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生态保护红线
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 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区由禁止开发区、 五千亩以上耕地大坝永久 基本农田、重要生态公益林和石漠化敏感区四部分组成。 保护范围包 括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自然遗产地、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地,国 家级、省级和市州级自然保护区,世界级、国家级和省级地质公园, 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国家重要湿地,国家湿地公园,国家级和 省级森林公园,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 国家级和省级水产 种质资源保护区,五千亩以上耕地大坝永久基本农田, 重要生态公益 林和石漠化敏感区等 12 类区域。截至 2016 年 8 月底,保护面积(扣 除重叠部分)为 56236.16 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31.92%。今 后新设立的以上 12 类保护区域自动进入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名录。 一、生态保护红线分类 (一)禁止开发区类生态保护红线。禁止开发区是指有代表性的自 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地、 有特殊价 值的自然遗迹所在地等, 需要在国土空间开发中禁止进行工业化城镇 化的生态地区。我省禁止开发区域分为国家和省级两个层面, 包括自 然文化遗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点 文物保护单位、重要水源地、重要湿地、湿地公园和水产种质资源保 护区。此次将我省禁止开发区中的遗产地(不包括文化遗产地)、风景 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国家重要湿地、国家湿 地公园、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九种 类型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遗产地类生态保护红线。 主要包括世界自然遗产地、 国家自 然遗产地、国家自然和文化双遗产地三个部分, 全省遗产地类生态保 护红线总面积 2430.14 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 1.38%,其中 世界自然遗产地 3 个,面积 1286.75 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总面积 0.73%;国家自然遗产地 4 个,面积 624.59 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总面 积 0.36%;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地 1 个,面积 518.80 平方公里,占 全省国土总面积 0.29%。 ——风景名胜区类生态保护红线。 主要包括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 胜区两部分,全省风景名胜区类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 8453.83 平方公 里,占全省国土总面积 4.80%。其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18 个,总面 积 3416.10 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总面积 1.94%;省级风景名胜区 53 个,总面积 5037.73 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总面积 2.86%。 ——自然保护区类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包括国家级、省级、市州 级自然保护区。全省自然保护区类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 6395.39 平方 公里,占全省国土总面积 3.63%。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9 个,面 积 2593.54 平方公里;省级自然保护区 6 个,面积 1049.33 平方公里; 市州级自然保护区 16 个,面积 2752.52平方公里。 ——地质公园类生态保护红线。 主要包括世界级、国家级与省级 地质公园。 全省地质公园类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2174.02平方公里, 占全省国土总面积 1.23%,其中世界地质公园1 个,面积为170 平方 公里;国家地质公园 9 个, 总面积为 1658.02 平方公里;省级地质公园 2 个,总面积为 346.00 平方公里。 ——森林公园类生态保护红线。 主要包括国家级森林公园和省级 森林公园。全省森林公园类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2543.67 平方公里, 占全省国土面积 1.44%,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 25 个,面积 1606.94 平方公里;省级森林公园 32 个,面积 936.73 平方公里。 ——国家重要湿地类生态保护红线。全省国家重要湿地有2 个, 面积 151.8 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 0.09%。 ——国家湿地公园类生态保护红线。全省国家湿地公园 37 个, 总面积 592.81 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 0.334%。其中国家湿地公 园 36 个,面积585.81 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0.33%;国家城市湿 地公园 1 个,面积 7 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 0.004%。 ——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类生态保护红线。 主要包括 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全省 共有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 1490 个,总面积 4386.24 平方 公里,占全省国土总面积 2.49%,其中,县城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 源保护区 156 个,总面积2064.44 平方公里,示范小城镇千人以上集 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 114 个,总面积 349.30 平方公里,建制乡(镇) 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 1220 个,总面积1927.50 平方公里。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类生态保护红线。 主要包括国家级水生 生物自然保护区、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全省水产种质 资源保护区总面积 135.81 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总面积 0.08%,其中 国家级水生生物自然保护 1 个,总面积30.29 平方公里,国家级水产 种质资源保护区 12 个,总面积104.26 平方公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 保护区 2 个,总面积 1.26 平方公里。 (二)五千亩以上耕地大坝永久基本农田类生态保护红线。在全省 165 个五千亩以上耕地大坝中共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882.20 平方公里, 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严格管控, 占全省国土总面积 0.50%,其中 51 个万亩大坝中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378.55 平方公里, 114 个五千亩大坝 中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503.65 平方公里。 (三)重要生态公益林类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公益林指以生态效益 和社会效益为主体功能,以提供公益性、社会性产品或者服务为主要 利用方向,并依据国家规定和有关标准划定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包 括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 将全省国家级生态公益林作为重要生态公益 林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国家级生态公益林面积 34271.79 平方公 里,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 19.45%。 (四)石漠化敏感区类生态保护红线。根据第二次石漠化调查数据 统计,2011 年,我省石漠化面积为 30237.57 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 积的 17.16%。其中,轻度石漠化面积为10648.74 平方公里;中度石漠 化面积为 15341.39 平方公里;强度以上石漠化 4247.44 平方公里。 石漠化敏感性是指在自然状况下土地发生石漠化可能性的大小。 依据《生态红线划定技术指南》开展石漠化敏感性评价,结合我省实 际,将碳酸岩出露面积≥70%、坡度≥25°以及植被覆盖度≤20%的 石漠化敏感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红线面积6934.91 平方公里,占 全省国土面积的 3.94%。 二、各市(州)、贵安新区生态保护红线分布 ——贵阳市。贵阳市生态保护红线包括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 森林公园、国家重要湿地、 国家湿地公园、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 保护区、五千亩以上耕地大坝永久基本农田、重要生态公益林、石漠 化敏感区 8 种类型,面积 2506.39 平方公里,占贵阳市国土面积的 31.20%,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