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章程
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章程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的运行和管理, 促进股份 合作社经济发展,维护和保障全体成员的合法权益, 建立起与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股份经济合作组织治 理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组织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组织名称: 本组织地址: 第三条本组织是由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后组建的集体经济 组织,依法代表全体成员行使集体财产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量化到 人的集体资产股权仅作为成员享受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依据,所有权 仍属本组织所有。 第四条本组织实行独立核算、 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 民主管理。 成员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本组织承担责任, 集体经济组织以其全部资产 对本组织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本组织的基本职能:资源开发与利用、 资产经营与管理、 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分配等。 第六条本组织在 XX 村党支部领导下,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 内开展经济活动,并接受 XX 镇党委和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 监督。 第二章资产折股 第七条折股量化资产为经营性净资产, 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 资产(含尚有的集体土地)及其他在建未完工项目暂不列入折股量化 范围。 1 第八条经清产核资并调整账户后, 确认本组织实际用于折股量 化的经营性净资产(总股本)为 33671.9312 万元(原值)。 第九条改制后, 今后本组织的集体土地征用等由集体经济组织 所得的土地补偿费和集体资产置换增值等收益, 应足额追加到总股本 中。 第三章股份量化 第十条本组织股权依据《XX 村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实施方 案》(2018 年 9 月 23 日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和《村集体产权 制度暨“三变”改革权益分配、股民资格、村民待遇资格认定办法》 (2018年11月26日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的规定折股量化到人, 符合股权享受对象的人员,均可享受量化股份。 第十一条股权界定基准日为股权界定基准日为 20182018 年年 1111 月月 3030 日日 0000:: 0000 时。时。 基基 准日前死亡、准日前死亡、出嫁、出嫁、离婚等需要户口迁出的人员不享受成员资格,离婚等需要户口迁出的人员不享受成员资格,基基 准日后出生、准日后出生、 新娶等户口迁入人员待下年度股权收益分红调整时方可新娶等户口迁入人员待下年度股权收益分红调整时方可 享受成员资格(仅限享受村民待遇所占的享受成员资格(仅限享受村民待遇所占的 30%30%)。)。本组织股权管理实 行“生不增、死不减”的静态管理。 第十二条本组织总股数为 21430 股, 其中股民持有股权份额占 总股本的 50%、村民持有股权份额占总股本的 30%;集体股股权份额 占总股本的 20%。 现有成员按 1 份全额享受对象股权折算为 10 股计 21430 股,涉 及成员人数 2143 人。具体股权享受对象界定如下: (一)认定对象(一)认定对象 1.1.户口在户口在 XXXX 村(现役军人除外)的村民。村(现役军人除外)的村民。 2.19822.1982 年分有土地的人员及其自然增长人员。年分有土地的人员及其自然增长人员。 3.3.多子女户的女孩(以下简称出嫁女)及其子女。多子女户的女孩(以下简称出嫁女)及其子女。 2 4.4.出嫁女女婿。出嫁女女婿。 5.19825.1982 年没有分到地,但有宅基地的本村老户。年没有分到地,但有宅基地的本村老户。 6.6.再婚的人员。再婚的人员。 7.7.为本村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为本村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 8.8.其他。其他。 (二)认定条件(二)认定条件 1.1.基准日前基准日前 ((1 1)) 19821982 年分有土地的人员及其自然增长人员拥有股权且享受年分有土地的人员及其自然增长人员拥有股权且享受 村民待遇。村民待遇。 ((2 2))纯女户,纯女户,只限一个女婿入赘女方,只限一个女婿入赘女方,视为本户自然增长人员,视为本户自然增长人员, 拥有股权且享受村民待遇。拥有股权且享受村民待遇。 ((3 3))19821982 年本人没有分到土地,但老辈(已故)在年本人没有分到土地,但老辈(已故)在 19821982 年分年分 有土地的本村老户,可保留一人拥有股权且享受村民待遇(基准日有土地的本村老户,可保留一人拥有股权且享受村民待遇(基准日 后)。后)。 ((4 4)出嫁女,只限本人及其一个子女视为自然增长,拥有股权)出嫁女,只限本人及其一个子女视为自然增长,拥有股权 且享受村民待遇,其余子女只享受村民待遇;基准日后,无论子女,且享受村民待遇,其余子女只享受村民待遇;基准日后,无论子女, 不再延续(自然增长)享受村民待遇。不再延续(自然增长)享受村民待遇。 ((5 5)户口在本村,且婚后持续生活)户口在本村,且婚后持续生活 2020 年以上(包含年以上(包含 2020 年)的年)的 出嫁女女婿,可享受村民待遇(基准日后),离婚后待遇立刻取消。出嫁女女婿,可享受村民待遇(基准日后),离婚后待遇立刻取消。 ((6 6)) 19821982 年没有分到地,年没有分到地, 但有宅基地的本村老户,但有宅基地的本村老户, 不享有股权,不享有股权, 可保留一人享受村民待遇(基准日后)。可保留一人享受村民待遇(基准日后)。 ((7 7)男子再婚的,只保留一个媳妇拥有股权且享受村民待遇。)男子再婚的,只保留一个媳妇拥有股权且享受村民待遇。 ((8 8)享受待遇的媳妇再婚,视为出嫁女。)享受待遇的媳妇再婚,视为出嫁女。 ((9 9)) 为为 XXXX 村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者,村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者, 可以认定其拥有股权且享受可以认定其拥有股权且享受 村民待遇。村民待遇。 3 ((1010)其他个性问题由各组“三变”改革议事会投票表决。)其他个性问题由各组“三变”改革议事会投票表决。 2.2.基准日后基准日后 ((1 1))19821982 年分有土地人员所延续的自然增长人员,享受村民待年分有土地人员所延续的自然增长人员,享受村民待 遇。遇。 ((2 2))纯女户,纯女户,只限一个女婿入赘女方,只限一个女婿入赘女方,视为本户自然增长人员,视为本户自然增长人员, 享受村民待遇,离婚后村民待遇立刻取消。享受村民待遇,离婚后村民待遇立刻取消。 ((3 3))19821982 年没有分到地,但有宅基地的本村老户,可保留一人年没有分到地,但有宅基地的本村老户,可保留一人 享受村民待遇。享受村民待遇。 ((4 4)出嫁女,只限本人享受村民待遇,婚后其他家庭成员一概)出嫁女,只限本人享受村民待遇,婚后其他家庭成员一概 不享受待遇。不享受待遇。 ((5 5)男子再婚的,只保留一个媳妇享受村民待遇。)男子再婚的,只保留一个媳妇享受村民待遇。 ((6 6)享受待遇的媳妇再婚,视为出嫁女(参照第)享受待遇的媳妇再婚,视为出嫁女(参照第 4 4 条)。条)。 ((7 7)再婚带来的子女不享受村民待遇。)再婚带来的子女不享受村民待遇。 ((8 8)) 为为 XXXX 村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者,村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者, 可以认定其拥有股权且享受可以认定其拥有股权且享受 村民待遇。村民待遇。 ((9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