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前土建工程技术标准
钻前土建工程技术标准钻前土建工程技术标准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〇二〇年七月 钻前工程及井场布置技术要求钻前工程及井场布置技术要求 1 1 范围范围 本标准规定钻前土建工程和井场主要设备布置的技术标准。 2 2 钻前工程技术要求钻前工程技术要求 2.12.1 井场选择原则井场选择原则 2.1.1 根据口然环境、钻机类里及钻井工艺要求确定钻井设备安放 位置。 2.1.2 井场应避开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地段。 2.1.3 充分利用地形.节约用地.方便施工。 2.1.4 满足防洪、防喷、防爆、防火、防毒、防冻等安全要求。 2.1.5 有利废弃物网收处理、声光屏蔽等.防止环境污染。 2.1.6 在选择井场时应考虑钻机井架和动力基础选在挖方处。 2.1.7 在环境有特殊要求的井场布置时,应有切实的防护设施。 2.22.2 井位的确定井位的确定 2.2.1 根据勘探或开发部门给定的井位坐标,由建设单位、地质部 门和施工单位实地勘测确定地面井口位置, 基础施工结束后应复测井位 坐标。 2.2.2 油、气井井口距高压线及其他永久性设施不小于75m,距民宅 不小于 100m,距铁路、高速 公路不小于 200m,距学校、医院和大型油 库等人口密集性、高危性场所不小于 500m,在地下矿产采据区钻井, 井筒与采掘坑道、矿井坑道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00m。 2.2.3 含硫油气井井场应选在较空旷的位置,宜在前后或左右方向 能盛行风畅通。 2.2.4 井口距堤坝、水库位置应根据国家水利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2.32.3 井场方向的规定井场方向的规定 2.3.1 以井口为中点,以片架底座的两条垂直平分线的延长线为淮 线,划分井场的前、后、左、右。 2.3.2 以与大门平行的井架底座的垂直平分线为准线,大门所在区 域为前。 2.3.3 站在大门前方的准线上,面对大门,准线左侧区域为左,准 线右侧区域为右。 2.42.4 大门方向的确定大门方向的确定 2.4.1 大门方向应符合井控安全要求。 2.4.2 布置大门方向应考虑风频、风向。大门方向应面向季节风。 一般情况下的井架大门方向要朝南或东南。 2.4.3 大门方向宜而向进入井场的道路.井场道路宜从前方逃入。 2.4.4 含硫油气井的大门方向应面向盛行风。 2.52.5 井场面积的确定井场面积的确定 2.5.1 井场面积是指钻机主要设备、辅助设施、沉砂池、排污池、 生产用房、锅炉房、燃烧池、放 喷池和井场内道路所占的面积。 2.5.2 各类型钻机井场面积见表 1 (不含放喷池、燃烧池)。 表1各类型钻机井场面积 井场面积 钻机级別 ZJ10 ZJ20 ZJ30 ZJ4O ZJ50 ZJ70 ZJ90 长度宽度 ㎡ ≥6400 ≥6400 ≥8100 ≥10000 ≥11025 ≥13200 ≥16800 m ≥80 ≥80 ≥90 ≥100 ≥105 ≥120 ≥140 m ≥80 ≥80 ≥90 ≥100 ≥105 ≥110 ≥120 注:井场前后为长,井场左右为宽。 2.5.3 燃烧池和放喷池的设置应符合井控安全要求。实施欠平衡钻 井作业的还应在井场右侧增加 1 个面积不小于 1000 ㎡的燃烧池,在井 场左侧增加一个面积不小于 lOOO ㎡的放喷池。燃烧池和放喷池的池体 高度应在 2m 以上,池体边缘距井口应在 75m 以上。 