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问题归零要点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重大质量问题归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重大质量问题归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第一章总则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集团公司重大质量问题归零机制,快速协调解决军品科研、 生产及使用中发生的重大质量问题,确保集团公司生产任务的完成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军品(含军贸)在科研、生产和使用过程中造成停试、停产、 停验、拒收、批次退货、批次返修等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质量问题的归零及管理工作。 第三条第三条由各成员单位负责处理的各类质量问题, 可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办法并组 织实施归零。 第二章第二章范围范围 第四条第四条质量问题技术归零范围: (一)因技术、工艺原因造成性能指标下降、接口设计变化、生产返工的设计质量 问题; (二)因技术、工艺原因造成批次性或重复性生产质量问题; (三)因技术原因造成批次性元器件、原材料质量问题; (四)造成交付试验失败或损坏产品的试验技术问题; (五)部队训练使用中出现因技术原因影响使用的质量问题; (六)因其它技术、工艺原因需进行归零的问题。 第五条第五条质量问题管理归零范围: (一)重复出现的质量问题; (二)责任心不强造成的人为责任质量问题; (三)有章不循、无章可循、制度不健全、职责不明确造成的质量问题; (四)因管理混乱造成的质量问题; (五)因其它管理原因需进行归零的问题。 第六条第六条对既包含技术问题归零范围,又包含管理问题归零范围的质量问题,按上 述两条分别组织归零。 第三章第三章归零工作要求归零工作要求 第七条第七条产品在科研、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的重大质量问题必须实现归零。归零 的具体工作由有关责任单位负责,必须制定具体的管理工作计划,提供资源保障,并组 织开展归零工作。 第八条第八条工艺、技术原因造成质量问题的归零工作要满足“定位准确、机理清楚、 问题复现、措施有效、举一反三”的技术归零要求。 第九条第九条管理原因造成质量问题的归零工作要满足“过程清楚、责任明确、措施落 实、严肃处理、完善规章”的管理归零要求。 第十条第十条对于既有技术原因又有管理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 应同时开展技术归零和 管理归零,不应以技术归零代替管理归零工作,也不应以管理归零代替技术归零工作。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归零过程中涉及到可靠性问题时,要进行可靠性分析、计算、仿真和虚 拟试验;必要时应进行可靠性试验与评审,以验证改进措施的准确性和有效性。集团公 司质量与可靠性研究中心负责技术支持。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外协配套产品的质量问题, 由订货单位或合同签订单位负责监督外协单 位按归零工作计划的规定完成归零工作。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在实施质量问题归零过程中,要征求用户代表意见,邀请其参加重要的 分析、评审等活动。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对未按归零工作程序开展工作的单位,视其影响程度,按照《中国兵器 工业集团公司重大质量问题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试行)》的有关条款加重进行处罚。 第四章第四章分级管理要求分级管理要求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重大影响的重大质量问题由集团公司质量安全部会同科技部等部门组 织实施归零工作。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其它重大质量问题由各事业部组织问题责任单位或由问题责任单位自 行组织实施归零工作。 第五章第五章管理职责管理职责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集团公司质量安全部(以下简称质量安全部)职责: (一)负责组织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及有关成员单位对重大质量问题进行首次分析、 分类、初步定性,确定组织实施质量问题归零工作的单位(部门)及归零工作计划; (二)对于暂时难以分类和确定责任的重大质量问题,负责组建专家组对问题进行 调查分析,协调落实专家组提出的必要分析条件,并确保专家组结论性意见得到落实; (三)负责组织定性为管理原因造成的有重大影响的质量问题的归零工作;对定性 为既有管理原因又有技术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问题, 负责组织相应的管理归零并协同科 技部组织技术归零工作; (四) 负责对质量问题归零责任单位 (部门) 制定的归零工作计划进行审定或备案, 对上报的归零报告、归零情况汇总表进行审查,并对归零工作计划中的重大节点及活动 进行监督检查; (五)负责组织对有重大影响的质量问题归零工作的审查(或评审)、验收;验收 通过后,会同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恢复生产、交验等事宜。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集团公司科技部(以下简称科技部)职责: (一)会同质量安全部对重大质量问题进行首次分析、分类; (二)负责组织定性为设计或工艺原因造成的有重大影响的质量问题的归零工作; 对定性为既有管理原因又有技术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问题, 负责组织相应的技术归零并 协同质量安全部组织管理归零; (三)负责组建技术攻关组,确定攻关负责人,组织技术、工艺攻关,协调解决技 术攻关所需的各种资源; (四)负责组织各类技术分析会议、技术评审和试验验证等工作。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集团公司生产经营部职责: (一)协助质量安全部、科技部协调解决重大质量问题归零过程中所需资源; (二)参加归零过程中各项重大活动; (三)负责质量问题归零后的生产组织。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集团公司各事业部、西北兵工部(以下简称事业部)职责: (一)协助质量安全部、科技部参加归零工作; (二)负责所属单位质量问题归零后的生产组织; (三)负责组织其他重大质量问题的归零工作。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重大质量问题归零专家组职责: (一)在质量安全部或科技部组织下,开展重大质量问题调查、原因分析、责任确 定、过程监督、归零报告审查等工作; (二)在相关分析工作完成后对问题性质、原因和责任提出结论性意见; (三)专家组要确保分析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独立性,对专家组意见的正确性 负责。专家组工作对集团公司主管部门负责,相关单位领导及机关职能部门不得干扰专 家组的一切分析与决策活动。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集团公司特派员职责: 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必要时可指派特派员负责组织重大质量问题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一)受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委派,负责组织重大质量问题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二)向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报告调查与处理情况,传达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指令; (三)负责组织与调动技术质量攻关所需的各种资源; (四)代表集团公司与使用部门协商有关事宜。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各成员单位职责: (一)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告质量问题信息; (二)制定并上报质量问题归零工作计划; (三)负责组织本单位内部质量问题归零工作; (四)按审定或备案的质量问题归零计划组织实施归零工作; (五)编写质量问题归零报告; (六)重大质量问题归零后,实施恢复生产、交验、产品返修等工作。 第六章第六章重大质量问题归零工作程序重大质量问题归零工作程序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重大质量问题归零工作流程: 根据分级管理的要求,有重大影响的质量问题由集团公司组织归零,工作流程见图 1。 发现并上报质量问题 质量问题分类,确定归零责任单位(或部门) 制定并审定质量问题归 零工作计划 开展质量问题归零工作 完成质量问题归零各项工作, 编写《质量问题归零报告》 归零工作审查 确认归零工作结束并归档 发现单位 质量安全部 工作计划—各责任单位 审定—质量安全部/科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