结合,提高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可及性。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对全镇重度精神病实施免费治疗和免费服药。 3、法律规范敬老院院管理和提高服务水平。仔细做好五保集中供养工作,20 xx年我镇以”服务提高、法律规范管理”为主要内容对敬老院实行提档升级活动,力争创”四”敬老院。 4、提升救灾应急能力。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法律规范报灾、核灾、救灾程序,妥善安排灾区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加强防灾减灾知识宣传。 5、推动专项社会救助。完善临时救助、帮助解决低保边缘群体、低收入群体的实际困难。继续实施慈善助学、慈善扶老、慈善济困三大工程,做好孤儿救助工作,提高救助水平,扩大救助覆盖率。 二、仔细落实优抚政策 一是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确保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经费及时发放,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住房难和生活难问题。 二是在”八一”建军节及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三是做好义务兵优待工作,帮助解决其家属实际困难。 三、推动社区建设,健全村(居)民自治机制 1、以盛源村老年协会,双岭村居家养老服务站为成功试点,增加老年服务站点建设。 2、强化村民自治工作。进一步完善村(社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完善村务公开,依法保障农民(居民)群众的知情权、参加权、表述权和监督权,指导各村(社区)村(居)务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和形式。完成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任务。 四、法律规范社会事务管理 1、深化殡葬改革。大力宣传殡葬惠民政策。 2、仔细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措施,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及时便捷办理老年优待证,落实高龄津贴。 3、解决农村”两老”人员生活困难补助。 五、加强自身建设,充分树立民政队伍良好形象 坚持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深化开展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形成学习工作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做到热情为民服务,诚心为民解困。 【篇二】民政局2024工作计划表范本 一、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继续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灾民救助、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低收入家庭认定、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为主要内容,以临时救助为补充,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1、法律规范和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标施保。逐步健全与我县经济进展、物价上涨等因素相适应的低保标准调整机制和城乡低保监督、退出机制。科学测算,合理确定低保标准。今年,根据省、市要求,要对农村低保对象重新进行复核认定,在此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今年,计划新增农村低保对象1000人,达到21000人左右。新增城市低保对象1000人,达到8000人左右。巩固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要将符合条件的新增生活困难家庭及时纳入城市低保。对一时生活困难的城乡低保边缘群体和农民工家庭予以临时救助,以缓解其家庭实际困难;对低保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高龄老人和儿童,以及缺乏劳动力的家庭、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等,提高补助水平。 2、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继续加强敬老院建设力度,计划建嵩县中心敬老院一所,改扩建2所。切实提高敬老院管理和服务水平,组织五保对象足额入住敬老院,对全县五保对象进行全面普查,把符合五保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五保范围,不断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仔细落实市委、市政府确保我市集中供养标准不低于1800元,分散供养标准不低于1100元的要求,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切实保障五保对象的生活水平。 3、巩固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大争取上级医疗救助资金力度。提高医疗救助的覆盖率、资金使用率和救助水平。继续实施城乡困难群众补充医疗保险和大病医前救助制度,搞好与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缓解我县3.2万名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 4、建立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制度。配合我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工作,做好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确保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实现应保尽保。 二、加强灾害应急体系建设,提高灾害救助能力 1、全面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嵩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完善救灾应急机制,提高减灾救灾工作水平,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2、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扩大救灾物资储备和品种。法律规范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制度,确保救灾款物安全、合理。 3、切实抓好农村困难群众草房、危土窑洞和危土坯房改造工作,缓解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难问题。早筹划、早安排、早动手,完成全县117户351间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任务。 三、积极进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改善和提高孤老、孤儿、孤残人员的供养水平 加快进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推动补缺型社会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进展。要进一步完善孤儿救助制度,今年要将全县农村孤儿全部纳入五保供养、对所有城市孤儿实行全额低保救助。依法做好儿童收养工作,法律规范收养行为。要努力改善“三孤”人员居住条件,将孤儿、孤老、孤残人员住房优先纳入危房改造规划。法律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切实解决流浪精神病人、智障人员、危重病人的救助、返乡和安置难问题。 加强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强化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为福利彩票发行制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夯实福彩工作基础。扩大发行规模,增加发行数量,年内力争突破1500万元,为社会福利事业筹集的资金。 加快推动慈善事业进展。仔细贯彻落实xx和回良玉副总理在中华慈善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健全“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加、各方协作”的工作机制,以宣传推动和政策激励为主要方式,充分发挥慈善组织作用,更广泛地动员社会力量参加社会慈善事业。 四、全面落实和完善双拥优抚安置政策,保障和维护优抚安置对象的合法权益 1、要以创建双拥模范县活动为载体,推动双拥工作深化开展。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国防意识,不断加大军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