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秘工作规则模板
董秘工作规则(模板)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为促进 XXXX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明确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 、 《XXXX 公司章程》 (下称“ 《公司章程》 ” ) 、 《公司董事 会议事规则》 (下称“ 《董事会议事规则》 ” )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第二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管, 向董事长和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第三条董事会秘书依照本细则行使职权、开展工作。 第二章第二章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聘任 第四条第四条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 秘书。 第五条第五条董事会秘书应符合以下任职条件: (一)正直诚实,品行良好; (二)熟悉公司的企业文化; (三)熟悉公司及公司子企业的主营业务; (四)具有一定的法律、财务等专业知识。 第六条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1 1 / 6 6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 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 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 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 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公司现任监事;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 形。 第七条第七条公司设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常设工作机构,协 助董事会秘书具体办理与董事会有关的各项日常工作。 公司董事会秘书暂缺时,由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代行董事 会秘书的职责。 第三章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与权利董事会秘书的职责与权利 第八条第八条董事会秘书负责准备、起草及向出资人递交出资人 所需要的涉及法人治理的文件及材料。 2 2 / 6 6 第九条第九条董事会秘书负责与公司各位董事进行沟通、协助公 司经营管理层与董事会进行沟通。 第十条第十条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起草及修改公司涉及法人治理 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与董事会会议相关的各项 工作: (一)接收并整理会议议案,对所提交的议案进行形式 上的审查,包括:提案人资格、提案人数是否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案名称和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提 案附带的材料是否齐全等;上述内容不符合规定的,董事会 秘书应要求提案人补齐材料或修改议案; (二)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安排,提出会议方案,包 括: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出席人员及列席人员名单、 会议议程、所审议提案及相关材料清单、会议费用等,报董 事长决定; (三)根据董事长批准的会议议程安排和出席会议的人 数,整理、复制相应份数的会议文件; (四)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向董事会成员和列席人员发出会议通知并提供会议材料,统 计出席人员情况; (五)根据会议情况编写董事会会议纪要,并报董事长 审阅; 3 3 / 6 6 (六)董事会会议材料、会议决议、会议纪要以及其他 文件的档案管理工作; (七)与董事会会议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董事会秘书应当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并协助董事会在行使职权时切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发展战略, 并根据 国家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政策调整做好战略修订的相关 工作。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董事会秘书负责督促公司经营班子贯彻执行董 事会决议,并及时将执行情况和完成进度报告董事长: (一)列席公司经理办公会,当经理办公会决议事项超 出经理办公会职权时,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告知经理办公会 会议召集人; (二)每季度向经营班子了解董事会决议事项的执行情 况及完成进度,并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告董事长。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董事会秘书为外部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 助: 1、为外部董事提供所需的公司内部各项资料; 2、协助外部董事及时了解与公司主营业务内容相关的 各类规范性文件; 3、及时向外部董事通报公司的各项重大事项; 4 4 / 6 6 4、定期向外部董事发送涉及公司主营业务的行业动态 信息; 5、为外部董事办理与公司之间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董事会秘书应完成董事会、 董事长交办的其他事 项。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四章第四章 董事会秘书的考核、解聘与辞职董事会秘书的考核、解聘与辞职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董事会每年度对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进行考核, 考 核内容和评价标准由董事会制定,考核结果通知董事会秘书 本人。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董事会秘书, 董事长可以 采取约谈的方式督促董事会秘书改进工作。 董事会秘书如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董事长可提请董事 会予以解聘。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董事会秘书在任期届满前可以向董事会提出书 面辞职,辞职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解聘董事会秘书或者董事会秘书辞职的, 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对董事会秘书进行离任审计。离任审计 通过,方可正式办理离职手续。 第五章第五章附则附则 5 5 / 6 6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改及解释。 6 6 / 6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