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及竞争性磋商之间的区别
专业资料分享 2014 年 11 月 29 日,“竞争性磋商”一词首次出现在财政部发布的《政府 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 号)第十一条规 定中,其具体规定为:“……。(七)采购方式选择。项目采购应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章制度执行,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竞争 性谈判、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和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项目采 购需求特点,依法选择适当采购方式。……。” 紧接着过了 2 日,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财政部为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 革,适应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工作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专门制定并发布了《政 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 号)。 据此,“竞争性磋商”正式登上舞台,但是,“竞争性磋商”一词,与我 们所熟知的“竞争性谈判”之间,有什么异同呢?难道最大的不同是磋商与谈 判,最大的相同是竞争性?为便于 PPP 项目中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 商及相应机构的理解、适用,特对“竞争性谈判”与“竞争性磋商”的究竟有 哪些区别,也即它们的异同,分析如下。 一、法律层级规定的异同 相同点不同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法律)第二 十六条明确规定,出现较早(2003 年 1 月 1 均属于法定的采购方 式。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 竞争性磋商法》(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出现较晚 (2014 年 11 月 29 日)。 日)。 竞争性谈判 二、定义的异同 相同 点 不同点 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 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 均有 明文 规定 竞争性磋 商 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 采购方式。 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 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 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 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 完美 DOC 格式整理 竞争性谈 判 专业资料分享 商的采购方式。 三、适用范围的异同三、适用范围的异同 适用范围,是指哪些具体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或者“竞争性磋 商”。 相同点不同点 1、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 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 物、服务; 2、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 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3、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 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服 务; 4、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 竞争性 谈判 1、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 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 2、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 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 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 的; 5、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 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6、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或者非 采购人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 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7、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 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 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报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 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 判。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竞争性 磋商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 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 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四、报批程序的异同四、报批程序的异同 竞争性谈判 相同点 1、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 购项目,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或者“竞争 性磋商”方式的; 2、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 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再 竞争性磋商 3、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 部门申请批准。 无 无 不同点 完美 DOC 格式整理 专业资料分享 五、供应商(社会资本方)来源方式与数量的异同五、供应商(社会资本方)来源方式与数量的异同 相同点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发布公告; 2、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 竞争性谈判 取; 3、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 4、邀请不少于 3 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 与; 5、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 商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 竞争性磋商 意见; 6、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 总数的 50%。 无 无 不同点 六、谈判(磋商)文件包含内容的异同六、谈判(磋商)文件包含内容的异同 相同点 1、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 人的实际需求制定,并经采购人书 竞争性谈判 面同意; 2、采购人应当以满足实际需求为原 则,不得擅自提高经费预算和资产 配置等采购标准; 3、不得要求或者标明供应商名称或 者特定货物的品牌,不得含有指向 特定供应商的技术、服务等条件; 4、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邀 竞争性磋商 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 求、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 文件编制要求、保证金交纳数额和 形式、谈判(磋商)过程中可能实 质性变动的内容等。 不同点 谈判文件还包括采购程 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及地点、评定成交 的标准、采购需求中的 技术、服务要求等。 磋商文件还包括政府采 购政策要求、评审程 序、评审方法、评审标 准、不予退还保证金的 情形、磋商、响应文件 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 时间及地点等。 七、谈判(磋商)程序时限的异同七、谈判(磋商)程序时限的异同 相同点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 认; 竞争性 谈判 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 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 3、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成 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 竞争性 磋商 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 不同点 1、从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 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3 个工 作日;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 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 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 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个工作日的, 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1、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 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完美 DOC 格式整理 专业资料分享 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谈 判(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 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 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 政府采购合同; 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 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 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 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竞 争性谈判(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 时公告。 日;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 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