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补贴与工作流程
公益性岗位补贴与工作流程 公益性岗位补贴 项目名称:公益性岗位补贴 项目编号:13 项目类别:行政给付 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告知》(国发[2023]36号)第五条:各地可根据实际对就业困难对象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提供适当的岗位补贴,补贴标准由本地政府拟定,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解决。 承办部门:沧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联席会议办公室 承 办 人:高润茹 联系电话: 地 址:沧州市维明西路1号 审 核 人:邹建华 联系电话: 审核权限:沧州市就业联席会议主任 办结时限: l 5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公开范围:社会公开 公开时间:长期公开 公开形式:沧州劳动保障网公开、文献公开、公开栏公开、新闻媒体公开 服务承诺:公平、公正、公开 相对人申诉途径:l、依法申请行政复议;2、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工作纪律:不得索取或者收受申请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不得擅自改变或变更办理程序,不得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 监督环节:自受理之日起,通过如实填报行政权力动态运营情况表接受监督部门监督。 责任追究:按沧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违犯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责任追究办法》、《沧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风行风建设实行方案》七项责任追究和《沧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营工作实行方案》责任追究的规定执行。 公益性岗位补贴流程图 (行政给付类) 用人单位填写申请表及公益性岗位人员花名册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 监督部门提前介入 市就业办公室审核 主管局长审批 监督部门通过就业联席会办公室填报的动态运营情况表实现全程监督 市财政局审核批准 、 财政局拨付给用人单位 到相关部门备案 社会保险补贴与工作流程 社会保险补贴 项目名称:社会保险补贴 项目编号:14 项目类别:行政给付 政策依据: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告知》(国发[2023]36号)第四条“对商贸公司、服务型公司(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劳动就业服务公司中的加工型公司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公司实体,在新增长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协议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定额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公司所得税,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上述公司中的商贸公司、服务型公司,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参与社会保险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第五条“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就业困难对象。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对象,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协议的,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2、劳动保障部第十八部委《关于贯彻贯彻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告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23]6号)第十二条“商贸公司、服务型公司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符合《告知》规定条件的,可向本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第十四条“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的,街道劳动保障机构核算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出具灵活就业证明,并为其向本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第十六条“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就业困难对象,可按《告知》规定享受与其劳动协议期限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其社会保险补贴手续由提供公益性岗位的单位凭《再就业优惠证》、劳动协议、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等相关材料,到本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办理。” 承办部门:沧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联席会议办公室 承 办 人:高润茹、边振洪 联系电话: 地 址:沧州市维明西路1号 审 核 人:邹建华 联系电话: 审核权限:沧州市就业联席会议主任 办结时限: l 5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公开范围:社会公开 公开时间:长期公开 公开形式:沧州劳动保障网公开、文献公开、公开栏公开、新闻媒体公开 服务承诺:公平、公正、公开 相对人申诉途径:l、依法申请行政复议;2、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工作纪律:不得索取或者收受申请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不得擅自改变或变更办理程序,不得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 监督环节:自受理之日起,通过如实填报行政权力动态运营情况表接受监督部门监督。 责任追究:按沧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违犯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责任追究办法》、《沧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风行风建设实行方案》七项责任追究和《沧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营工作实行方案》责任追究的规定执行。 公益性岗位补贴流程图 (行政给付类) 公益性岗位、商贸服务型公司社保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本人凭就业证明、《再就业优惠证》、《居民身份证》及就业困难对象证明、自己缴纳养老保险的凭证向街道社保机构提出申请 用人单位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报表并附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及《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劳动协议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出具的上季度公司(事业)为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缴费的明细帐(单)、公司(事业)在银行开具的基本帐户等凭证资料 监督部门通过就业联席会办公室填报的动态运营情况表实现全程监督 街道社保机构初审合格汇总后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 就业办公室审核 、 主管局长审批 到相关部门备案 财政局拨付给用人单位或街道社保机构 财政局审核批准 职业介绍补贴与工作流程 职业介绍岗位补贴 项目名称:职业介绍补贴 项目编号:15 项目类别:行政给付 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告知》(国发[2023]36号)第十条: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乡其他登记失业人员,以及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服务,要完善职业介绍补贴政策,建立与服务成效挂钩的机制,对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的各类职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