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税情况汇报
综合治税情况汇报综合治税情况汇报 xx 综合治税情况汇报情况汇报 自治区财政厅: 为加强税收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 收管理法》我州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实行社会综合治税,进 一步加强税收控管,优化纳税服务,积极调动一切社会力量 协税护税,构建公平、规范的税收征收秩序,防止税收流失, 实现我州财政收入的较快增长。现将综合治税工作情况 汇报如下: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根据自治区《关于实行社会综合 治税加强税源控管工作的意见》新政发〔2013〕80 号文件精 神,成立了由州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州长王志军任组长,州 财政局、发改委、国地税局、住建局、州电子政务办等负责 人为成员的自治州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 室,办公室设在州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财政局局长兼任, 副主任由国地税局局长兼任, 日常工作由州国、 地税局负责。 根据工作需要由相关部门单位指定专门联系人具体负责收 集、整理各类涉税数据信息资料和综合治税体系的协调、服 务工作。二是制定了工作方案 ,由州人民政府印发了《关 于自治州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加强税源控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博政发〔2014〕32 号,明确了目标任务。建立了“政府领导、 税务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综合治税体系,使 税务机关充分有效地掌握税基、控制税源,从根本上解决涉 税信息不畅、税源控管不严、征管质效不高等问题,实现税 收征管由注重征收管理向税源控管和征收管理并重转变。三 是明确工作职责。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社会有 关各方参与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并对各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 监督评价。各级税务机关积极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提供政策 支持及业务指导,认真做好税源预测分析,涉税信息控管、 有效利用和保密等工作;大力宣传税收法,建设服务型税务 机关,不断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各有关部门 单位能够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相互支持,密切协同, 在职责范围内大力支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自治州的税源控 管工作,把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 作抓紧抓好,有力营造和维护了自治州良好税收环境,保障 税收良性增长。四是建立涉税信息交流共享制度,各县市及 州直各部门单位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 法》规定指定专人负责涉税信息传递和交换,做好涉税信息 反馈和税源共享工作,积极配合国地税部门做好税收征收管 理工作,定期通过政府专网、书面或电子信息的形式向国地 税部门提供有关涉税信息。五是详细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各 相关部门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定期给国地税部门提供涉税信 息,按税务部门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相关信 息,确保税收应收尽收. 二、综合治税制度建设情况 1.建立涉税信息交流共享制度。强化职能部门信息传递 与交流。积极配合国地税部门做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定期 通过政府专网、书面或电子信息的形式向国地税部门提供有 关涉税信息,各级税务机关明确涉税信息共享范围、交换方 式和应用方式。各有关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涉税信息传递和交 换,做好涉税信息反馈和税源共享工作。 2. 建立社会化征收机制。 税务机关按照有利于税收控管 和方便纳税的原则,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 对零星分散、异地缴纳、不便于控管的税收实行委托有关单 位和个人实行委托代征。 3.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组织、指导和监督综合治税工作 的实施,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关系。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分 析税收收入形势,研究解决工作存在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单 位认真履行社会综合治税责任,支持税务机关依法履行征税 职责。 4.建立监督机制。对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税收 征收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违法行为,进 行监督和举报,依法处理。严格审核付款凭证,对不符合规 定的票据,不得作为报销凭证,并将违规票据信息通报同级 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依法予以处理。税务机关在查处涉税 违法行为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予以 处理。 5.建立通报机制。严格落实财政收入责任,自治州综合 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对履行职责好、有突出贡献的综合治税成 员单位和个人, 给予通报表彰; 对未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 导致税款流失的单位和个人,经自治州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 导小组认定并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后,自治州效能办按照规定 扣减该单位绩效考评成绩。 三、第三方涉税信息获取保障制度建设情况 为加强税源社会化监控管理,有效解决税务部门所掌握 的税源信息来源单一、不对称问题,我州在新政发 [2013]80 号文件下发后,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以“政府领导、 税务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模式的涉税信息共享机制 基本确立。主管经济的副州长亲自抓并召开了 26 个部门负 责人的专题会议,明确了由财政局牵头完成涉税信息共享机 制的建立工作,调度各部门提供的涉税信息,并提出了具体 报送内容和时限要求。 结合我州实际,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于2014 年 3 月 25 日下发了《关于自治州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加强税 源控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精河县和温泉县人民政府也分别 于 2014 年 8 月 6 日和 2014 年 11 月 20 日下发了相应的综合 治税文件,为三方信息的取得和利用提供了可靠保障。 四、区级或市级综合治税平台建设及应用情况 一 区级综合治税平台应用的情况。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综合治税加强税源控管 工作的意见》(新政发〔2013〕80 号)文件精神,自治区地 税局于 2014 年启用了国家税务总局外部信息交换平台,xx 高度重视,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积极对县市的工作人员进 行培训,与工商、税务、国土、发改等部门积极沟通联系。 2015 年,已导入外部信息交换系统的信息部门共 8 个,信息 点 22 个,采集信息 6071 条,利用外部信息系统和税收风险 管理平台建立模型推送应对税款844.73 万元,入库税款 481.53 万元。 二地市级综合治税平台情况。 xx 政府未要求建设相关的地市级综合治税平台, 现有的 数据交换是通过 oa 平台进行的,由州电子政务办管理。 三综合治税交换信息情况。 2014 年 5 月 7 日州政府办公室下发了 《关于自治州实行 社会综合治税加强税源控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后,各单位按 照文件要求指定了专门的信息交换人员, 利用政府 oa 系统进 行数据传递。但效果并不理想,少数单位未及时交换涉税信 息。 四第三方涉税信息获取与应用成效情况 2015 年通过综合治税以及主动获取外部涉税信息应用 增加的税收收入为 15137.03 万元,其中:营业税为 5124.16 万元,企业所得税 679.03 万元,个人所得税 310.61 万元, 土地使用税 36.12 万元,城建税 281.57 万元,印花税 79.69 万元,土地增值税 107.78 万元,房产税 51.79 万元,车船税 2310 万元,耕地占用税4442.68 万元,契税1455.5 万元,其 他收入 256.41 万元,罚款 1.69 万元。 五、经验和做法 一在涉税信息传递渠道不畅的情况下,xx 不等不靠,除 和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外,积极通过报纸、沿街广告、外 网等媒体进行涉税数据信息的收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