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总结讲解
第一章 随机事件与概率 第一节随机事件及其运算 1、 随机现象:在一定条件下,并不总是出现相同结果的现象 2、 样本空间: 随机现象的一切可能基本结果组成的集合, 记为 Ω={ω},其中 ω 表示基本结果,又称为样本点。 3、 随机事件:随机现象的某些样本点组成的集合常用大写字母 A、B、C 等表 示,Ω 表示必然事件, ∅ 表示不可能事件。 4、 随机变量:用来表示随机现象结果的变量,常用大写字母X、Y、Z 等表示。 5、 时间的表示有多种: (1)用集合表示,这是最基本形式 (2)用准确的语言表示 (3)用等号或不等号把随机变量于某些实属联结起来表示 6、事件的关系 ((1 1)包含关系)包含关系:如果属于A 的样本点必属于事件B,即事件 A 发生必然导致事 件 B 发生,则称 A 被包含于 B,记为 A⊂B; (2)相等关系相等关系:若 A⊂B 且 B⊃ A,则称事件 A 与事件 B 相等,记为 A=B。 (3)互不相容互不相容:如果 A∩B=∅,即 A 与 B 不能同时发生,则称 A 与 B 互不相容 7、事件运算 ((1 1)事件)事件 A A 与与 B B 的并的并:事件 A 与事件 B 至少有一个发生,记为 A∪B。 (2)事件事件 A A 与与 B B 的交的交:事件 A 与事件 B 同时发生,记为 A∩ B 或 AB。 (3)事件事件 A A 对对 B B 的差的差:事件 A 发生而事件 B 不发生,记为 A-B。用交并补可以 表示为A B AB。 (4)对立事件对立事件:事件 A 的对立事件(逆事件) ,即 “A 不发生”,记为A。 对立事件的性质:A B , A B 。 8、事件运算性质:设 A,B,C 为事件,则有 (1)交换律:A∪B=B∪A,AB=BA (2)结合律:A∪(B∪C)=(A∪B)∪C=A∪B∪C A(BC)=(AB)C=ABC (3)分配律:A∪(B∩C)=(A∪B)∩(A∪C)、 A(B∪C)=(A∩B)∪(A∩C)= AB ∪AC (4)棣莫弗公式(对偶法则) :A B A B A B A B 9、事件域:含有必然事件 Ω ,并关于对立运算和可列并运算都封闭的事件类ξ 称为事件域,又称为 σ 代数。具体说,事件域ξ 满足: (1)Ω∈ξ; (2)若 A∈ξ,则对立事件A∈ξ; (3)若 An∈ξ,n=1,2, · · · ,则可列并 An n1 ξ 。 10、两个常用的事件域: (1)离散样本空间(有限集或可列集)内的一切子集组成的事件域; 2 (2)连续样本空间(如 R、R 等)内的一切博雷尔集(如区间或矩形)逐步 扩展而成的事件域。 第二节 概率的定义及其确定方法 1、概率的公理化定义:定义在事件域ξ 上的一个实值函数 P(A)满足: (1)非负性公理:若 A∈ξ,则 P(A)≥0; (2)正则性公理:P(Ω)=1 (3)可列可加性公理:若A,,A2, · · · ,A3互不相容,则有 P A i P(Ai) i1 i1 ,, 即P(A 1 A 2 A n ) P(A 1 ) P(A 2 ) P(A n ),则称 P(A) 为时间 A 的概率,称三元素(Ω,ξ,P)为概率空间 2、确定概率的频率方法: (是在大量重复试验中,用频率的稳定值去获得频率的一种方法) 它的基本思想是: (1)与考察事件 A 有关的随机现象可大量重复进行; (2) 在 n 次重复试验中,记 n(A)为事件 A 出现的次数,称 fn(A)= n(A) , 为事件 A 出现的频率; n (3) 频率的稳定值就是概率; (4) 当重复次数 n 较大时,可用频率作为概率的估计值。 3、确定概率的古典方法: 它的基本思想是: (1) 所涉及的随机现象只有有限个样本点,譬如为n 个; (2) 每个样本点发生的可能性相等(等可能性) ; (3) 若事件 A 含有 k 个样本点,则事件 A 的概率为 P(A) A所包含的基本事件数k = = 。。 n基本事件总数 4、确定概率的几何方法: 它的基本思想是: (1) 如果一个随机现象的样本空间充满某个区域,其度量(长度、面积、体积等) 大小可用 Sn表示; (2) 任意一点落在度量相同的子区域内是等可能的; (3) 若事件 A 为中某个子区域,且其度量为SA,则事件 A 的概率为 P(A)= S A . S 5、确定概率的主观方法:一个事件A 的概率 P(A)使人们根据经验,对该事件发生的可能 性大小所做出的个人信念。 6、概率是定义在事件域 ξ 上的集合函数,且满足三条公理。前三种确定概率的方法自动满 足三条公理,而主观方法确定概率要加验证,若不满足三条公理就不能称为概率。 第三节 概率的性质: 1、 P(Φ)=0 2、 有限可加性:若有限个事件A,,A2, · · · ,A3互不相容,则有 P A i P(Ai) i1 i1 , 3、 对立事件的概率:对任一事件A,有P(A) 1 P(A) 4、 减法公式(特定场合) :若 AB,则 P(A-B)=P(A)-P(B) 5、 单调性:若 AB,则 P(A) P(B) 6、 减法公式(一般场合) :对任意两个事件 A、B,有 P(A-B)=P(A)-P(AB) 7、 加法公式:对任意两个事件A、B,有 P(A+B)=P(A)+P(B)-P(AB)。 对任意 n 个事件 A1,A2, · · · ,An,有 P(A i ) P(A i ) i1i1 nn 1i ja P(A i A j ) 1i jka P(A A A )(1) ijk n1P(A 1 A 2 A n ) 8、 半可加性:对任意两个事件A、B,有P(A B) P(A) P(B). 9、 事件序列的极限: (1)对 ξ 中任一单调不减的事件序列F 1 F 2 F n , 称为可列并 F n1 n 为极限{Fn}的极限事件,记为 n limF n F n 。 n1 (2)对 ξ 中任一单调不增的事件序列 E 1 E 2 E n ,称为可列交 E n1 n 为极限{En}的极限事件,记为lim E n n E n1 n 。 若lim P(E n ) P(lim E n ) ,则称概率 P 是上连续的 nn 10、概率的连续性:若 P 为事件域 ξ 上的概率,则 P 既是上连续的,又是下连续的 11、若 P 是 ξ 上满足 P(Ω)=1 的非负集合函数,则 P 是可列可加性的充要条件是 P 具有有限可加性和下连续性。 第四节条件概率 1、条件概率:设 A、B 是两个事件,若 P(A)0,则称 P(A|B)= 下,事件 A 发生的条件概率。 条件概率是概率的一种,所有概率的性质都适合于条件概率。 2、乘法公式: (1)若 P(B)0,P(AB)=P(B)P(A|B) (2)若 P(A1A2…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