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进展,有效维护特种设备生产安全秩序,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结合友谊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为县政府处理本县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组织原则。本预案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确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抢险救援单位。 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 包括以下的事故: 1、电梯困人故障或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2、塔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等起重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3、锅炉爆炸事故; 4、压力容器(含固定、移动式)泄漏、爆炸事故; 5、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及相关法规、规定等,参照省(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等编制。 (三)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调行动。 2、职责明确,力量集中,措施得力。 3、群专结合,快速有效。 4、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结合。 (四)我县特种设备现状 我县境内(截止至2024年末统计)共有锅炉180台;压力容器50台;压力管道4.5KM;电梯200台;各类气瓶11000只;起重机械40台。这些设备如疏于管理、使用不当,可引发设备事故,危及人身生命安全,造成财产损失。 (五)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因特种设备引发的公共事件。 2、本预案不包括因自然灾害引发的设备事故。如:地震、台风等。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友谊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友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总指挥:县政府主管安全工作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成员: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主管副局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管副局长、县公安局主管副局长、驻县消防大队队长、县卫生局副局长、各乡、镇人民政府主管副镇长。 职责任务: (1)评估事故灾害程度,制定应急救援工作方案,组织和指挥各工作组投入事故控制、人员疏散、救援、抢救以及事故调查等工作。 (2)随时掌握事故现场情况,果断实行相应对策和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工作需要,指挥调度社会各方面力量参加抢险救援工作。 (二)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兼) 联系电话:0469—5812430 (三)指挥中心下设救援工作组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中心下设6个工作组 1、抢险救助组 组长: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职责任务: (1)组织安排救援人员和调运所需装备物资;迅速处理事故现场,防止势态扩大。 (2)组织、讨论抢救事故现场受伤人员。 2、交通管制组 组 长:县公安局主管副局长 副组长: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职责任务: (1)迅速调集警力,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和警戒工作; (2)维护现场治安,防止事故现场人为破坏和其它突发事故; (3)协助抢救工作组,组织调运运输工具。 (4)维护事故现场附近交通秩序。 3、医疗抢救组 组长:县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县人民医院院长 职责任务: (1)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启动医疗抢救预案,抢救伤员; (2)协调各大医院对事故现场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 (3)协调血站、防疫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供血和防疫工作。 4、事故救援协调组 组 长: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职责任务: (1)组织做好伤亡人员家属临时安抚工作; (2)组织协调有关治疗和善后处理工作。 5、事故调查组 组 长: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副组长:县安监局主管副局长、县公安局主管副局长 职责任务: (1)开展事故勘察、取证、分析等工作; (2)追查事故原因及有关责任人员; (3)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调查工作。 6、事故综合组 组长: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职责任务:负责综合协调并向社会公布事故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 三、报警 1、接报警程序 (1)报警人为事故发生单位或知情人等。 (2)接警人为友谊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办公室。 接警电话:5812430。 (3)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接到突发事故的报警后,必须迅速做好电话记录,内容包括:报警人姓名、与事故间的关系、联系电话,同时记录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伤亡及损失情况等。 (4)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迅速对事故等级进行初步判定,并同时派有关人员赶赴现场。 (5)用最快捷的方式将接警信息和初步判定情况上报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2、报警级别及发布 报警级别由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中心依据突发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讨论确定报警级别,由总指挥签署命令发布。报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严重(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预警,并依次用蓝、黄、橙、红色表示。由指挥中心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发布报警信息。 四、应急响应 (一)基本响应程序 1、赶赴现场的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立即与事故单位或业主取得联系,听取事故发生情况,并仔细查看现场,并将上述信息反馈给应急指挥中心。 2、应急指挥中心根据信息反馈和现场实际情况,应迅速决定是否启动预案,并向县政府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汇报。 3、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决定启动预案后,应迅速通知抢险救助组、交通管制组、医疗抢救组、救援协调组、事故调查组和事故综合组的责任人立即赶赴现场,根据各组职责开展抢险救助、医疗抢救、卫生防疫、交通管制、现场监控、人员疏散、安全防护、社会动员、队伍调遣、物资征用调用等工作。 (二)应急指挥程序 1、锅炉、压力容器、工业压力管道事故应急程序: (1)到达现场的交通管制组负责组织警力,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并做好警戒工作,根据专家组提供的意见划定警戒范围,确定人员疏散方向,设立交通管制和隔离区域。按事故范围确定若干个小组,每组至少有一人负责,维护好现场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