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实名收费服务协议协议范本
网络实名收费服务协议网络实名收费服务协议 ( (协议范协议范 Network real name charging service agreement (协议范本) 姓 名: 单位: 日 期 : 编号:YW-HT-010200 协议书协议书 | AGREEMENT| AGREEMENT 服务合同服务合同 网络实名收费服务协议网络实名收费服务协议 ( (协议范本协议范本) ) 说明:以下协议书内容主要作用是: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思后订立的协 议,规定了相互之间的必须履行的义务和应当享有的权利,可用于电子存档或 打印使用(使用时请看清是否适合您使用)。 甲方: 乙方:北京 一、 术语解释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本服务条款之目的: 1-1 “ 责任公司。 ” 系指网络实名服务的提供商-网络软件科技开发有限 1-2 “ 网络实名 ” 依据上下文之需要,是指( 1)由提供的一种互联网服 务,即上网用户输入的一个名称(如网站、企事业单位、产品名称等)将该用户 直接引导到一个与之对应的网站、网页、URL 或 e-mail 地址 ; 或者是指(2)注 册者注册的在网络实名服务中实现直达的关键词。 1-3 “ 申请者” 系指向或其代理商提出网络实名注册申请的政府机构、企 第 2 页 协议书协议书 | AGREEMENT| AGREEMENT 服务合同服务合同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及个人。 1-4 “ 注册者” 是指注册成功并接受网络实名服务的上述申请人。 1-5 “ 代理商” 系指经由 服务的各级代理商。 合法授权为客户提供注册、收费、续费、通知等 1-6 “ 付费” 系指申请者在申请注册时支付网络实名服务费之行为,不论其采用代理 商代缴或者由系统提交,以收到申请者付费之日为准。 1-7 “ 续费” 系指注册者为在服务期届满后继续接受网络实名服务,而按照续费当 时的价格继续支付费用以获得相应期限的服务期的行为。 其时间应以收 到代理商或系统提交的注册者续费确认之时为准。有关续费的具体规定见《网络 实名注册规范》 (以下简称“ 注册规范“ )第七条。 1-8 “ 注册协议 ” 系指申请 / 注册者与代理商签订的由代理商为申请/ 注册者提供注 册、收费、续费、通知等服务并承诺根据本条款接受网络实名服务的协议。 1-9 “ 唯一性网络实名 ” 系指能够确定专有、专用性的网络实名,其具体描述和网络 实名服务形式见注册规范第四、1 条。 1-10 “ 注册成功 ” 系指申请者按规定付费后,网络实名服务实际开通。 二、申请/ 注册者的陈述与保证 2-1 承诺遵守的有关网络实名的全部规定及不时之修改, 包括 但不限于本条款、注册规范、 及网络实名复议规则。 制定的网络实名的其他相关政策和规定以 2-2 对申请注册的网络实名所链接的网站/ 网页(以下简称“ 对应网站/ 网页“ )依 法享有所有权或者已获得对应网站/ 网页所有权人的明确同意或授权,或者链接 该网站/ 网页的许可(不包括友情链接等形式或协议) 。 第 3 页 协议书协议书 | AGREEMENT| AGREEMENT 服务合同服务合同 2-3 保证向提供的申请/ 注册者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并且没有 任何引人误解或者虚假的陈述。保证同意本条款之效力如同亲自签字、盖章的书 面条款一样,对申请/ 注册者具有法律约束力。 2-4 根据注册规范的要求向提出网络实名注册的申请, 并保证在申请时 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或者对申请/ 注册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其他任 何文件, 也不构成对任何第三人任何形式的侵权,保证不会因接受该网 络实名注册或为其提供网络实名服务而构成违法、违约或者对任何第三人的侵权。 保证所申请注册的网络实名不会被用于任何非法目的;注册或使用网络实名时不具有 任何恶意。保证不抢注自己不享有合法使用权的网络实名名称。 2-5 知道并同意网络实名注册成功不意味着注册者获得任何与该网络实名有关 的知识产权、商誉或者其他权利。 2-6 保证使不会因为申请/ 注册者注册或使用网络实名、链接对应网站/ 网页、经营对应网站/ 网页、在对应网站/ 网页上提供服务等行为而面临或被牵涉 进任何第三人提出的诉讼、索赔等; 如上述事件发生,承诺补偿 事件而发生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赔偿金等) 。 三、费用标准及支付 3-1 申请/ 注册者同意按照 间向 费用标准。 3-2 申请/ 注册者在付/ 续费时应注明该款项所对应的网络实名和申请/ 注册者的订 单号等以便核对。若因申请/ 注册者或者其代理人未按照前述要求办理 所公布的网络实名服务费收费标准和缴费时 所实施的 因该等 付费或续费, 并同意每次续费都将适用续费当时 而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和损失,均由申请/ 注册者自行承担责任。 第 4 页 协议书协议书 | AGREEMENT| AGREEMENT 服务合同服务合同 3-3 如申请者未能在签订注册协议或以认可的其他方式提出网络实名 注册申请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付费,视为申请者撤回其注册申请。 3-4 申请者没有自己的网站、要求使用企业名片的,申请者应当向代理商酌情支 付企业名片制作费用;费用标准由申请者和代理商另行商议决定。 四、 4-1 无论网络实名注册能否成功,均有权保留与网络实名或其他一系列 的权利保留 相关服务有关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包括商标申请权) 、著作权、专 利权(包括专利申请权) 、专有技术、服务的命名/ 更名权、价格调整的权利及商 业运作决策(包括但不限于与第三人合作、合并等)权。 4-2 对任何由免费提供或作为促销手段赠送的服务或服务期, 保留调整、变更甚至撤销的权利。 五、申请/ 注册者的权利和义务 5-1 注册成功后按照本条款的规定依法接受提供的网络实名服务。 提交如下信息:5-2 申请者在申请注册网络实名时应如实向 1)拟注册的网络实名 2)申请者信息,包括注册联系人、公司名称、地址、Email 、电话和传真、用户 名和密码等 3)其他要求提交的信息。 提交的上述信息在服务条款有效期内发生任何变更,注 或为其提供注 5-3注册者向 册者应在该等信息变更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 册服务的代理商。 由于注册者未能按时通知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应由注册者自行 承担。 第 5 页 协议书协议书 | AGREEMENT| AGREEMENT 服务合同服务合同 5-4 申请/ 注册者充分认识到与代理商签订注册协议或以认可的其他方 式提出注册申请并不代表网络实名的注册成功, 网络实名注册申请的成功与否是 由申请本身以及申请提出的时间等因素决定的。对网络实名是否注册成 功享有最终认定权,在注册成功之前,申请者对有关名称不享有网络实名的任何 权利。 5-5 注册者不得在注册网络实名的网站、 企业名片等互联网信息上发布表示拍卖、 转让、出租、交换网络实名等内容的信息; 否则一经发现, 止相关网络实名服务并不退还任何费用。 5-6 对于个人注册网络实名但没有网站的,为了保证网络实名服务质量, 有权立即终 不提供网络实名直达功能、也不将该网络实名列在网络实名关键字搜索结 果列表中。但是,客户应当正常缴纳注册费用,服务期限从注册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