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控制程序
设备管理控制程序 第1页 共7页 1 1 目的目的 为了对设备的运行与维护进行有效控制,提高设备运行安全性和可靠性,避免或减少设备事故的 发生,特制定本程序,并明确各级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的职责,使设备达到QHSE管理体系的要求。 2 2 范围范围 适用于总厂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包括设备、管道、建(构)筑物、消防设施、安全设施、环保设 施、道路等。 3 3 职责职责 3.1 设备处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各种设备的管理和专业技术管理,负责检维修的施工组织。 具体见《设备管理的组织和职责范围》 。 3.2 生产处负责设备所需系统的平衡工作,负责组织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中交验收与试运,负责装 置开停工的组织。 3.3 安全处负责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及检维修项目施工的安全、健康、环境监督,负责安全环保设施 的监督管理。 3.4 质量技术处负责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及科研开发项目的汇总、上报、图纸审查。 3.5 工程和房地产管理处负责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施工组织。 3.6 计划处负责零购项目的汇总、审核,负责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编制。 3.7 分公司物资供应部负责总厂委托的设备、材料、备品配件的采购、验收、保管。 3.8 分公司消防支队负责消防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及监督管理。 3.9 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各种设备的使用与管理,具体见《设备管理的组织和职责范围》 。 4 4 程序程序 4.1 设备的确定 4.1.1 当使用单位对其所辖的设备需进行更新时, 应对更新项目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评审, 经安全处 确认后,于每年七月下旬将项目报送设备处, 由设备处汇总、初审后提交厂长办公会讨论确定,并将结 果送计划处统一审批。 4.1.2 当使用单位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科研开发而需增加新的设备时,按总厂《固定资产投资项 目管理办法》要求报送质量技术处, 由质量技术处汇总、初审后提交厂长办公会讨论,确定后的项目由 质量技术处上报集团公司审批。 4.1.3 当使用单位需要新增固定资产时, 每年七月下旬将项目报送计划处, 由计划处汇总、初审后提交 厂长办公会讨论确定,确定后的项目由质量技术处上报集团公司审批。 4.1.4 当使用单位因安全、环保、职防和消防原因需新增或改造、 更新设备时,每年七月下旬将项目报 送安全处,由安全处汇总、初审后,送质量技术处,由质量技术处提交厂长办公会讨论,确定后的项目 由质量技术处和安全处分别上报集团公司审批。 4.1.5 当使用单位需新增或更新计量器具时, 每年七月下旬将项目报送计量处, 由计量处汇总、 初审后, 送质量技术处,由质量技术处提交厂长办公会讨论,确定后的项目由质量技术处上报集团公司审批。 4.1.6 集团公司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下达后, 由计划处按专业划分, 编制总厂年度投资计划, 经厂长 办公会审查确定后实施。 4.1.7 凡是严重影响安全生产、 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等的特急项目, 由提议单位写出书面报告, 项目主 管部门审查,报厂长办公会批准后实施。 4.2 设备选型 设备管理控制程序 第2页 共7页 4.2.1 设备选型时要以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尽可能采用新设备、新材料、新结构为原则,保证选用质 量好、效率高、能耗低、易维修、投资少、受益大的设备,同时考虑设备的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 禁止选用淘汰设备,同时还要满足健康安全环境的有关要求。 4.2.2 根据专业性质的不同, 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或技术协议的签订工作, 原则上由主管职能部门牵头 组织交流、谈判和主持签订。具体执行总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 4.3 设备购置 4.3.1 物资供应部按总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物资采购控制程序》的规定,根据下达的 投资计划、技术协议和设计要求进行设备、材料采购,并组织验收。在采购时应要求供方提供详细的设 备技术资料。 4.3.2 重要设备必须进行中间验收, 设备到货后由物资供应部组织设备处、 质量技术处、使用单位和相 关部门按照技术协议、 说明书和图纸共同验收, 验收合格后应将说明书和图纸交使用单位一份; 设备处 对到货的备品配件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并做记录。 4.3.3 验收不合格的设备、备品配件由物资供应部按合同规定执行。 4.3.4 设备验收合格后,由使用单位到项目管理部门、物资供应部、财务处办理出库手续。 4.4 设备安装 4.4.1 由设备处对验收合格的设备按《服务委托控制程序》的要求组织安装。 4.4.2 设备安装后按规定进行调试,并达到完好要求。 4.5 交工验收 4.5.1 项目施工完毕后由生产处组织设备处、 安全处、项目管理单位、 施工单位、使用单位及相关部门 进行中交验收,对验收过程中查出的问题进行记录、跟踪、整改和验证。 4.5.2 设备处按《工程建设施工标准规范汇编》 组织项目的竣工验收, 并组织施工单位完成竣工资料的 汇总、归档工作。 4.6 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4.6.1 设备管理原则 4.6.1.1 使用单位建立各种类型的《设备技术档案》 ,及时记录设备检修、维修情况,并将设备名细建 成《设备台帐》 。 4.6.1.2 每次装置停工检修后,使用单位要及时补充、完善《设备台帐》 ,结果上报设备处。 4.6.1.3 使用单位每月对本单位设备运行和维护情况进行总结, 结果上报设备处,设备处汇总为《设备 技术月报》 ,上报有关领导并存档。 4.6.1.4 设备处负责监督使用单位对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 设备处每月组织一次总厂范围的设备 综合检查,汇总为《设备检查记录》 ,并在每月召开一次的设备月会上进行讲评,重要的决议形成《总 厂设备月会会议纪要》 。 4.6.1.5 设备运行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需要进行检维修处理的,执行《检维修管理程序》 。 4.6.1.6 设备进行调拨时, 《设备技术档案》随设备调拨。 4.6.1.7 具体按总厂《设备管理的内容》 、 《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 《设备维护检修管理制度》 、 《设备技术 档案管理》执行。 4.6.1.8 设备管理程序工作流程图详见附录7.1。 4.6.2 关键设备管理 4.6.2.1 使用单位和维护单位每天要对关键设备进行两次巡回检查,并在《关键设备特级维护签到本》 设备管理控制程序 第3页 共7页 上签字。 4.6.2.2 设备处每月组织一次关键设备特级维护检查,并召开专题会进行讲评。 4.6.2.3 具体按总厂《关键设备特级维护管理规定》执行。 4.6.3 静密封管理 4.6.3.1 设备处负责检查、 监督使用单位静密封问题的处理, 组织对有重大风险的静密封泄漏点进行攻 关。 4.6.3.2 具体按总厂《静密封管理》执行。 4.6.4 状态监测管理 4.6.4.1 发现异常设备后,使用单位要及时上报设备处,由设备处组织设备的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 4.6.4.2 设备处每月组织一次关键机组的状态监测, 结果形成《机泵状态监测表》 ,并反馈给使用单位。 4.6.4.3 具体按总厂《状态监测和诊断技术》执行。 4.6.5 润滑管理 4.6.5.1 使用单位每月编制上报本单位润滑油计划,设备处汇总、审核、印刷《润滑油计划》 ,送分公 司物资供应部对润滑油进行采购,发使用单位按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