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减灾方案
固 安 县 防 灾 减 灾 救 灾 专 项 治 理 方 案 为落实廊坊市减灾委员会《廊坊市防灾减灾救灾专项治理方案》(廊 减发〔2017〕2 号)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防灾减灾救灾专项治理,坚决 治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全县防灾减灾救灾工 作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 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防为 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 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 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着力解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 问题, 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 完善政策举措, 提高重大基础设施设防水平, 增强灾害监测预警和风险防范能力,全面提升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 力。 二、切实转变重救灾轻防灾思想 (一)树立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一)树立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 于防灾减灾救灾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正确处理防灾减灾与经济社会发 展的关系,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防灾减灾规划,在重大决策、重大项 目中充分考虑对防灾减灾的影响,不断增强重大基础设施设防水平和监测 预警能力,切实扭转“防灾工作做得好、不如救灾表现好”的倾向。进一步 完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专项考核办法,增加防灾减灾在工作考核中的比重, 始终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重中之重的位置,统筹组织推 进。 (二)加大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力度。(二)加大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力度。每年“5·12”防灾减灾日、 “10·13”国际减灾日、“7·28”防震减灾活动周,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移动客 户端,多形式、多渠道宣传防灾减灾救灾知识,解读相关政策法规。举办 防灾减灾救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 活动,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 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三)开展自然灾害救助预案演练。(三)开展自然灾害救助预案演练。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社 区、人员密集场所等,进一步完善各类救灾应急预案。针对城市内涝、洪 涝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燃气泄漏等突发事件,开 展多种形式的防灾减灾演练活动。 每年至少开展 1 次县乡级应急预案演练。 (四)(四) 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深入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 “十三五”期间全县完成创建 1 至 2 个的任务。指导示范社区配备完善防灾 减灾救灾设施设备,完善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制度,定期开展应对各类自然 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深入推进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地震安全示范 社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以及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等创建活动。 (五)编制固安县中心城区综合防灾减灾专项规划。(五)编制固安县中心城区综合防灾减灾专项规划。完善城乡规划体 系建设, 为城市综合防灾减灾提供规划支撑。 分析城市综合防灾减灾现状, 重点对抗震、消防、人防、防洪、气象、公共安全等进行深入研究,优化 调整城市空间和用地安排,合理布局消防、人防、避难场所等相关设施, 保障城市生命线建设实施,构建良好的城市综合防灾减灾体系结构,提升 城市整体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三、化解城乡老旧房屋抗震风险 (一)维护和加固城市危险房屋。(一)维护和加固城市危险房屋。由辖区政府组织对辖区老旧房屋全 面开展排查登记工作,对排查出的危险房屋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对确实 需要鉴定的危险房屋,利用现有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 方式,由房屋所有人提出申请进行鉴定,所需费用列入财政预算。研究制 定城镇老旧建筑加固资金补助政策,对确需居住但不能纳入棚户区改造的, 给予政府补贴,由产权人自行改造。到 2020 年底,基本完成纳入棚户区 改造的城镇老旧住房拆迁改造,未纳入棚户区改造的城市老旧危房基本完 成加固维护或拆除。 (二)改造农村危房。(二)改造农村危房。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基本要求,为农户免费提供 各级城乡建设部门推荐使用的通用图,指导农民群众科学进行改造。根据 年度安排,下达改造计划,2019 年底前基本完成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低 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4 类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 务。 (三)加强城乡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三)加强城乡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农村危房改造技术 人员包村包户制度,帮助农户制定改造方案和进行施工建设,组织有关部 门逐户逐项检查,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确保达到安全住房条件。对城市 危房进行加固改造,把各项强制性标准和抗震设防措施落实到工程建设的 全过程,确保房屋改造后安全可靠。加大对地震危险区地震构造背景的探 测与研究, 定期开展最大震级和烈度影响的风险评估, 提出对策研究成果, 为开展老旧房屋抗震加固等工作提供依据。 四、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维护 (一)规划建设应急避难场所。(一)规划建设应急避难场所。结合综合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分 类编制避难场所建设规划,利用城市公园广场绿地、人防工程、各类学校 等设施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加快建设示范性应急避难场所,到 2020 年完 成 2~3 处示范性应急避难场所的创建任务。 (二)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维护和改造。(二)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维护和改造。 开展应急避难场所调查摸底, 建立应急避难场所档案,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按照轻重缓急原 则分期分批开展整改。2018 年底前,完成全部整改任务,确保各类应急避 难场所及设施能够在紧急状态下正常使用。 五、研究破解避险搬迁难题 (一)研究制定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政策。(一)研究制定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政策。研究制定地质灾害避险搬迁 和综合防治相关政策,对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分 清轻重缓急,结合易地扶贫搬迁、土地整治、生态移民、美丽乡村、县城 建设攻坚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等,分类分批开展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群众避险 搬迁。 (二)实施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二)实施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对威胁 人口多、危险性大且难以实施搬迁避让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快实施 工程治理,彻底消除地质灾害威胁。 六、增强基础设施防灾减灾设防能力 大力提升基础设施设防水平,对多灾易灾地区的基础设施规划,以及 重大产业项目的摆布、农村公路线型的优化、村庄布局和民房建设等进行 排查,充分考虑防范自然灾害的要求,避开地质灾害点。加强对电力等基 础设施的保护工作,对输电线路走廊内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违章建筑、超 高树木等进行综合治理。加强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防灾减灾前 瞻性研究,注重规划的科学性、质量的可靠性、运行的安全性,提高综合 设防水平。 七、加强灾害排查监测预警 (一)提升预警预报水平。(一)提升预警预报水平。加强预警预报模型研究,总结预警预报工 作经验,提升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的精准度。推进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 预警工程项目建设相关工作。推进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系统建设, 构建预报会商、信息共享和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