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安全机制
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已发生的安全生产机制 该工程在实施监理过程中, 要监督检查承包单位严格遵守施工安 全技术规程,并随时检查承包单位的安全防护、 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 况, 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 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情况严重的, 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 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 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 本项目监理监理机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所赋予的权利、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监理部应认真审查施工方案中的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如发现重大 不安全因素要提出监理意见,要求承包单位整改。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 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 《工程暂停 令》 ,并要求施工单位必须立即停止施工,立即实行抢救伤员,排除 险情,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做好标识、保护好现场。同 时催促发生事故的施工(或总包)单位迅速按安全事故类别和等级向 相应的政府主管部门上报,并与 24h 内写出书面报告。 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 应积极协助,客观的提供 相应证据,若监理方无责任,监理工程师可应邀参加调查组,参与事 故调查;若监理方有责任, 则应予以回避,但应配合调查组进行相应 工作并写出调查报告。 监理部接到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涉及技术处理 时,可组织相关单位研究, 并要求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必要 时,应征求设计单位意见。 必要时,应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处理方案论 证,以保证技术处理方案可靠、可行,保证施工安全。 监理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已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 见证 及整改协调机制如下: 1、应急处置 (1)先期处置 当发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或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 监理应协助施 工单位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并迅速将事故和有 关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上报业主及上级单位, 并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 署的应急救援工作。 (2)分级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由国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 织实施,省、市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开展救援工作。 Ⅱ级应急响应由省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省应 急预案启动,市、有关县(市、区)应急预案也必须启动,市、有关 县(市、区)政府应当按相应预案全力组织救援,并及时向省政府及 有关部门、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Ⅲ级应急响应由市政府组织实施。 市级应急预案启动, 有关县 (市、 区)预案必须启动。 Ⅳ级应急响应由区政府组织实施。区应急预案启动,市级预案视 情况启动。 监理应成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小组, 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 生后,带领应急小组成员及时、主动、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应 急救援处置能力时,报请业主、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 案。 (3)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当重大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 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监理应当报本级应急指挥 部或上级有关部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响应级别;对事故危害已迅 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经本级应急指挥部审定,相应降低反 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2、监理指挥和协调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监理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 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按照各 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 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 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救援和紧急处理行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先期到达的各应急救援队伍和事故 单位的救援力量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项目突发安全事故 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和偶合 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危害链。 3、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地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 力量。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村、社区按照应 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并立即上报街道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街道 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认, 对符合本预案适用范围之一的重大安 全事故, 由街道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街道安全领导小组提出启 动应急预案建议, 由街道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4、保障措施 (1)信息保障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项目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及 时向社会发布安全事故信息。 严格坚持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 则,对媒体发布的信息,必须经业主、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审核、同意 后方可向社会发布。 (2)人员保障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任何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无条 件服从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调遣。 (3)医疗保障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系统应急救援工作应当 立即启动,120 急救车辆和救治人员赶赴现场运送病人,救治医院组 织抢救力量开展医疗救治工作,组织救治药品的供应。 (4)技术保障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 担。项目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一调度专家库, 派专家组参加事故 处理,指导开展工作。 (5)物资经费保障 应当保障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 设备和物资,保 障应急物资储备,提供应急救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