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保卫方案84425
消防安全保卫方案消防安全保卫方案 1、确定治安责任人,建立治保组织,并拟定制度和责任制。 2、拟定治安保卫方案及措施。 设立警卫室及巡逻制度。 3、施工现场严禁赌博、酗酒、非法留宿,不准随意使用电热器具的电炉子。 4、加强四防工作。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 5、加强对贵重物品、现金、票证的管理,要放在安全地点,防止丢失。 6、现场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伤害事故,必须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 当地派出所和上级保卫部门。 7、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设专库专人管理、设明显标志,严格执行邻取、 使用、回收制度。 8、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负全面责任。经常对职工进行法制宣 传教育,提高法制观念,加强防范意识,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 好自己的事。 9、认真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一方平安。 10、库房搭设要牢固,有门有锁,有防盗措施,消防器材齐全有效。 11、贵重物品必须及时入库,大型设备、笨重设备不能进入仓库的,放在外 面要有防雨排水措施,在未安装之前不得开箱。 12、现场必须有专职保卫人员,负责对工地宿舍区的保卫巡视。 13、建立门卫制度。材料进出工地必须有出门证,车辆离开工地必须检查, 严禁闲人出入工地。 14、 凡故意损坏、 污染或偷拿现场材料者, 均处以该材料费 3~10 倍的罚款。 15、建立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网络,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 组长秦忠义 副组长顾必川 副组长张晋华 16、 单位工程设立由 10 人组成的保卫领导小组, 由单位工程负责人任组长, 负责全面领导工作,安全负责人任副组长,其它人员共 8 人。 17、工地设门卫值班室,每岗由 2 人昼夜轮流值班,白天对外来人员及进出 车辆进行登记,夜间值班巡逻护场。重点是仓库、木工棚、办公室、成品、半成 品保卫。 18、加强对职工的管理工作,掌握每个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把事 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施工现场,特殊情况要经保卫工作负责 人批准。 19、每月对职工进行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 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入内业资料内备查。 20、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设专库存放、专人管理,非经单位工程负责人 批准,任何人都不得动用。不按此执行,造成后果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21、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总包单位负责的保 卫工作责任制,建立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与分包单位签订保卫工作责任书。各分 包单位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 22、施工现场建立门卫和巡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佩戴执勤标志。 23、财会室及职工宿舍等易发案部位加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盗 窃案件。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24、对大型机械设备及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制定专门的保卫措施, 确保安全。 25、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制定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 发生。 26、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 机关侦破。 27、治保会具体任务 ⑴、组织宣传法律、法规和“四防”教育。 ⑵、 向群众进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遵守社会主义法制和提高革命警惕的宣 传教育。 ⑶、落实项目经理的治安责任制的各项治安制度。 ⑷、 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组织治安巡逻, 维护内部治安秩序和生产的顺利进行。 ⑸、保护案发现场,协助现场保卫部门工的公安部门就地查破案件。 ⑹、劝阻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并对其进行帮助教育。 ⑺、揭发检举坏人坏事和其它刑事犯罪分子。 28、治保会措施 ⑴、每月 25 日下午开一次治保会人员会议,总结当月工作,布置下上个月 的工作。 ⑵、每月 25 日以后抽出一天时间对职工进行一次“四防”(防火、防盗、 防破坏事故、防治安灾害事故)教育。 ⑶、做到对施工现场的门卫、巡逻人员进行检查。 ⑷、每个民工施工队伍中选一名素质较好、热爱治保工作的人员,接受现场 保卫部门安排任务,负责本队和本队施工区域的安全。落实群防群治工作。 ⑸、治保会人员和政治积极分子协助现场保卫部门工作,做到群防群治、专 群结合,并协助公安部门破获刑事案件。 ⑹、 治保会人员和政治积极分子对本部门施工人员搞好调查研究工作,做到 心中有数,问题清楚。 ⑺、 各施工队治保积极分子定期或不定期向治保会和保卫部门汇报工作,及 时解决不安全因素,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中。 ⑻、对治保积极分子,表现比较好、有一定贡献的人,项目部给予表彰的奖 励,并在施工现场贴出表彰公告。 29、 必须贯彻执行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北京市消防条 例。 30、凡进入施工现场及通道作业范围的施工人员,严禁吸烟,对违者进行劝 阻,对不听众劝阻者进行 50~100 元的罚款。 31、施工现场及通道作业范围严禁动用明火,因工作需要动火,先到保卫部 门办理动火证。 32、动用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开动水证,并设专人看火,并备齐消防器材和 水桶,作业完毕认真检查消灭残余火种,清理干净后,方可离开现场。 33、严禁随便动用或损坏消防器材,对于违者按北京市消防条例处理。 34、加强应变能力,对突发事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情扩大。 35、现场木工房(棚)要每天按时清扫,把废料堆放到安全的地方。 36、乙炔、氧气瓶严禁放在工程结构内使用。 37、工长、班长在下达任务时必须向工人交代防火工作。如不交代防火注意 事项,而造成火灾事故的要追究工长、班长的责任。 38、宿舍区域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每人都 必须熟知器材使用方法。 39、吸烟者必须将烟头及火柴熄灭后放在烟灰缸内,不得乱扔乱放;严禁在 床上吸烟。 40、宿舍内不准使用电炉子,不准私自乱拉电线,确实需要时必须由正式电 工按规定正式架设,宿舍内不得使用 100W 以上的灯泡及碘钨灯照明或取暖。 41、严禁用汽油浇煤油炉或生炉火,用汽油搽洗衣服时,应远离火源,严禁 运用明火,并将用完的带汽油的物品、汽油放在安全的地点。 42、宿舍内严禁使用易燃物支搭小屋或隔墙。 43、 冬季取暖火炉四周距可燃物不得小于 1.5 米, 火炉上不准烘烤衣物及各 种易燃物品,必须将炉盖盖好,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 44、宿舍区的建筑、结构、布局、用电、用火、取暖等必须符合上级有关消 防规定,支搭木板房必须符合防火规定,组与组防火间距不小于 10 米,栋与栋 防火间距不得小于 5 米。 45、伙房应用耐火材料建筑,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工作人员应熟知放 置地点和使用方法。 46、食堂内的煤气、液化石油气炉灶等有火种的设备必须专人管理,经常检 查炉灶的管道,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7、使用煤气、液化石油气灶应先点火再开气,气瓶与炉灶应保持 1 米以上 的距离。 48、煤油或油炸食品时,油温不得过高或跑油,看管人员不得离开锅炉。 49、所有使用的电力、机械、电冰箱、照明、烘烤箱等电器设备应做防火处 理,要清洁卫生,必须保持良好的绝缘。开关、闸刀、保险器应安装在安全地点。 50、炊事班(组)长应负责食堂的防火工作,每天工作完后负责检查食堂的 防火安全工作,发现问题马上解决,确认无问题后应熄火、关窗、锁门后方可下 班。 51、木工车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