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心得体会-2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心得体会 文 章来源 莲山 课件 w w w.5 Y k J.COm 9 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心得体会 冯新柱案再一次证明,思想滑坡是行为越轨的必定,侥幸心理是违规违纪的前奏,小节失守是受到惩处的开端。历史的镜鉴告诫我们,触犯纪律没有回旋余地,遵守纪律没有时间盲区,执行纪律没有人情可讲,必须时时刻刻绷紧“法纪弦”,不碰“高压线”,加强点滴积累,注重持久磨练,多一些自控,少一些冒失,多一点理智,少一点冲动,切实养成遵规守纪的好习惯。 近日,通过领悟习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学习省委领导专题部署讲话,重温党纪条规,对冯新柱案的恶劣影响、严重危害、深刻教训有了更为清醒的认知。下面,结合“以案促改”相关要求,结合个人实际谈体会如下。 要铸牢信仰之基,始终头脑清醒。冯新柱身为领导干部,毫无 “四个意识”,对党不老实、不忠诚,组织观念淡薄、党性意识缺失,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实属必定。剖析冯新柱等反面典型的人生轨迹,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假如没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党性原则,在大是大非面前就不可能高举旗帜、听党指挥,精神懈怠、信念动摇的问题必定会出现;假如没有强烈的事业追求,在物欲横流面前就不可能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利用职权谋利的问题迟早要发生;假如没有严格的自律意识,在灯红酒绿面前就不可能恪守规定、筑牢防线,违反法纪条规的问题一定躲不过。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一是头脑要清醒。面对复杂形势的严峻考验,要常补精神之钙,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面对各类错误思潮影响,要坚定不移听党指挥。 学习要深化。学习是思想之源、能力之本、成事之基。作为党员干部要自觉把学习当作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生活态度、一种精神追求、一种价值取向,不去装门面,不去“应景”,自觉强化学习也要打假的意识,坚决摒弃不学也能干、学给别人看的错误思想。 文 章来源 莲山 课件 w w w.5 Y k J.COm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