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安全生产规范要求
一般性旅馆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一般性旅馆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安全生产标准化自安全生产标准化自/ /复评汇总表复评汇总表 序号序号 1 2 3 安安 全全 生生 产产 基基 础础 管管 理理 4 5 6 7 8 9 资质证照 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应急救援 特种设备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 资质和安全协议 其他(持续改进,隐患自查自报工作、 属实性评价) 设备设施 特种设备现场管理 作业安全 危险化学品管理 职业卫生现场管理 场所环境 从业人员操作行为 考评内容考评内容满分满分应得分应得分实得分实得分备注备注 2 15 18 20 60 85 30 30 35 30 75 400400 45 50 425 15 10 35 20 600600 10001000 10安全生产记录档案 11 合计合计 1 安安 全全 生生 产产 现现 场场 管管 理理 2 3 4 5 6 7 合计合计 总计总计 598 一般性旅馆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一般性旅馆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评定评定 指标指标 评定项目评定项目 标准标准 分值分值 评定内容评定内容评分标准评分标准 扣分扣分 说明说明 得得 分分 参考依据参考依据 备注说明备注说明 (对应(对应 AQ/TAQ/T 9006-20109006-2010 条款)条款) 营业执照/取得营业执照。 资质 证照 特种行业许可 证 查看企业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如有以下情况,即为否决: 1、营业执照与生产经营内容不符; 2、超过营业执照有效期从事生产经营; 3、未及时办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审; 4、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未 及时换发营业执照。 ※无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许可证过期,即为 否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 法》第 7 条 /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 《北京市旅馆业治安管 / 理规定》第 6 条 安全 生产 基础 管理 消防验收意见 书 2 查看消防验收意见书。 1、 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报公安机关消 1、未进行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意见不合 防机构备案;格,或未进行备案,不得分; 2、应通过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2、 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 防安全要求的,不得分。 从业人员超过 300 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 业人员在 300 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 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 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 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查看企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安全管理 人员任命书等相关材料。 1、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人 员,不得分; 2、 未以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 不得分; 3、设置或配备不符合要求,扣 10 分; 4、扣满 15 分的,追加扣除 10 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 / 法》第 13 条、第 15 条 安全管理机构或人 员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第19 条 第 5.2.1 条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 例》第 26 条 安全 生产 安全生产目标 责任 制 安全 安全 责任制制定及 8 查看企业最新的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或年 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等相关资料。 企业应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确定量化的年 1、未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或未确定年度 度安全工作目标,并予以考核。 安全工作目标,不得分; 2、未定期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扣 5 分。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传达至责 查看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 AQ/T9006-2010 《企业安 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 第 5.1 条 范》第 5.1 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第 5.2.2 条10 599 评定评定 指标指标 生产 生产 基础 责任 管理制 评定项目评定项目 内容要求 标准标准 分值分值 评定内容评定内容 任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和 从业人员); 2、 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 责任 内容和考核要求,做到“一岗一责”。 评分标准评分标准 任书。 1、未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得分; 2、 安全生产责任制每缺 1 个部门, 扣 3 分; 3、 未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 (无亲笔签字) , 扣 5 分; 4、有安全生产责任制,但岗位责任内容不 明确的,酌情扣 2~5 分; 5、有安全生产责任制,但未明确考核要求 的,酌情扣 2~4 分。 扣分扣分 说明说明 得得 分分 参考依据参考依据 生产法》第 4 条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 例》第 4 条、第 15 条 备注说明备注说明 (对应(对应 AQ/TAQ/T 9006-20109006-2010 条款)条款) 安全 生产 规章 制度 和操 作规 程 规章制度10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下列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 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5、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6、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8、旅客验证登记制度; 9、旅客会客验证登记制度; 10、值班巡视制度; 11、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 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12、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 13、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5、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16、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查看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 规章制度每缺 1 项扣 5 分; 若第 11、 12、 13、14、15 项企业不涉及,则不扣分; 2、制度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或与实际不 符,每项制度扣 3 分。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 例》第 18 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条例》第 25 条 《北京市旅馆业治安管 理规定》第 13.4 条、第 13.5 条、第 13.6 条 第 5.4.1 条 第 5.4.2 条 第 5.8 条 第 5.9 条 第 5.12 条 操作规程10 对照企业工艺及在用设备设施,查看相关 制定相关岗位和设备设施的安全生产操作规 的岗位操作规程。 程。每缺 1 个岗位或 1 类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 规程,扣 5 分。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 第 5.4.3 条 例》第 15 条 600 评定评定 指标指标 评定项目评定项目 标准标准 分值分值 评定内容评定内容 1、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和从业人员每年接受的在岗安全生产教 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8 学时; 2、 新招用的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 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24 学时; 3、换岗的,离岗 6 个月以上的,以及生产经 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 用新设备的,均不得少于 4 学时。 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 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岗位安 全操作技能;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 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生产安 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 识;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评分标准评分标准 扣分扣分 说明说明 得得 分分 参考依据参考依据 备注说明备注说明 (对应(对应 AQ/TAQ/T 9006-20109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