2.5.4 在环境敏感地区,如盐池、水库、河流等,应在右侧在增加1 个专用的体积不少于 200m³的放喷池,池体边缘距井口应在 75m 以上。 2.5.5 丛式井井场面积应符合 SY/T5505 的规定。 2.5.6 进行特殊工艺井施工时,应根据施工的特殊性、设备等因素, 在表 1 规定的基础上,适当增加井场面积。 2.62.6 基础选型与布置的技术要求基础选型与布置的技术要求 2.6.1 基础选择及布置原则应符合 SY/T 5972 的规定。 2.6.2 基础施工的技术要求除应符 SY/T 6199的规定外, 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a)设备基础地基承载能力不小于0.l5MPa,遇不良地基 应进行技术处理。 b) 冻土地区现浇混凝土基础的基底应埋入冻结线以下深 度不小于 250mm。 c)设备基础顶面应高于场面不小 100mm。 2.72.7 井场及道路井场及道路 2.7.12.7.1 井场井场 2.7.1.1 井场应平坦坚实,能乘受大型车辆的行驶。 2.7.1.2井场应满足钻井设备的布置及钻井作业的要求。 2.7.1.3 井场中部应高于四周,以利于排水。 2.7.1.4 井场、钻台下、机房下、泵房要有通向污水池 的排水沟。 2.7.1.5 雨季时,井场周围应挖环形排水沟。 2.7.1.6 井场应有利于污水处理设施的布置。 2.7.1.7 井架绷绳锚坑或绷绳墩位置成按相应类型钻机 的井架安装说明书执行。 2.7.1.8 在草原、苇塘、林区的井,布置井场时应按照 防火、防爆、防污染等国家及地方法规执行。 2.7.1.9 在山区、丘陵地区、河床、海滩,湖泊、盐田、 水库、水产养殖场钻井,井场应相应设置防洪、防泥石流、 防山体滑坡、防腐蚀、防污染等安全防护设施。 2.7.1.10 在沙漠布置井场应注重防风、防沙。 2.7.1.11 农田内井场四周应挖沟或围土堤,与毗邻的农 田隔开。井场内的污油、污水、钻井液等不得流入田间或水 溪。 2.7.22.7.2 道路道路 2.7.2.1 山岭丘陵地区选定井场道路应避开滑坡、泥石 流等不良地质地段。 2.7.2.2 通往井场的道路,应满足建井周期内各型车辆 安全通行,特別应考虑满足抢险车辆的通行。 2.7.2.3 油气田的干道公路宜采用JTGB01 规定的三级公 路标准。 2.7.2.4 油气田单井井场道路宜采用JTGB01 规定的四级 公路标准。 2.7.2.5根据油气田地质构造和井位布局确定道路走向。 2.7.2.6 特殊地区(如沙漠、草原、沼泽)的井可修建 满足运输通行条件的道路。 2.7.2.7 高含硫油气井还应修有 1 条备用应急通道,以 便一旦出现硫化氢或二氧化硫的紧急情况下, 可根据风向选 择从现场撤离。 2.7.32.7.3 路面处理路面处理 2.7.3.1 对于钻井作业周期较长或雨季钻井施工的井场 道路,路面以能使车辆顺利通行为原则并预留会车台。 必要 时可铺垫碎石、钢渣或废砖等。铺垫宽度不得小于 4m,高 度视路基而定。 2.7.3.2 对通往井场的干线路, 路面铺垫宽度不小于 8m, 高度不小于 0.3m, 拐弯处路面需加宽 1-2m, 边坡比 1:1.25。 2.7.3.3 路拱坡度一般为 3%-5%。 2.7.42.7.4 桥涵桥涵 2.7.4.1 通往井场的道路桥涵类别应很据油气田运输车 辆的特殊性和钻探区的实际情况而定。 2.7.4.2 桥涵设计所釆用的车辆荷载等级按JTGB01 的规 定执行,计算荷载应采用“公路 I 级”或“公路二级”。 2.7.4.3修筑道路要根据地形合理设置涵洞以利于排水。 涵洞顶部覆盖土的深度不得小于 0.5m。 2.7.52.7.5 井场环保井场环保 2.7.5.1 在钻前工程设计和施工中,环境保护按照 SY/T 6276 的要求执行。 2.7.5.2 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