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灭火系统施工方案
工程编号:工程编号: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 7 7 号线号线 BTBT 项目气体项目气体 消防系统安装工程消防系统安装工程 投标文件投标文件 ((7312-47312-4 标段)标段) 技术标部分技术标部分 投标人(盖章)投标人(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日期:日期:年年月月日日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技术要求气体灭火系统施工技术要求 一、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和规范一、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和规范 所有安装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 必须参照 《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 、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70-2005) 、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3-2007) 、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5-2010) 、 《火 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 范》 (GB50166-2007)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32-82)及其 他有关标准规范。 二、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工艺流程二、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工艺流程 安装准备管网安装设备及配件安装系统调试及功能验收 三、施工前系统组件的检查三、施工前系统组件的检查 1.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对灭火剂贮存容器、容器阀、单向阀、喷嘴和阀驱 动装置等系统组件进行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系统组件无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 (2)组件外露非机械加工表面保护涂层完好。 (3)组件所有外露接口均设有防护堵、盖,且封闭良好,接口螺纹和法兰 密封面无损伤。 (4)铭牌清晰、牢固、方向正确,其内容符合相应的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5)保护同一防护区的灭火剂贮存容器规格应一致,其高度差不宜超过 20mm。 (6)气驱动装置的气体存容器规格应一致,其高度差不宜超过 10mm。 2.灭火剂储存容器及容器阀、单向阀、连接管、集流管、安全泄压装置、选 择阀、阀驱动装置、喷嘴、信号反馈装置、检漏装置、减压装置等系统组件应符 合下列规定: (1)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2)设计有复验要求或对质量有疑义时,应抽样复检,复检结果应符合国 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3.气体灭火系统安装前应检查灭火剂储存容器内的充装量、 充装压力及充装 系数、装量系数,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灭火剂储存容器内的充装量、充装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充装系数或 装量系数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2) 不同温度下灭火剂的储存压力应按相应标准确定。 4.阀驱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磁驱动器的电源电压应符合系统设计要求。通电检查电磁铁芯,其 行程应能满足系统启动要求,且动作灵活,无卡阻现象。 (2)其动驱动装置储存容器内气体压力不应低于设计压力,且不得超过设 计压力的 5%,气体驱动管道上的单向阀应启闭灵活,无卡阻现象。 (3)机械驱动装置应传动灵活,无卡阻现象。 四、灭火剂储存装置的安装四、灭火剂储存装置的安装 1.储存装置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文明的要求。 2.灭火剂储存装置安装后,泄压装置的泄压方向不应朝向操作面。 3.储存装置上压力计、 液位计、 称重显示装置的安装位置应便于人员观察和 操作。 4.储存容器的支、框架应固定牢靠,且应采取防腐处理措施。 5.储存容器宜涂红色油漆, 正面应标明设计规定的灭火剂名称和储存容器的 编号。 五、集流管的安装五、集流管的安装 1.安装集流管前应检查内腔,确保清洁。 2.集流管上的泄压装置的泄压方向不应朝向操作面。 3.连接容器与集流管之间的单向阀的流向的流向指示箭头应指向介质流动 方向。 4.集流管应固定在支、框架上。支、框架应固定牢固,并作防腐处理。 5.集流管外表面宜涂红色油漆。 6.组合分配系统的集流管宜采用焊接法兰方法制作。 焊接前,每个开口均应 采用机械加工的方法制作。采用钢管制作的集流管应在焊接后进行内外镀锌处 理。镀锌层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GB3091 的有关规定。 7.组合分配系统的集流管应按本要求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 8.非组合分配系统的集流管, 其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可与管道一起进 行。 六、选择阀及信号反馈装置的安装六、选择阀及信号反馈装置的安装 1.选择阀的操作手柄应安装在操作面一侧, 当安装高度超过时应采取便于操 作的措施。 2.采用螺纹连接的选择阀,其与管网连接处宜采用活接头。 3.选择阀的流向指示箭头应指向介质流动方向。 4.选择阀上应设置标明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名称或编号的永久性标志牌, 并 应便于观察。 5.信号反馈装置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七、阀驱动装置的安装七、阀驱动装置的安装 1.电磁驱动装置驱动器的电气连接线应沿固定灭火剂储存容器的支、 框架或 墙面固定。 2.气动驱动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驱动气瓶的支、框架或箱体应固定牢靠,且应做防腐处理。 (2) 驱动气瓶正面应标明驱动介质的名称、对应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名称 或编号的永久性编号,并应便于观察。 3.气动驱动装置的管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管道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竖直管道应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采用卡关固定。 (3) 水平管道应采用支架固定:道支架的间距不宜大于。 (4)平行管道宜采用管卡固定。 管卡的间距不宜大于,转弯处应增设一个管 卡。 4.气动驱动装置的管道安装后应进行气压严密性试验, 并应合格。严密性试 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取防止灭火剂和驱动气体误喷射的可靠措施。 (2) 加压介质采用氮气或空气,试验压力不低于驱动气体的储存压力。 (3) 压力升至试验压力后,关闭加压气源,5mim 内被试管道的压力应无变 化。 八、灭火剂输送管道的施工八、灭火剂输送管道的施工 1.灭火剂输送管道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螺纹连接时,管材宜采用机械切割;螺纹不得有缺纹、断纹等现 象;螺纹连接的密封材料应均匀附着在管道的螺纹部分,拧紧螺纹时,不得将填 料挤入管道内;安装后的螺纹根部应有 2~3 条外露螺纹;连接后,应将连接处 外部清理干净并作防腐处理。 (2)采用法兰连接时,衬垫不得凸入管内,其外边缘宜接近螺栓,不得放 双垫或偏垫。连接法兰的螺栓,直径和长度应符合标准,拧紧后,凸出螺母的长 度不应大于螺杆直径的 1/2 且保证有不少于 2 条外露螺纹。 (3)已经防腐处理的无缝钢管不宜采用焊接连接,与选择阀等个别连接部 位需采用法兰焊接连接时,应对被焊接损坏的防腐层进行二次防腐处理。 2.管道穿过墙壁、 楼板处应安装套客。 套管的公称直径比管道公称直径至少 应大两级,穿墙套管长度应与墙厚相等,穿过楼板的套管长度应高出地板50mm。 管道与套管间的空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填塞密实。 当管道穿越建筑物的变形缝 时,应设置柔性管段。 3.管道支、吊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应固定牢靠,管道支、吊架的最大间距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支、吊架之间的最大间距支、吊架之间的最大间距 普通公称直径 (mm) 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