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冶炼企业安全检查表
附件 2 河南省金属冶炼企业安全检查表 企业名称 ------------------------检查单位:第---组-------------------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依据 符合 性 一 、 机 构 和 人 员 1、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百分之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法》 管理人员。第 二 十 一 条 、 《河南省安全 生产条例》 第十 三条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 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冶金企业安 全生产监督管 理规定》 (总局 令第 26 号) 二 、 项 目 依 法 合规 3、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取得达标等级。 三 、1、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安全生产法》 相 关位或者个人,且应当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 第四十六条 方 管责。对相关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理 1、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当落实下列责任: (一)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编制隐患排查标准清单,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 四 、 隐 患 排 查 (二)明确单位负责人、各业务部门(车间)、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班组负责人和具体岗位 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河南省人民政 府令第 173 号 《河南省生产 安全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办法》 治理 (三)保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专项资金; (四)对从业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能教育和培训,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 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台账,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 通报; (六)定期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及 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并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制度; (二)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投入的有效实施; (三)定期组织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 (四)督促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标准清单等并督促执行;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指导、督促和检查各业务部门(车间)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 ; (四)组织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的立项审核、评估认定、登记建档、督导督办和验 收确认; (五)查处未按照规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有关业 务部门(车间)及其责任人员。 1、企业应当建立下列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一)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二)有限工贸企业有限 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三)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四)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 空间作业安全 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五)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管理与监督暂 (六)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行规定 (总局令 第 59 号)第五 五 、 2、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 条 有 限 训。专项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空 间 (二)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三)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四)紧 作 业 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安全培训应当有专门记录,并由参加培训的人员签字确认。 管理 3、对本企业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 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4、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 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本企业负责人批准。 5、根据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关的呼吸器、防毒面罩、通讯设备、 安全绳索等应急装备和器材。 1、建立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2、执行操作牌、停电牌制度,停电必须三方确认。拉闸断电、验电、放电。各相短路接地。 悬挂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的警示牌,并进行能量锁定。 六 、 检 修 作业 3、检修之前应有专人对电、煤气、蒸汽、氧气、氮气等要害部位及安全设施进行确认,预先 切断与设备相连的所有电路、风路、氧气管道、煤气管道、氮气管道、蒸汽管道、喷吹煤粉管 道及液体管道,并办理有关检修、动火审批手续。 4、检修中应按检修方案拆除安全装置,并有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装置的变更,应经安全 部门同意,并应作好记录归档。 5、在炉子、管道、贮气罐、除尘器或料仓等的内部检修,应严格检测空气的质量是否符合要 现实风险 求,并派专人核查进出人数。 6、设备检修完毕,应先做单项试车,然后联动试车。试车时,操作工应到场,各阀门应调好 行程极限,做好标记。 7、设备试车,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施工单位交出操作牌,由操作人员送电操作,专人指挥, 共同试车。非试车人员,不应进入试车规定的现场。 8、检修完毕,安全装置应及时恢复。 1、所有人孔及距地面 2m 以上的常用运转设备和需要操作的阀门,应设置固定式平台。 2、按规范要求从炉基到炉顶相应平台应安装固定式一氧化碳报警器,并将信号连接至中控室。 在通往炉身、 炉顶的各通道口设立警示标志。 风口平台和作业区域加装轴流风机加速空气流通, 七 、 降低作业区域一氧化碳浓度。 《炼铁安全规 程》 ( AQ2002-2004 ) 炼 铁 3、厂区各类横穿道路的架空管道及通廊,应标明其种类及下部标高。 作业 4、生产过程加强点检,发现渗漏应点明火燃烧,并利用休风机会进行焊补处理。正常生产进 入炉身、炉顶作业,应两人以上并携带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器和通信工具,与炉内取得联系并 登记后,做好预防措施。看水工查水作业既不能在休风条件下进行,作业环境中又不方便佩戴 空气呼吸器时,应配置长管空气呼吸器,但同时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急用。 《 工业企业煤 气安全规 程》 ( GB 62 22) 《 高炉喷吹烟 煤系统防爆安 5、通往炉顶的走梯口, 应设立“煤气危险区, 禁止单独工作! ”的警告标志,车辆出入的道口,全规程 》 (G 应设立警示牌或安装警报装置。 6、炉基周围应保持清洁干燥,不应积水和堆积废料。炉基水槽应保持畅通。 7、热电偶应对整个炉底进行自动、连续测温,其结果应正确显示于中控室( 值班室) 。 8、落实炉底水冷管点检和维护制度,做好点检和清洗维护记录,各冷却部位的水温差及水压 应每 2h至少检查一次,保证炉缸冷却器进出水温差和热负荷保持在冷却制度范围。 9、保持炉缸储铁量控制在安全容铁量以内(炉缸容积的60%) ,炉缸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