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平台现状及监管问题浅析
第三方支付平台现状及监管问题浅析第三方支付平台现状及监管问题浅析 短短十多年,中国第三方支付平台迅猛发展,借助互联网、 移动通信等技术广泛地参与各类金融服务,以多样化、个性化的 产品满足了银行现有资源难以覆盖的客户群体的支付需求, 成为 金融服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第三方支付平台带来的风险 与问题不容小觑。 对此, 黄石银监分局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思考。 一、第三方支付发展现状 (一)业务规模发展快。2012 年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交易 规模达 12.9 万亿,同比增长 54.2%。以最大第三方支付机构支 付宝为例,2012 年,支付宝注册用户数已经达到 7 亿,日交易 额达 45 亿,合作商家达到 45 万家,日交易额达到 3369 万笔, 单日最高交易笔数超过 1 亿笔,支付峰值达到 20.5 万笔/分钟。 (二)业务发展范围广。随着企业和个人用户需求的快速变 化,第三方支付平台业务逐渐向收单、结算、信贷、供应链融资 等金融增值服务延伸,涉及小额信贷、生活缴费、信用卡还款、 基金支付、商城购物等。2012 年,全国超出 1800 万张信用卡 在支付宝还款,超过 6000 万人使用支付宝转账。 (三)业务运营模式多元化。目前,第三方支付除承担了银 行支付中介角色外,业务运营模式呈现多样化趋势,比如以阿里 巴巴金融为代表的新型贷款模式,以 P2P 网站为代表的新型人 人贷模式,还有阿里巴巴即将推出的“虚拟信用卡”个人消费模 式等。 (四)业务影响深远。目前,第三方支付平台业务已经深入 广大用户生活,给人们带来了便捷和效率。以2012 年黄石地区 为例,支付宝用户人均支出达7179 元;通过支付宝还信用卡的 笔数超过 10 万笔;通过支付宝网上缴纳水电煤、手机固话有线 等费用 2528 人次,假设跑一趟缴费网点所需时间在 30 分钟上 下,相当于为黄石用户节省了 1264 个小时的时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迅速发展,助推商业银行的电子银行、信 用卡业务发展。 由此产生的准金融业务并随之带来的风险问题需 引起高度警惕。 (一) 监管制度体系缺乏有效设计。 一是一是定位不准确。 目前, 第三方支付平台主体法律定位不明确,在工商注册中,第三方支 付企业被界定为中介服务机构,但其经营的业务范畴涉足担保、 贷款、结算等,早已超越一般中介服务机构,成为准金融业务中 介公司。二是二是制度不完善。虽然人民银行出台了电子支付指引等 相关的管理办法,但对其金融许可证发放、备付金等方面的管理 仍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如备付金管理仅依据不低于月日均余额 50%的指标进行限制,对超 50%的部分形成监控真空。三是三是监 管主体不明确。 目前涉及的监管部门包括央行、 商务部、 工商等, 对其监管职责界限不清,部分业务存在监管空白。 (二) “资金池”缺乏有效管理。第三方支付通过提供信用, 吸引交易双方将资金汇划到交易平台, 由于买方支付与卖方收款 时间不同步和延期清算的问题产生沉淀资金,形成巨大的“资金 池” 。随着第三方支付业务快速发展,沉淀资金数也将会急剧膨 胀,必定会带来许多潜在和现实的风险。 一是一是叠加信用风险。第 三方支付平台为电子商务提供信用担保, 但随着电子商户的日益 增多,其担保的信用担保越来越大,而支付平台的信用却无人保 证,大量沉淀资金会放大支付平台自己的信用风险,现行法律中 也没有明确规定第三方支付平台自己的信用担保和评估问题。 二二 是是资金使用风险。如部分支付平台将跨行交易转换为行内交易, 规避手续费支出,导致资金使用的跟踪监督难度加大;由于支付 平台交易的广泛性,大量用户的沉淀资金聚集在第三方支付平 台,若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加上各企业运作管理水平的差 异,可能引发第三方支付平台资金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若资 金池的资金使用不当, 会造成支付危机, 引发整个社会信用风险。 (三)准金融业务缺乏有效监管。目前第三方支付除开展支 付、银行卡收单等结算业务外,还开展了小额贷款、人人贷等贷 款业务,部分支付平台将推出虚拟信用卡等创新业务。如阿里巴 巴的小额贷款业务,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2年末已经为超过 13.2万家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贷款总额超过280亿元。这些 支付平台有的取得了人民银行颁发的第三方支付结算牌照, 有的 没有经监管部门的准许,其开办的准金融业务完全处于监管真 空,缺乏有效监管。这些游离于监管体系外的准金融业务撬动的 资金量巨大,不仅对银行资金的分流效应非常明显,而且潜在风 险不容忽视。 (四)虚假交易行为缺乏有效控制。 一是一是恶意套现问题。不 法分子可以随时变身为“买家”和“卖家”的双重身份,利用第 三方支付平台进行虚假交易,对信用卡进行套现,甚至利用多人 多卡进行“循环套现” ,恶意套取巨额银行资金,一旦套现程序 链断裂,风险最终将转移到银行,给银行带来巨大损失。 二是二是违 法交易问题。由于网上交易具有匿名性、隐蔽性,以及信息不完 备性等特点, 第三方支付平台难以严格验证交易双方身份信息的 真实性和完整性,不法分子可以利用第三方平台进行虚假交易, 从而达到洗钱、贿赂等不法目的,对社会的危害极大。 (五)系统安全缺乏有效保障。 一是一是网络信息安全风险。第 三方支付以开放性的互联网络为基础, 给不法分子留下了可乘之 机,如“电子扒手”恶意截取破译网络传输的交易数据,从而盗 取银行或客户资金, 不法分子引诱用户点击带病毒的邮件或图片 从而窃取用户支付密码等关键信息等。此外,网络病毒和黑客恶 意攻击的日益泛滥,严重影响第三方支付系统的安全性与稳定 性;二是二是业务连续性风险。第三方支付业务依托银行的资金支付 清算系统,系统承载量有较高保障。但在节假日等特定时间节点 上,第三方支付业务量骤升,导致支付清算系统的并发处理量和 吞吐量急剧上升,若达到系统承载量“阀值” ,将严重影响业务 连续性,甚至造成系统宕机等系统性风险。 三、相关建议 面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异军突起和带来的各种问题, 相关部 门应完善法规,加强监管协作,行业内要加强自律,完善风险控 制与监测,商业银行应提升系统负载与安全,多方合力,促进第 三方支付平台平稳健康发展。 (一)完善监管制度体系。一是一是完善电子货币、虚拟货币等 新型金融服务方式的监管法规,明确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法律性 质,建立明确的准入制度,确保第三方支付平台在注册资本、管 理制度、 风控能力等方面达到一定水平; 二是二是引导建立行业协会, 在服务标准、价格、技术安全、风险防范等方面加强企业协作和 自律,确保行业平稳健康发展;三是三是加强央行、银监会、工商、 商务部等各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合理确定管理边界,建立有效的 合作机制,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和监管重叠。 (二)健全风险控制与监测。一是一是完善《支付机构客户备付 金存管暂行办法》等法规,提高沉淀资金账户的透明度,增加备 份金和准备金的提取和管理,增强沉淀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安全 性;二是二是建立严密的监管制度,如风险提示、信息公开、财务报 告、交易限制、应急处置等制度,并完善相关人员操作权限的授 权、职责分离等机制。 三是三是建立交易风险监测系统,加强交易双 方身份和交易真实性的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