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根据《嘉峪关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特制 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道路交通 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 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从源头准入、监管执法、基层基础、应急救援等环节进一步补齐各环 节各领域安全监管短板,进一步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 决防止”的目标,即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持续减少,坚决防止 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 1.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加强 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 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 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联动协调机制, 定期听取有关情况汇报, 及时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重大问题。 (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2.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道路运输企业、 场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 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维 护、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和标准化建设, 引导企业依法守信、安全规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3.构建共建共治体系。建立健全道交委、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整合部门行业资源,凝聚 交通治理合力。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及时消除隐患漏洞。充分调 动行业协会、保险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建立健全道路交通领域举报重大 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制度, 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各相 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4.建立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根据《甘肃省专业化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建设指导意见》 , 制定符合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实际的 《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 意见》 ,对专家库建立、 专家工作方式和隐患排查治理成果运用等做出明确的规定, 积极开展 专业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专业人员少、安全督查检查频次高但 专业化水平低的突出问题。 (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5.全面推进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 2020 年,市交通运输部门指导 2 户交通运输重点企 业开展本质安全体系建设先行先试工作,通过交叉学习、引领示范、以点带面,推动全市道 路运输企业精准开展本质安全体系建设, 确保 2022 年全市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 力显著增强。 (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6.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依托用信用甘肃、信用交通、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等载体,加快我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域信用记录建设,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 戒机制,逐步将个人交通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体系范畴,与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车辆保 险、企业评优等挂钩。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依法加强客货运输经营行为信用评价, 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7.完善事故调查制度。严肃事故调查,加强事故原因调查分析,深化事故调查报告联合 审核和生产安全事故约谈工作,对事故调查发现有漏洞、缺陷的有关规章、标准和制度,及 时启动制定修订工作;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督促整改隐患、堵塞漏洞,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事故责任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管理责任。健 全市场退出机制, 依法依规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退出道路运输市场。(各相关部门 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8.构建快速救援救治机制。完善道路交通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降低生态 环境损害,科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落实道路清障救援保障措施,降低“二次事故”风险。 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事故 应急协调,完善救援救治保障, 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致死致残率。 (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 责) (二)进一步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 1.严格客货车经营销售监管。加强客货车产品经营销售一致性监管,严格查处销售未经 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车型。严禁擅自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对经营销售的客 货运输车辆产品与国家标准、公告不符的,责令企业立即整改,整改后仍不能符合要求的, 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停产停业。研究建立运输企业对道路运输车辆产品质量缺陷的反馈处理 制度。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2.组织开展隐患车辆专项整治。开展货车非法改装、 “大吨小标”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货 车、专用车辆维修企业和车辆非法改装站点。加大对货车非法改装企业的打击力度,严查严 管车辆改装企业加高货运车辆栏板、加厚钢板、擅自更换与原车规格及层级不一致的轮胎等 非法改装行为,到 2022 年基本消除市内货车非法改装、 “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 部署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稳步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 理。 (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客货车安全水平。逐步增设客运车辆限速警示标志,鼓励在用客车参照国家标准 安装前轮爆胎应急装置。 (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 公交车安装驾驶室隔离设施,划设乘客安全警戒线,粘贴警示标识标语,严防乘客抢夺方向 盘、干扰驾驶人安全驾驶。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市场准入管理。严把新进入运输市场车辆安全关口,严禁为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车 辆办理检验、登记和道路运输证。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加快推进“两客一危”车辆安装 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建立部门间客车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车辆使用性质与道路运输 经营资质信息比对核查,对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办理登记的,机动车所 有人应当先取得相应的道路经营许可。 个人不得办理大型客车、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注册登记。 配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做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工作,加大大中型客、货汽车缺陷产品召回力 度。 (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在用客车使用性质排查整治。 全面排查在用大中型客车 (不含公交车辆) ,加强使 用性质和营运性质比对。对存量大中型客车行驶证登记为营运类但未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实 施重点监管,限期变更登记使用性质,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要依 法责令停止经营、从严处罚。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市公安局负责, 市交通运输局、 市文旅局、 市教育局等部门配合) 加强市场流通环节的关键零部件质量抽查, 重点整治影响车辆运行安全的制动、转向、轮胎等零部件总成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