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方程教学反思(通用15篇)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简易方程教学反思(通用15篇) 简易方程教学反思1解方程是数学领域里一块儿重要内容,在实际生活中,学会了列方程解决问题之后,很多不易用算术方法解答的习题,却能列方程很容易地解答出来,这足以说明列方程解决问题比算术法解决问题有非常明显的优越性。 今年我教的是四年级,所用教材是青岛版五四制教材,第一单元就出现了解方程的内容,这部分教材我已经教学了四遍了,按理说这第五次教学这部分内容应该是易如反掌、挥洒自如,可是面对新教材的设计,我这个五年不教学高年级的老师却有了很大困惑----本教材的教学设计打破了传统的教学方法,而出乎我预料的则是借用天平演示使学生感悟“等式”,知道“等式两边都加上或减去都乘或除以同一个非零的数,等式仍然成立”这个规律,从而使学生进一步从真正意义上理解方程的意义,并学会运用等式的性质解方程。在以前几轮教材中,学习解方程之前都是先要求学生熟练掌握加、减、乘、除法各部分之间的关系,然后利用:一个加数=和-另一个加数;被减数=减数+差;减数=被减数-差;被除数=商×除数;除数=被除数÷商等关系式来求出方程的解,就连我自己小时候学习的解方程也都是根据加减、乘除法各部分之间的关系求方程的解的。 开始我有些怀疑,以为只有青岛版五四制这个版本的教材利用了等式的性质教学的,于是急切的打开电脑找到各种版本的电子教材翻看这部分内容,却发现各种版本的教材设计思路是一样的,都是先学习等式的基本性质,接着再运用等式的基本性质解方程。为了彻底弄明白教材的编写意图,我又找到了这几个版本的教材所配套的老师教学用书翻看,新教材编写者大致都是这样解释的:长期以来,小学教学简易方程时,方程变形的依据总是加减、乘除运算之间的关系,这实际上是用算术的思路求未知数。到了中学又要另起炉灶,引入等式的基本性质或方程的同解原理来教学解方程。小学的思路及其算法掌握得越牢固,对中学代数起步教学的负迁移就越明显。因此,现在根据《标准》的要求,从小学起就引入等式的基本性质,并以此为基础导出解方程的方法。这就较为彻底地避开了同一内容两种思路、两种算理解释的现象,有利于加强中小学数学教学的衔接。看了这些内容,我才从思想上认可了这种设计思路,原来是为了使小学教学解方程和中学教学解方程的方法保持一致。 理解了教材的设计意图,我开始强迫自己扭转老的教学思路。结果学生因为是初次接触,课堂上学习的竟是那样的有滋有味。但在后面的教学中,我渐渐发现采纳等式的基本性质解方程给学生带来的竟然是局部的衔接,而存在局部的衔接对学生会更困难。从教材的编排上,整体难度虽然有所下降,却把用等式的性质解方程的方法单一化了。教材有意避开了形如a—x=ba÷x=b等类型的题目,不教学此类方程的求解方法,因为这类题目假如采纳等式的性质来解非常麻烦。很显然采纳等式的性质这种方法教学小学阶段的解方程目前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 但在教学列方程解决实际问题时,我们又不能避开学生在列方程时,依旧出现形如a-x=b和a÷x=b的方程,特别是我们不能刻意地给学生强调不能列出x在后面做减数或做除数的方程,假如这样强调,学生心中会存在很大的疑惑,当学生列出这样的方程时,我们更头痛于学生求解能力的局限性。 鉴于以上原因,课堂上我采纳了新老教学思路结合使用的方法,先从教材中的新思路运用等式的基本性质教会孩子解较简单的方程,以便于日后初中学习时顺利接轨,同时对于初中学习“移项”也能顺利接收。但是面对现在四年级孩子的思维及接受能力,我再利用老教材的教学思路“加减、乘除法各部分之间的关系”教给孩子解方程,至少这样能让我的学生会解各种类型的方程,特别是有利于孩子们列方程解决实际问题,他们不会再被“以乘代除”、“以加代减”的思路困扰着列方程,并且列出来还能顺利解这个方程。 我个人以为,这样用新旧方法结合着教学,既能让学生为以后的学习做好衔接,形成绿色的通道,同时又体现解决同一问题方法、思路的多样性。通过学生的课堂作业,我发现教学效果出奇的好。 通过解方程这部分内容的教学,我感到不论你的教龄有多长,你对同一教学内容教学了有几遍,每次教学都需要老师静下心来好好的讨论教材教法,这样才能用最适合学生未来进展的方法去教学生。 简易方程教学反思2人教版五年级上册《解简易方程》这个单元中,教材是通过等式的基本性质来解方程,这个方法虽然说使得小学的知识与初中的知识更加的接轨,让方程的解法更加的简单。从教材的编排上,整体难度下降,对学生以后的进展是有利的。但是教材中故意避开了减数和除数为未知数的方程,如:a-x=b或a÷x=b,要求学生根据实际问题的数量关系,列成如x+b=a或bx=a的方程。这样的处理方法,有时也会无法避开地直接和方程思想发生矛盾。例如“爸爸比小明大28岁,小明Х岁,爸爸40岁。”很多学生列出了这样的方程:40-Х=28,方程列的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是应该怎么解呢?允不允许学生用四则运算各部分的关系来解方程?是否该向学生讲解方法?还是让学生把此方程改成教材要求的那样的方程?假如要改成教材要求的方程,那就是在向学生传达这样的思想:这样的列法是不被认可的,那么以后在学习“未知数是减数和除数的方程”时,学生的思维不就又和现在冲突了吗?现在学习的节方程中,学生很容易看见加法就减,看见减法就加,看见乘法就除,看见除法就乘,如把30÷Ⅹ=15的解法教给学生,能熟练掌握并运用的学生很少,对大部分学生来说越教越是糊涂,把原来刚建构的解方程方法打破了。假如不安排,那么每次在出现的时故意回避吗? 在教学列方程解加减乘除解决问题第一课时,我是这样处理的。先出示做一做的题目,这题更接近学生的实际,学生也能更好理解数量关系。小明今年身高152厘米,比去年长高了8厘米。小明去年身高多少?先让学生读题理解题目中有哪几个量?引导学生进行概括,去年的身高、今年的身高、相差数。追问:这三个量之间有怎样的相等关系呢? 去年的身高+长高的8cm=今年的身高 今年的身高-去年的身高=长高的8cm 今年的身高-长高的8cm=去年的身高 你能根据这三个数量关系列出方程吗?学生尝试列方程。几乎全班学生都是正确的。 X+8=152152-x=8152-8=x 追问学生你对哪个方程有想法?学生一致认为对第三个方程有想法?生1:这个根本没有必要写x,因为直接可以计算了。生2:x不写,就是一个算式,直接可以算了。我肯定到:列算式解决实际问题时,未知数始终作为一个“解决的目标”不参加列式运算,只能用已知数和运算符号组成算式,所以这样的x就没有必要。接着让学生解这两个方程X+8=152、152-x=8方程。学生发现152-x=8解出来的解是不正确的。告诉学生减数为未知数的方程我们小学阶段不作要求,所以你们就无法解答了。接着,我再引导学生观察这三个数量关系,他们之间有联系吗?其实减法是加法的逆运算,是有加法转变过来。因此,我们在思考数量关系时,只要思考加法的数量关系,这是顺向思维,解题思路更加直截了当,降低了思考的难度。接着只要把未知数以一个字母(如x)为代表和已知数一起参加列式运算x+b=a,体会列方程解决问题的优越性。这就是我们今日学习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