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死刑存废问题
龙源期刊网 浅谈我国死刑存废问题 作者:都琦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7 年第 10 期 摘 要 截至 2009年 4月 30日,世界上超过三分之二的国家已经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废除 了死刑。废除所有犯罪死刑的国家多达92个,废除普通犯罪死刑的国家有10个,事实上废除 死刑的国家为 36个(以过去 10年未执行一例死刑为标准)。也就是说,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 废除死刑的国家多达 138个。当今世界“废除死刑”逐渐成为了人权保护的一个新趋势,在联合 国的倡导之下于全世界蔓延开来,而中国是当今世界上具有影响力的大国中,仍然存在死刑制 度的为数不多的几个国家之一,关于死刑存废的问题,一直是学界争论的焦点。 关键词 死刑 存废 支持论 否定论 立法 作者简介:都琦,郑州大学法学院本科生。 中图分类号:D924.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 ki.1009-0592.2017.04.122 21世纪以来,人权问题一直是国际社会所讨论的一个重要的问题,而国际社会中的许多 国家也以“人权问题”为幌子,堂而皇之的对许多国家进行抨击以及对其他国家的内政进行干 涉。谈及人权问题,不可避免的就是对于死刑存废问题的研究,此问题的研究对于本国内部人 权问题的保护及发展以及迅速融入国际社会,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世界废除死刑的潮流 2014年 4 月 24日联合国人权高专办4 月 24日在纽约总部举行了题为“摒弃死刑并停止针 对边缘群体的歧视”的全球讨论会。潘基文秘书长在讨论会上发表主旨讲话时呼吁国际社会共 同反对死刑。他指出,死刑的残酷性不仅是因为它是一种极刑,而且不成比例地针对弱势群 体。潘基文指出,在联大2007年通过决议,要求全球暂停执行死刑后,反对极刑处罚的趋势 日益强大,全球约 160个国家废除了死刑,或者不再实施死刑,他对这些进展表示欢迎。但他 同时对许多国家仍然不经过正当法律程序而执行死刑表示惋惜。 现代废除死刑的运动起源于欧洲18世纪末。18世纪 80年代,奥地利统治者采纳了贝卡利 亚所提出的废除极具恐怖色彩和适用随意的刑罚,创立一个与所犯之罪成比例的,更具有确定 性的等级分明的刑罚体系的主张。从世界范围来看,20世纪是死刑废除运动迅速发展,并在 全球造成巨大影响的时代,它直接影响了全球刑法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尤其在刑法的作用,本 质等问题的研究上影响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