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GB 13392-2005 (2005-04-22 发布 2005-08-01 实施) 代替 GB 13392-1992 前 言 本标准除第 5 章外,其余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代替 GBl3392—19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本标准与GBl3392—1992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志灯底色和标志文字,增加了编号; ——取消了标志灯电光源; ——修改了标志牌形状、图案; ——增加了标志的安装悬挂、维护要求: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附录A“标志牌图形”; ——增加了资料性附录:附录B“标志灯安装位置”和附录C“标志牌悬挂位置”。 本标准的附录 A 是规范性附录;附录 B 和附录 C 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提出。 本标惟由交通部公路司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道路运输协会。 本标准参加单位:交通部科学研究院、长安大学、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北京永华龙 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丰、王丽梅、胡焕秀、陈荫三、李风明、周志永。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l3392—1992。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The vehicle mark for road transportation dangerous goods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分类、规格尺寸、 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 验规则、包装、标志、装卸、运输和储存,以及安装悬挂和维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生产、使用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 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 适用于本标准。 GBl90—19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191—2000,EQVISO 780:1997) GB/T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A:低温(GB/T 2423.1—2001,idt IEC 60068—2—1:1990) GB/T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B:高温(GB/T 2423.2—2001,idt IEC 60068-2—2:1974) GB/T 2423.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二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Ea 和导则:冲击 (GB/T2423.5—1995,idt IEC 68-2-27:1987) GB/T 2423.10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二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Fc 和导则:振动(正 弦)(GB/T 2423.10—1995,idt IEC 68-2-6:1982) GB 2893 安全色(GB 2893—2001,neqISO 3864:1984) GB/T 6543 瓦楞纸箱 GB 694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ll806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 GB/T18833 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 3 产品分类与规格尺寸 3.1 分类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分为标志灯和标志牌。 3.2 结构与类型 3.2.1 标志灯 3.2.1.1 结构 标志灯包括灯体和安装件。 标志灯灯体正面为等腰三角形状,由灯罩、安装底板或永磁体 (A 型标志灯)、橡胶衬垫 及紧固件构成。 标志灯正、反面中间印有“危险”字样,侧面印有“!”,灯罩正面下沿中间嵌有标志 灯编号牌。 3.2.1.2 类型 按车辆载质量、安装方式分型,见表1。 表 1 标志灯类型 3.2.2 标志牌 3.2.2.1 标志牌的材质为金属板材,形状为菱形。 3.2.2.2 标志牌图形应符合 GB 190—1990 的规定,种类、名称和颜色见附录A。 3.2.2.3 标志牌按 GB 6944 规定的危险货物的类、项和车辆载质量分型。 3.3 规格和尺寸 3.3.1 标志灯 3.3.1.1 A 型标志灯见图 1 和表 2。 图 1 A 型标志灯 表 2 A 型标志灯尺寸 3.3.1.2 B 型标志灯见图 2 和表 3。标志灯灯体与金属杆用螺栓连接,以弹簧垫圈方式锁紧。 图 2 B 型标志灯 表 3 B 型标志灯尺寸 3.3.1.3 C 型标志灯见图 3。C 型标志灯灯体尺寸与B 型相同。标志灯灯体与金属托架、金 属托架与汽车导流罩用螺栓连接,以弹簧垫圈方式锁紧。 图 3 C 型标志灯 3.3.2 标志牌 菱形标志牌的 4 个内角均为直角,边长、厚度按车辆载质量分型方式确定,见表4。 表 4 标志牌类型和尺寸单位为毫米 3.4 标志灯编号牌 3.4.1 每个标志灯应有一个确定编号。 3.4.2 编号规则见图 4。 图 4 标志灯编号规则 3.4.3 编号牌为长 100 mm 宽 20 mm 铝质金属牌,编号字体为黑体,用腐蚀工艺制作使边框 与编号适量凸出,凹陷部分涂黑色,见图5。 图 5 标志灯编号牌 3.4.4 编号牌用螺栓或粘贴方式固定于标志灯正面下方、 中部, 编号牌下沿距灯罩底沿1 mm。 4 技术要求 4.1 标志灯 4.1.1 标志灯的光源为荧光物质。 按照 GB 2893 中安全色与对比色的规定, 灯罩为荧光黄色, 正反面 边框线条为黑色,字体为黑色黑体;侧面“!”为黑色黑体,线条、字体和符号使用反光材 料附着或印刷。 4.1.2 灯罩材质为 ABS 树脂, 应一次注塑成型, 表面光洁无气泡, 有较好的耐低温、 耐高温、 抗振动、抗 冲击性。 4.1.3 荧光黄色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应至少保持两年不褪色, 黑色边框线条、 字体及符号至少 两年不褪 色、不剥落。荧光物质的正常使用寿命不少于两年。 4.1.4 灯罩材料内加入荧光物质或表面附着荧光膜,夜间发光的可视距离不少于150 m,在 夜间车辆 正常行驶时不少于每 10min 会车一次情况下可持续达到发光要求。 4.1.5 安装底板的材质为工程塑料,厚度不低于10 mm。 4.1.6 灯罩、橡胶衬垫、安装底板连接处应涂密封脂,防止腐蚀性气体或雨水侵入。 4.2 标志牌 4.2.1 基板材质为铝合金,工作表面贴覆符合GB/T 18833 要求的定向反光膜。 4.2.2 采用冲压成形工艺,使图形凸出量不小于0.5 mm;按附录 A 规定的颜色以反光材料 印刷图形。 4.2.3 反光膜、印刷图形能有效地防止酸、碱液或腐蚀性烟雾的侵蚀,使用寿命不少于2 年。 5 试验方法 5.1 外观质量 5.1.1 目视检测,标志灯灯罩、安装底板表面应平整、无气泡;线条、字体和符号着色应均 匀,边缘应清 晰、平滑。 5.1.2 目视检测,标志牌反光膜附着应平整、无气泡;冲压图形边缘清晰、反光膜无断裂; 印刷图形着色 应均匀,边缘应清晰、平滑。 5.2 发光质量 目视检测,标志灯发光应均匀;在全黑暗情况下进行对比试验, 以普通小汽车远光灯距 离 10 m 直 射标志灯 10 s,观测其亮度变化,在10min 内应始终不低于内置 21 W汽车灯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