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
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背景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背景 一、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是法律法规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林业长远规划” 。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林业长远规划应当包括林业发展目标、林种比例、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植树造林规划” 。第十四条规定“全国林业长远规划由国务院林业主管 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 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地方各级林业长远规划由县级以上地方 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 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下级林业长远 规划应当根据上一级林业长远规划编制。 ” 二、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 《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通知》(国发明电[1998]8 号)提 出了“要把林地与耕地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林地保护” ,并规定了“严格实施林 地用途管制” 。 《国务院批转国家林业局关于各地区“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审核意见的通知》 (国发[2005]41 号文)再次重申“要依法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 “要实施林地用途管制” 的规定。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是实施林地用途管制, 严格保护、 科学利用立地的重要依据和基础工 作。 三、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是推动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 通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对林地进行分区、分类、分级、分等,明确了各区域林地 利用方向,是落实林地保护利用政策,推进分区施策、分类管理的重要基础; 建立林地质量评价定级制度, 对林地分等使用、差别管理,是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 经营方案,落实经营措施,实现科学经营的重要支撑; 实施森林质量工程, 确定不同生态区位和水热条件地区森林培育目标, 是最大限度挖掘 林地产出潜力,大幅提升林地生产力,是统筹生态恢复和林业产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 四、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是应对气候变化、实现森林云南目标的基础工作 胡锦涛主席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提出, 到 2020 年我国的森林面积和蓄积要比2005 年增加 4000 万公顷、 蓄积增加 13 亿立方米, 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是实现目标的基础和保 障; 省委、 省政府提出的建设森林云南的目标为: 到 2020 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56%左右、 活立木蓄积量达到 20 亿立方米以上,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各县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保障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需要规范林地的保护与利用行为。云南生物多样性丰富, 生态区位重要,但山高坡陡、石漠化与水土流失严重,各类自然灾害频繁发生,通过规划统 筹生态用地和产业发展用地十分迫切和必要。 五、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是提升森林资源管理能力的重要契机 将林地及其利用状况落实到山头地块,进行林地分区、分类、 分级和分等,开展差别化 管理林地,是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基础; 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将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划定的林地范围, 逐块登记造册,建立 林地地籍档案,是推进林业可持续经营管理的基础; 利用遥感为核心的现代高新技术手段, 及时更新林地档案和林地利用数据, 全面掌握林 地年度变化状况, 是增强林地保护利用的监管能力、 有效考核各地政府森林资源保护目标责 任制的基础。 六、 编制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是落实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和云南省林地保护利用规 1 划的需要 从上到下落实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和云南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正在编制中)指 标,包括:森林保有量、林地保有量、征占用林地定额(省内不分解) 、林地生产率目标、 重点公益林和重点商品林比率、两类林比率。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县级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县级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 落实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目标和要求, 将县域内的林地和依法可用于林业发展的其它 土地,分解到乡镇,落实到山头地块,确定林地保护等级和质量等级; 明确林地保护利用的目标、 任务和具体措施, 加强对县级行政辖区内林地保护利用的宏 观调控; 推进县域林地结构和空间布局优化,指导县域林地保护利用的协调和管理; 建立健全科学的林地保护利用体制机制,为严格保护、科学利用林地提供基础保障。 第三部分第三部分县级规划编制的工作要点县级规划编制的工作要点 规划期限:2010-2020 年,以 2009 年为规划基准年,2020 年为规划目标年 规划范围:县级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林地和依法可用于林业发展的其他土地 规划深度: 将林地面积和主要规划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 将分类、 分级结果落实到小班, 林地保护利用措施具有可操作性 县级规划编制工作的核心 区划林地边界范围 确定规划基础数据 分解落实规划指标 林地分区、分类、分级、分等 制定林地保护利用措施 第四部分第四部分县级规划编制的工作思路县级规划编制的工作思路 一、成立县级规划编制工作机构 二、制定工作计划和规划方案 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工作步骤与方法、工作人员组成与分工、时间要求与计划等。 规划方案内容包括: 规划依据、 规划指导思想、 工作内容、 工作步骤与方法、 技术路线, 成果要求等。 三、资料收集 1、基础地理、行政界线和遥感资料。包括 本地 1:1 万(1:5 万)比例尺地形图。 县域行政界线[为了便于汇总及全省一张图,计划统一由省级提供],县域内各乡(镇) 界线[由县民政确认],保护区、林场界由县林业主管部门确认。 2 覆盖县域的近期高分辨率遥感资料[由省编制办统一提供]。 2、相关调查资料。包括 最新二类调查成果资料 最新森林分类界定成果 最新土地利用调查等调查的数据、图件和报告 历年林地统计资料和历次森林资源调查成果 3、林业专业调查资料。包括 林地质量评价等林业专项调查资料 资源调查至基准年森林采伐和造林设计检查验收等资料 待开发土地资源调查及其他专项用地调查资料等 4、有关规划材料 包括最新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林业发展规划,县域规划、 城镇规划、开发区规划、农业区划、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及国土、交通、水利等各专业部门涉 及土地利用的规划资料; 林地征占用资料; 还有国家、省与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相关的技术要求与领导讲话等资料。 5、其他基础资料 包括: 自然条件(气候、地貌、土壤、水文、自然灾害等) ;资源状况(矿产资源、生物资源、 景观资源等); 林业及其它主要产业发展状况; 城乡建设及基础设施状况; 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生态环境状况以及县域历史资料等。 四、林地界线核实与补充调查 1、以我省本轮森林资源调查成果、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成果为依据,以最新提供的卫星 影像图为底图,结合森林资源调查年至基准年2009 年间的森林资源变化档案,并开展必要 的补充调查,落实界定和修正形成最新的林地界线, 落实到山头地块。特别要落实清楚非林 地森林属性的小班。 2、利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形成矢量与属性数据库,并更新林地信息数据,重新进行林 地资源统计。非林地森林小班单独统计。 五、落实规划基数 1、根据补充调查和修正形成最新的林地界线,逐小班落实分为基本林地和其它有立木 土地[非林地森林], 基本林地作为林地现状数据, 非林地森林作为后备林地和补充林地预留。 2、各县的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