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法律基本学习知识
.- 青少年法律基本知识 学校和家庭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的教育和引导是预防未成年学生犯罪或受犯 罪分子伤害的最好方法。 1、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包括: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 打架斗殴、辱骂他人;(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9)其 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1)纠集他人结伙打架滋事,扰乱治安;( 2)携 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3)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4) 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5)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6)多 次偷窃;(7)参与赌博,屡教不改;(8)吸食、注射毒品;(9)其他严重危 害社会的行为。 3、任何人不得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 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或者为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提供条 件,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未成年人发现任何人对自己或者对其他未成年人实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法》第三章规定不得实施的行为或者犯罪行为(以上第一条、第三条),可以怎 样解决?可以通过所在学校、 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有关主 管部门报告,也可以自己向上述机关报告。受理报告的机关应当及时依法查处。 5、在别人打我时,我该怎么做呢?如果是同学之间发生轻微的摩擦,要尽量冷 静处理,决不能采取极端的方法去报复,如果双方不能和解,可以向学校教师反 映情况,由校方进行处理。如果是社会青年无端殴打你,首先要保全自己的生命 安全,及早脱身,然后及时打 110 报警,不应盲目的抗打硬拼。 6、由于对方的原因引起互殴, 而在互殴中将对方打伤, 为什么只追究我的责任, 不追究对方的责任呢?这类问题,司法机关在办案中经常遇到,许多未成年犯罪 嫌疑人怎么也不明白自己只是还手反击,将对方打伤,而只追究自己的责任,对 .- 方却没事。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伤害只有达到轻伤时,才构成犯罪。即便对方 也将你打伤,但你经过法医鉴定,结果为轻微伤,而你将对方打成轻伤,那么对 方不够成犯罪,而你却构成犯罪。因为故意伤害罪是以结果论,看所受伤害的结 果:达到轻伤才构成犯罪,达不到轻伤不构成犯罪。 7、怎样拒绝别人的要求一起去违法犯罪呢?一是要明辨是非,极力劝阻。二是 劝阻无效,自己坚决拒绝。三是如被迫,应及时报案。四是积极向家长、学校、 警方报告情况。 8、在校女生如何保护自己?一是平时尽量少和社会不良青年及校内有不良倾 向的学生接触。二是注意端正自己的行为举止。三是外出时尽量结伴而行。四是 遇到情况要巧妙周旋,会自我保护。五是拒绝陌生人的好意。 9、自然人犯罪与年龄的关系是怎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17 条规 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 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 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 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 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10、在遇到社会青年或者高年级学生向我们要钱如何处理?首先,如果是社会 青年向在校学生要钱,应当及时向学校老师、家长反映或者向公安民警报案,以 便尽快处理。既不能自己拿刀来解决,也绝不能逆来顺受,从而助长了犯罪分子 的嚣张气焰。其次,如果是高年级的学生向低年级学生要钱,可以向老师举报这 种行为, 不能几个同学结伙来抵抗或者报复要钱者,否则很容易在不知不觉中走 向犯罪。 11、在遇到同学欺负自己时该怎么办?在遇到同学欺负或者发生小摩擦时,要 冷静并正确地处理矛盾,可以向教师及时反映情况,而不是自己去冒然解决。 12、刑法对故意伤害罪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 伤害他人身体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 致人重伤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 残疾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 依照规定。 ” 13、违反学校纪律,对造成其他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相 应的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14、 未成年人对犯罪如何进行自我防范?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 减少被害可能性,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①未成年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②树立自尊、自律、自强的 意识; ③增强辨别和自我保护的能力;④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的意识。 青少年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1、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目的是什么? 答: 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 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 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2、什么是未成年人? 答: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3、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答: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三)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 (四)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4、未成年人的哪些权益受国家保护? 答: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 5、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人有哪些? 答: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 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6、学校能否开除未成年学生? 答:能,但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 7、学校为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应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哪些方面的教育? 答: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 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 8、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在对犯错误的未成年学生和儿童进行批评教育时,不 得有什么行为? 答: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 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9、未成年人能否进入营业性舞厅? 答: 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 取措施,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10、在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能否吸烟? 答: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 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 11、哪些公共场所应当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 答: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 等场所,应当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 .- 12、国家对提供给未成年人阅读或观看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在内容上有什么 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