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机场目视助航工程相关技术要求
民航机场目视助航工程相关技术要求 目视助航灯光系统工程 民航机场目视助航灯光系统工程施工要求 民航机场助航灯光系统工程施工要求的基本规定如下: 一、一般规定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要求。 (2)不停航施工要求。 (3)目视助航设施定位:必须以机场坐标系统为基准;在现有跑道、滑行道上加 装灯具时,可参照跑道和滑行道中线、边线、端线进行定位。 (4)灯具、设备安装时的要求。 二、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验收及保管 三、目视助航设施工程与场道、建筑工程的施工配合 (1)灯光设备安装前,场道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相应结构层的标高、早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 2)土方工程的标高、密实度达到设计要求。 3)道面上预留的嵌入式灯具的灯坑位置已复测、孔径大小、深度符合设计要求。 4)灯光设备基础的强度及标高符合要求。 (2)灯光变电站设备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屋顶、楼板施工完毕,不得有渗漏现象。 2)室内地面工作结束,室内电缆沟无积水、杂物。 3)预埋件、预留孔、电缆沟槽及盖板的位置、尺寸大小均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 牢固。 4)混凝土基础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 75%,基础位置、尺寸大小、高程、地脚螺栓 孔符合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基础表面光洁平整。 5)门窗安装完毕。 6)现场模板、杂物清理完毕。 7)凡有可能损坏已安装的设备或设备安装后不能再进行施工的装饰工作全部完 成。 四、工序交接确认 五、灯具和设备安装 (1)立式灯具、设备安装。 (2)嵌入式灯具安装。 (3)标记牌安装。 (4)灯箱安装。 (5)隔离变压器及熔断器安装。 (6)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安装。 (7)风向标安装。 (8)进近灯塔安装。 (9)灯光电缆线路敷设。 (10)调光控制柜、切换柜、灯光监控柜安装。 (11)助航灯光系统调试: 调光控制单元连通升压变压器,在升压变压器输出端短接或带 20%额定容量的纯 阻性负载,在不同的亮度等级下,调节调光器控制单元,应使升压变压器的输出 电流值满足表 1d435011 的要求,电流波动范围不大于±0.1a,调光控制单元面 板上电流表的指示值与升压变压器二次侧实际输出值的误差不大于 l%。应采用 精度不低于 0.5 级的真有效值电流表测量升压变压器二次侧实际输出电流值。 调光器各级输出电流值见表 1d435011。 每项具体内容参考《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施]二及验收规范》mh/t5012-2010。 1d435012 民航机场目视助航灯光系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要求 一、分项工程划分 目视助航设施施工分为目视助航灯光系统工程和目视助航标志工程, 其中目视助 航灯光系统工程划分为: (1)立式灯具、设备安装。 (2)嵌入式灯具安装。 (3)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安装。 (4)标记牌安装。 (5)风向标安装。 (6)灯箱安装。 (7)进近灯塔安装。 (8)隔离变压器及熔断器安装。 (9)灯光电缆线路敷设。 (10)调光控制柜、切换柜、灯光监控柜安装。 二、质量控制资料检查 在验收时,应检查下列各项质量控制资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所有质量控 制记录应齐全、准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签章齐全。 (1)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图纸会审记录及洽商记录。 (2)主要设备、器材的合格证及进场验收记录。 (3)设备、设施的测量定位记录。 (4)进近灯光系统光心高程记录。 (5)各类灯具的角度调整记录。 (6)隔离变压器性能测试记录。 (7)隐蔽工程记录。 (8)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9)电源系统调试记录。 (10)灯光回路调试记录(含直流耐压试验记录)。 (11)工序交接合格等施工安装记录。 三、分项工程检查 目视助航灯光系统工程质量检查内容: (一)质量情况目测检查 (1)按 3%抽查灯具、设备表面清洁、结构和防腐层完好,安装牢固、水平、垂直, 紧固螺栓(母)完整到位;立式灯具、设备有无按设计文件的要求装设易折件。 (2)按 3%抽查灯具,设备内部清洁、电气接线正确、可靠,密封性应良好。 (3)检查灯具的发光颜色及朝向应正确,灯泡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 (4)100%检查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红、白颜色变化的正确性。 (5)按 10%抽查标记牌的发光颜色及朝向应正确,牌面照明均匀,无目视可察的 明暗偏差;牌面无破裂或裂纹;牌面标志信息与安装位置应相符。 (6)100%检查风向标颜色应清晰,风标指示应准确灵活;地面圆环标志的颜色、 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7)按 3%抽查灯箱内部清洁,密封良好,接地可靠。 (8)按 3%抽查隔离变压器插接件的插头与插座接触良好, 插拔力适中, 密封良好; 插头与插座的接地线应可靠连接。 (9)电缆路径及中间接头处标桩应与实际路径相符,高出地面不大于 50mm。 (二)质量情况实测检查 (1)接地电阻测试:灯光电缆回路中重复接地和灯塔防雷接地、设备保护接地电 阻值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没有要求时, 灯光电缆回路中重复接地和灯塔防雷 接地电阻值应小于 10ω,设备保护接地电阻值应小于 4ω。 (2)灯光回路绝缘电阻测试:并联回路绝缘电阻大于 0.5mω,串联回路绝缘电阻 大于 20mω。 (3)试验调光器的掉电数据保护功能,恢复供电后,调光器应保持原有的工作状 态; 检测本地/遥控功能及其他辅助功能应满足产品的技术要求;检测调光器不 同光级的输出电流值,应满足表 1d435011 的要求。 (4)电源系统切换试验:市电间及市电与自备电源间的切换功能、连锁功能应一 次试验成功,切换时间应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5)监控系统功能检测:在各个灯光控制点对助航灯光监控系统的功能进行逐项 检查,应满足要求。 (6)按 2%抽测立式灯具、设备和嵌入式灯具的安装位置,应满足要求。 (7)按 5%抽测灯具、设备和嵌入式灯具的高度、水平角、仰角,应满足要求。 四、质量评定标准 (一)检验批质量验收评定合格标准 (1)质量验收检验批主控项目必须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检查验收时,应予严格要 求,全数检查和检测,严禁发生和存在不允许产生的质量问题。 (2)质量验收检验批一般项目是保证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基本要求,有一定限 度允许范围的偏差和缺陷,检查验收时: 目视助航灯光系统工程目测检查项目应 按照要求进行, 检查或抽查内容应全部满足为合格;允许偏差项目的符合率不小 于 90%为合格。 (3)质量控制资料文件完整,质量检验批验收记录正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签 章齐全。 (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构成分项工程的各检验批质量合格,验收资料完整,并且均已验收合格,则分项 工程验收合格。 (三)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目视助航灯光系统工程所包含《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mh5012-2010 范围内的分项工程以及建筑工程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已合格,且相 应的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则工程验收质量合格。 (四)不合格工程的处理原则 当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灯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 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