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考勤制度
酒店考勤制度酒店考勤制度 第一章第一章总则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为规范考勤管理,加强劳动纪律,确保酒店经营活动正常进 行,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酒店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酒店考勤 制度》 ,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第二条 本制度使用于酒店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包括临时性雇工。 第三条第三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酒店人力资源部,酒店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国 家及自治区的规定和酒店的实际需要,组织修订和完善本制 度。 第四条第四条 管理组织及职责。 酒店人力资源部指导各部门下进行分级管理。一级考勤管理部 门为酒店人力资源部;二级考勤管理部门为各部门。 一、人力资源部一、人力资源部 酒店人力资源部负责酒店各部门的考勤管理与核准,具体职责如下: 1、根据本制度规定建立并完善考勤管理系统,规范考勤工作流程, 保管好员工的考勤记录、各类考勤表格、请假报告、证明材料,保存 期不得少于 5 年; 1 2、负责核实员工考勤记录、加班申请、请假申请和证明材料等的合 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考勤数据以人力资源部核实的记录为准; 3、依据考勤审批权限,审核、统计、汇总员工的考勤记录(如:出 勤、请假、加班等情况) ,作为员工每月薪酬的计算依据之一。 二、用人部门二、用人部门 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考勤管理工作。 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管理工作 的第一责任人,用人部门应设置专职或兼职考勤员, 以协助部门负责 人做好员工的日常考勤工作。 1 1、部门负责人职责、部门负责人职责 (1)以身作则,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规范管理本部门人员的日常 考勤,对违规员工进行监控与教育; (2)根据本制度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与休息 时间; (3)依据考勤审批权限,审核、统计、汇总员工的考勤记录(如: 出勤、休假、加班等情况) ,按时上报本部门的有关考勤表格、证明 材料等到人力资源部。 2 2、部门考勤员职责、部门考勤员职责 (1)须于每月 28 日下班前上交部门次月排班表至人力资源部 (人力 2 资源部将根据月底考勤表及记录核对排班表是否有异动) ; (2)督促员工做好考勤记录,协助员工办理请假、加班等手续; (3)协助部门负责人做好部门人员的考勤记录、统计、汇总等工作; (4)若酒店的考勤系统发生故障,负责做好临时考勤记录; (5)若发现员工考勤异常须立即向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反映情 况,并配合调查、分析造成考勤异常的原因; (6)须于每月31 日(遇法定假日,则须提前)下班前上交考勤资料 (包括所在部门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的考勤表、 经批准的员工 假期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等)至人力资源部。 3 3、员工职责、员工职责 (1)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做好日常考勤记录; (2)请假须事前办理; (3)忘记打卡须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办理补登手续; (4)加班前须办理加班申请手续, 不按审批程序申请或未获批准的 加班,不视为加班。 (5)发现考勤系统出故障,应及时通知部门考勤员/人力资源部。 3 第五条第五条考勤审批权限考勤审批权限 员工加班、请假审批权限如下表: 项项目目审审核核审审批批 1、 工作日、 休息日、 全体员工 法定假日加班 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经理总经理 部门经理人力资源经理总经理 2、病、事、年假及 其他带薪休假、外 勤申请、考勤补登 主管级 部门经理 人力资源经理3 天以上报总经理审批 领班级及以下员工部门主管、经理人力资源经理5 天以上报总经理审批 第二章第二章工作时间管理工作时间管理 第六条第六条工作时间工作时间 1、行政班次工作时间为 5.5 天工作制,上班时间为 冬季:上午 10:00—14:00 和下午 15:30—19:30; 夏季:上午 10:00—14:00 和下午 16:00—20:00; 用餐和休息时间不属于工作时间。 2、各运营部门可结合酒店实际情况确定员工的具体工作时间和休息 4 时间。 第七条第七条考勤周期和工资发放流程考勤周期和工资发放流程 1、 2、 3、 4、 5、 6、 7、 8、 每月按自然月计算考勤计薪周期; 每月最后 1 日各部门提交考勤至人力资源部; 当月 1 日至次月 2 日为人力资源部核定考勤; 次月 3 日至 7 日为人力资源部计算工资; 次月 8 日至 10 日为财务部审核工资; 次月 11 日至 14 日为工资签批; 次月 15 日为工资发放日 (遇周末及节假日工资提前发放) ; 次月第一个工作周,人力资源部将工资条密封发放到各部 门负责人,各部门在两日内将工资条发放至每位员工。 第八条第八条签到、签退要求签到、签退要求 1、工作日期间,员工本人必须在酒店考勤系统上进行“上班签到” 和“下班签退”两次打卡,两头班的员工分别进行两次“上班签 到”和“下班签退”打卡,以作为员工到达和离开酒店的记录, 但不等同于工作时间的记录; 5 2、员工的上班和下班打卡记录时间不得早于和迟于一个小时。特殊 情况的应提前或在第二个工作日知会人力资源部; 3、如员工因外勤工作暂不能上班签到或下班签退,需向人力资源管 理部门提交经批准的,原则上《外勤工作申请表》需事前提交, 特殊情况可在外勤后上班当天提交,过后无效。 第九条第九条迟到、早退与旷工迟到、早退与旷工 一、一、 迟到迟到根据员工的考勤记录,员工比规定的上班时间延迟 5 分 钟—30 分钟(含)到岗,属于“迟到” ;延迟30 分钟—60 分钟 (含)到岗,属于“严重迟到” 。 二、二、 早退早退根据员工的考勤记录,员工比规定的下班时间提前 5— 30 分钟(含)下班,属于“早退” ; 三、三、 旷工旷工员工在工作日迟到超过 60 分钟或早退超过 30 分钟后做 的打卡记录,或者无故打卡记录不全者,视作“旷工” ;员工当 天旷工最少按旷工 0.5 天计算,当天未到岗或提前 4 个小时以 上擅自离岗,或当天两次无故打卡记录不全,按旷工一天处理。 四、四、 在每个月考勤周期内,若员工确实出勤但因遗忘或个人其他原 因未打卡,可办理 3 次补登手续,须于未打卡日后 2 个工作日 内填写《考勤补登审批表》 ,经审批人同意则视为有效,否则视 作“旷工” 。 6 五、五、 因考勤系统出故障而未打卡成功,员工须立即向部门考勤员反 映,由人力资源部门部核实后,考勤员做好补登记录。 第十条第十条迟到、早退、旷工惩戒迟到、早退、旷工惩戒 一、在每个月计薪周期内,员工非正常考勤按以下标准进行惩戒: 类别扣款 迟到20 元/次 严重迟到50 元/次 早退50 元/次 旷工按照酒店《员工守则》相关制度执行 二、员工连续旷工满三天的,或一年累计旷工满七天的,除按上述标 准计算当月薪金外,按员工自动离职处理,酒店不须计发经济补 偿金;若因员工旷工造成酒店经济损失、信誉损失,则追究员工 的法律责任并赔偿酒店的损失。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免打卡登记人员免打卡登记人员 行政职务为总经理级及以上人员。 第三章第三章加班管理加班管理 7 第十二条十二条加班规定加班规定 一、经理级及以上人员是酒店的经营管理者, 经酒店所在地劳动管理 批准执行“不定时工作制” ,以完成管理责任工作为目标,超时 工作为本职管理工作责任,不视为加班。 二、经理级以下员工因工作需要,被部门负责人安排在工作日延长工 作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