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疗技师管理规章制度
寿之源足疗技师管理规章寿之源足疗技师管理规章制度制度 为了把寿之源更好的推广和为员工塑造一种良好的工作习惯, 寿之源专门制定了 以下制度,希望全体工作人员共同遵守和执行: 1、 不得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每一分钟罚一元, 超过两小时以上按旷工处 理)。 2、上班时间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齐,佩带好工牌。 3、女技师上钟前必须化淡妆,不留长指甲,不涂有色指甲油,不带戒指, 男技师必须保持形象整洁。 4.技师上钟之前必须按正规程序操作,如有不报钟造成走单的,该技师要负 责买单。 (如有报错项目.偷钟.上钟看电视、上钟时私自串房.逗留.接听私人电话 ﹑带电话等。) 5.技师上钟前不准挑选客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卸客人.不得以任何方法怠 慢客人.不得私自更换技师.不得对客人有不礼貌的行为。 6.吧台工作人员忙时技师必须跟单送客,如没有及时跟单送客造成走单由技 师自己买单。 7.不得在营业区或楼面大声喧哗,不上钟的技师必须在指定的场所等钟或休 息。 8.如有偷窃,贪污等行为的,除赔偿一切损失外并罚款三百元即当场开除, 情节严重者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拾遗不报, 占为私有除赔偿一切损失外并解雇。 9.技师休息或请假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主管申请签批方可、如请假 在第二个工作日起将相关证明交给主管人员。 10.技师一律不得向客人索取小费。 11.如技师有熟客预约可留牌,留牌要通知主管方可生效。留的时间不得超 过半小时,超过半小时取消留牌并打后牌处理。 12.技师上钟时所用物品以及洗脚盆用完后摆放整齐,药水不准倒在指定的 地方外。 13.技师碰到客人必须主动打招呼。 14.技师在上钟时其他技师不得向房内张望,上钟技师不得看电视,不得与 其他技师说工作无关的话。 15.上钟报他人号码取消该技师提成。 16.不可以电话请假除特别原因以外,旷工一天 200 元,旷工三天当自动离 职。 17.如若有客人投诉其服务态度不好者,警告一次并调换技师。 18.不得跟客人说其他技师的坏话,不得搬弄是非,更不得说有损本店声誉 的话。 19.技师不得随意离开技师房,以免上钟时找不到该技师,如有要事必须经 过带班同意方可出去办理。, 20.未经允许不得在店内沐浴,不得随意动用任何公用物品(如毛巾等)。 21.头排不上钟者一律打后排处理,如有特殊原因要向主管申请同意方可。 22.热爱本职工作,具备责任心和职业道德,爱护公共财物,处处维护本店 利益。积极参加各项培训活动,遵守企业经营活动纪律。 23.必须做好个人卫生工作, 保持足疗工具的清洁卫生状态, 做到一客一清。 24.迎宾时必须姿态端正、精神饱满、面带微笑,不可嬉戏打闹,靠墙下蹲 或玩弄手机之类。 25.员工上班时一律不得沐浴,如有特殊原因须向主管级人员申请方可批准, 员工沐浴时不得使用店里的沐浴产品及毛巾等。 26、所有员工不得使用店内的公共财物。 27.休息室不得让非本店人员进入。 28.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让任何人留宿店中,一经发现罚款 300 元,重者开除! 寿之源足浴技师规章制度参考寿之源足浴技师规章制度参考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1、本制度适用于寿之源寿之源足浴养生馆所有技师。 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修改权属寿之源。寿之源。 3、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结合足浴行业规律制定 4、本制度所阐述的关于技师上钟方面的操作均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则进行。 第二章第二章 考勤考勤 1、技师上班分早、晚班,留牌值班人员不得未经主管允许私自离开,否则 按早退处理。 2、技师上下班必须点到,凡点到不在者,做迟到、早退处理。 3、技师上班迟到、早退 1—10 分钟罚款 10 元,迟到、早退 10—30 分钟罚 款 20 元,30 分钟—1 小时罚款 30 元,超过一小时罚 50 元,超过 2 小时按旷工 半天处理,超过 3 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4、技师不可无故旷工,旷工半天罚款 100 元,旷工一天罚款 200 元,连续 旷工三天或一个月累计旷工三天做自动离职处理。 5、技师正式上钟后每月有三天公休,出勤不满月的按每满十天可公休 1 天 的方法计算,原则上不准连休,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部门主管人员提前申请,每 月底要提前申请下月公休。(新入职有保底的技师每月初正常休假外,必须达到 满勤,否则不予计算保底,病假除外。) 6、请病假或因病辞职必须提供市级、正规医院的病例和收费证明并经公司 核实,特殊情况(意外事件)才能请事假,必须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生效,半天 以内由主管批准,一天以上由部门经理批准, 请假超过 2 天以上工资延迟相应的 天数发放当月工资。 第三章第三章 日常行为要求日常行为要求 1、技师上钟要讲究仪容、仪表、仪态和礼貌;上班必须穿工衣、工鞋、戴工 牌, 化淡妆, 不能留长指甲、 戴戒指和手链等饰品上钟, 违者处以 5—10 元罚款。 2、技师要礼貌待客、尊重上司;遇到客人和上司要主动热情问候,不能在营 业区奔跑、大声喧哗,更不能在走道、房间、技师房等地议论客人、公司是非, 违者除书面检讨外还处以 10—50 元罚款。 3、技师不得有以下行为: (1)组织、煽动或参与闹事、怠工、罢工; (2)打人、骂人、打架、聚众斗殴; (3)偷盗、拾物瞒而不交、隐藏、侵占他人财物; (4)制造、传播谣言给公司、给他人造成名誉、经济损失; (5)拉帮结派,搞小团伙; (6)违反国家法律。 有以上行为者将处以 200—400 元罚款外还将立即解雇,重者交公安机关处 理,解雇时扣除所有工资。 4、技师无论何时都不能与客人串通,让客人出面干扰部门正常运作、影响部 门制度的行为。违者除书面检讨外还处以 50—200 元罚款。 5、必须遵守“先服从,后上诉”的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顶撞上司工 作安排,违者将处以 50—200 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除罚款外还将立即解雇。 6、上下班不能从前厅大门或可用电梯出入,不准占用客用房间和客用休息 区,违者罚款 10 元/次。 7、技师不得有厌倦情绪上钟或带情绪上钟,遭客人投诉者罚 50 元/次。 8、技师因服务态度被客人投诉者,处以50—100 元罚款;因手法被客人投诉 者,停牌培训两天并通过老师试钟后方可上钟,一个月被累计投诉 2 次者,罚款 100 元并停牌培训七天。 9、技师违规后,拒签罚款单者,给予加倍罚款;如不签者有两名管理人员签 字生效。 10、与各部门同事要团结和睦、必须密切配合,不得有争吵、打骂行为。必 须服从上司的工作安排,否则除书面检讨外并处以 20 元—100 元罚款。情节严 重者,立即解雇扣除所有违约金。 11、技师上班时间用餐时间为 30 分钟,超出用餐时间一律按迟到处理。 12、技师上班时间不得随意离开技师房,叫上钟不在,除特殊情况外(需经 过主管同意),违者罚 10 元/次 13、下班后不可无故在公司逗留或留宿,特数情况须经上司许可,否则罚 20—50 元/次。 第四章第四章 上下钟规程上下钟规程 1、技师上钟必须认真做好上钟前准备,配备好足浴用品,并化好淡妆。 2、技师在接到上钟指令,必须 5 分钟内到指定房间,超过 5—10 分钟罚款 10 元,11—20 分钟罚款 20 元。 3、技师上钟要严格按照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