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最新版】
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造成森林火灾的火源有 2 大类: (1)自然火源 :指由某些自然现象中所引燃的森林火灾。如雷 击火(落地闪电 )、火山爆发、滚石火花、泥炭自燃等。 (2)人为火源 :指人类生活、生产用火所引起的森林火灾。如 烧荒、烧炭、烧砖、烧防火线、机车喷火、暴瓦、高压线脱落、 乱丢烟头、野炊取暖、上坟烧纸、小孩玩火、呆傻人弄火、坏人 放火等。 2)变化规律 :从年变化上来看,多出现在降水量少, 连旱日数 比较长的年份 ;从季变化上来看,我国东北、 华北一带多出现在春、 秋两季,天气晴朗、降水量少,植被干旱,多大风天气。冬季由 于气温低,积雪覆盖,不易发生火灾。夏季降水量大,也不易发 生火灾。我国华东、华南、西南地区火灾季节多发生在冬季和早 春。此时正是干季,晴日多、降水少、温度适时,而其他月份正 是湿季,不易发生火灾。我国西部新疆地区森林防火期界于南北 之间,主要集中在 7、8、9 月份。特别是雷击火集中在7--8 月份 较多;从日变化上来看,森林火灾多发生在上午 10 时至下午 16 时之间,正是一日内气温偏高,湿度偏小、风速较大的时段,此 时发生火灾,火势发展强、蔓延速度快、不易扑救。 2 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打早、打小、打了。 3 适用范围 3.1 应急组织体系 参见《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总体应急预案》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参见《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总体应急预案》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1)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各项责任制,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 传教育,尤其是对森林防火重点区域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防火、 灭火知识培训,提高森林防火意识和知识; 2)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检查监督,消除各种森林 火灾隐患 ;有计划地清除林缘地带的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 3)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和扑救森林草 原火灾的综合能力。 4.2 预警行动 1)预警级别 根据森林火灾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本 市森林火灾预警级别分为四级 : Ⅰ级(特别重大 ):红色,火险等级五级 (极易燃),连续 20 日 以上晴天, 日均有 40 次 2 个像素点以上卫星林火热点报告或同一 集中连片林区 3 个热点信息报告 ;发生或可能发生需省应急委、 省 森防指处置的火灾。 Ⅱ级(重大):橙色,火险等级四级 (易燃)以上,连续 15 日以 上晴天,日均有 20 次 2 个像素点以上卫星林火热点报告和20 次 一般森林火灾报警信息 ;发生或可能发生需省应急委、 省森防指处 置的火灾。 Ⅲ级(较大):黄色,火险等级三级 (可燃)以上,连续晴天7 日以上,日均有 10 次 2 个像素点以上卫星林火热点报告, 并因火 灾发生伤亡事故以上。 Ⅳ级(一般):蓝色,火险等级三级以下, 日均 5 次 2 个像素以 下热点信息报告,无人员伤亡 事故。 2)预警信息发布、调整和解除 各单位、项目部要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关监测预报信息,对可 能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及时进行预警,并按照权限适时发布预警 信息。预警信息的发布须经行政负责人签字确认。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宣传刊物、通 信、信息网络或其他方式进行。 3)预警行动 进入森林草原火灾预警期后,各单位、项目部可采取以下预 防性措施,并及时向上级单位或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1)准备或直接启动相应的预案 ; (2)需要时,向公众发布可能发生森林火灾的警告, 宣传应急 和防止、减轻森林火灾危害等常识; (3)根据需要,疏散、转移可能受到森林草原火灾威胁的人员 和重要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 ; (4)组织灭火救援联动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人员进入待 命状态,并可视情动员预备人员 ; (5)调集、筹措所需物资和设备 ; (6)加强警卫,确保通信、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设 施的安全 ;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5 信息报告程序 在森林火灾发生 1 小时内,各单位、项目部根据初步掌握的 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公司报告森林火灾情况。总经理工作部 根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示, 及时将灾害信息报告国家林业局、 四川省林业局、水电股份公司等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时,根 据情况通知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抢险部门。当重特大森林火灾事 件的事态无法有效控制时,应按照有关程序向四川省和国家应急 机构请求扩大应急响应。 突发森林火灾事件信息报告内容包括:森林火灾发生的时间、 地点,灾害造成的损失 (包括人员伤亡、人员受灾、房屋损坏情况、 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当地气象条件状况, 和已采取的救灾措施 和需要哪些援助等。 消防:119 急救:120 6 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1)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分级 Ⅰ级(特别重大 ):因火灾受害森林草原面积1000 公顷以上 ; 因灾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 万元以上。 Ⅱ级(重大):因火灾受害森林草原面积100 公顷以上 1000 公 顷以下;因灾造成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 万元以上 1000 万元以下。 Ⅲ级(较大): 因火灾受害森林草原面积 50公顷以上 100 公顷 以下;因灾造成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 万元以上 500 万元以下。 Ⅳ级(一般):因火灾受害森林草原面积50 公顷以下 ;因灾造 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 万元以下。 2)响应分级 (1)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森林草原火灾, 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程 序。 (2)发生较大森林草原火灾,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程序。 (3)发生一般森林草原火灾,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程序。 6.2 响应程序 1)Ⅰ级应急响应程序 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部门负责人赶赴现场,并立 即调动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及时赶到事发现场,按照各自职责 和分工,全力以赴,密切配合,组织、指挥、协调相关应急力量 和资源,实施应急处置,并及时将森林火灾处置情况报告四川省 政府、林业部门及集团公司。 2)Ⅱ级应急响应程序 公司较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赶赴现场, 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 密切配合,实施应急处置,并及时将森林火灾处置情况报告公司 应急办公室。 3)Ⅲ级应急响应程序 现场应急处领导小组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指挥机构及各 救援组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3 处置措施 根据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和扑火特点,扑救森林火灾必须遵循 “先控制,后消灭,再巩固”的程序,分阶段进行。 1)控制火势阶段。即初期灭火阶段,也是扑火最紧迫的阶段。 其任务主要是封锁火头,控制火势,把火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燃 烧。 2)稳定火势阶段。在封锁火头,控制火势后,必须采取更有 效的措施扑打火翼 (火地两侧部 ),防止火向两侧扩展蔓延,是扑 火最关键阶段。火被扑灭后,必须在火烧迹地上进行巡逻,发现 余火要立即熄灭。 3)看守火场阶段。主要任务是留守人员看守火场。一般荒山 和幼林地起火监守 12 小时,中龄林地起火监守24 小时以上,方 可考虑撤离,防止余火复燃。 7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各单位、 项目部要建立森林草原扑火基本应急物资储备制度, 保障扑火应急物资的供应。有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