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喷淋头的安装间距与规范图文并茂梳理值得收藏
消防喷淋头的安装间距与规范,图文并茂梳理 值得收藏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 应根据建筑物、 构建物的功能, 火灾危险性以及当地气候条件等特点,合理选择喷水灭火系 统类型,做到保障安全、经济合理、技术先进。7.1 一般规定7.1.1 喷头应布置在顶板或吊顶下易于接触 到火灾热气流并有利于均匀布水的位置。当喷头附近有障碍 物时,应符合本规范 7.2 节的规定或增设补偿喷水强度的喷 头。7.1.2 直立型、下垂型喷头的布置,包括同一根 配水支管上喷头的间距及相邻配水支管的间距,应根据系统 的喷水强度、喷头的流量系数和工作压力确定,并不应大于 表 7.1.2 的规定,且不宜小于 2.4m。7.1.3 除吊 顶型喷头及吊顶下安装的喷头外, 直立型、 下垂型标准喷头, 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 不应小于 75mm, 不应大于 150mm。 当在梁或其他障碍物底面下方的平面上布置喷头时,溅水盘 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 300mm, 同时溅水盘与梁等障碍物底 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 25mm,不应大于 100mm。在 梁间布置喷头时,应符合本规范 7.2.1 条的规定。确有困 难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 550mm。梁间布 置的喷头,喷头溅水盘与顶板距离达到 550mm 仍不能符合 7.2.1 条规定时,应在梁底面的下方增设喷头。密肋 梁板下方的喷头,溅水盘与密肋梁板底面的垂直距离,不应 小于 25mm, 不应大于 100mm。净空高度不超过 8m 的 场所中, 间距不超过 4×4(m)布置的十字梁, 可在梁间布置 1 只喷头, 但喷水强度仍应符合表 5. 0. 1 的规定。7. 1. 4 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的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应符合表 7.1.4 的规定: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的溅水盘与顶 板的距离(mm)7.1.5 图书馆、档案馆、商场、仓库 中的通道上方宜设有喷头。喷头与被保护对象的水平距离, 不应小于 0.3m; 喷头溅水盘与保护对象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应 小于表 7.1.5 的规定:7.1.6 货架内置喷头宜与顶 板下喷头交错布置,其溅水盘与上方层板的距离,应符合本 规范 7.1.3 条的规定,与其下方货品顶面的垂直距离不应 小于 150mm。7.1.7 货架内喷头上方的货架层板, 应为封闭层板。货架内喷头上方如有孔洞、缝隙,应在喷头 的上方设置集热挡水板。集热挡水板应为正方形或圆形金属 板,其平面面积不宜小于0.12m2,周围弯边的下沿,宜与喷 头的溅水盘平齐。7.1.8 净空高度大于 800mm 的闷顶 和技术夹层内有可燃物时,应设置喷头。7.1.9 当局 部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与相邻不设自动喷水灭火 系统场所连通的走道或连通门窗的外侧,应设喷头。 7.1.10 装设通透性吊顶的场所,喷头应布置在顶板下。 7.1.11 顶板或吊顶为斜面时,喷头应垂直于斜面,并应按 斜面距离确定喷头间距。尖屋顶的屋脊处应设一排喷头。喷 头溅水盘至屋脊的垂直距离,屋顶坡度≥1/3 时,不应大于 0.8m;屋顶坡度<1/3 时,不应大于 0.6m。7.1.12 边墙型标准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与间距,应符合表 7.1.12 的规定:7.1.13 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的最大保护跨 度、配水支管上的喷头间距、喷头与两侧端墙的距离,应按 喷头工作压力下能够喷湿对面墙和邻近端墙距溅水盘 1.2m 高度以下的墙面确定,且保护面积内的喷水强度应符合本规 范表 5.0.1 的规定。7.1.14 直立式边墙型喷头, 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小于 100mm,且不宜大于 150mm, 与背墙的距离不应小于 50mm, 并不应大于 100mm。 水平式边墙型喷头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小于 150mm, 且 不应大于 300mm。7. 1. 15 防火分隔水幕的喷头布置, 应保证水幕的宽度不小于 6m。采用水幕喷头时,喷头不应 少于 3 排;采用开式洒水喷头时,喷头不应少于 2 排。防护 冷却水幕的喷头宜布置成单排。7.2 喷头与障碍物的 距离7.2.1 直立型、下垂型喷头与梁、通风管道的距 离宜符合表 7.2.1 的规定(见图 7.2.1)。表 7.2.1 喷头与梁、通风管道的距离(m)7.2.2 直立型、下垂 型标准喷头的溅水盘以下 0.45m、其他直立型、下垂型喷头 的溅水盘以下 0.9m 范围内,如有屋架等间断障碍物或管道 时,喷头与邻近障碍物的最小水平距离宜符合表 7.2.2 的 规定(见图 7.2.2)。表 7.2.2 喷头与邻近障碍物的最小 水平距离(m)7.2.3 当梁、通风管道、成排布置的管道、 桥架等障碍物的宽度大于 1.2m 时,其下方应增设喷头(见 图 7.2.3) 。增设喷头的上方如有缝隙时应设集热板。 7.2.4 直立型、下垂型喷头与不到顶隔墙的水平距离,不得大 于喷头溅水盘与不到顶隔墙顶面垂直距离的 2 倍(见图 7.2.4)。7.2.5 直立型、 下垂型喷头与靠墙障碍物的距离, 应符合下列规定(见图 7.2.5):障碍物横截面边长小于 750mm 时,喷头与障碍物的距离,应按公式 7.2.5 确定;障 碍物横截面边长等于或大于 750mm 或 a 的计算值大于本规 范表 7.1.2 中喷头与端墙距离的规定时,应在靠墙障碍物下 增设喷头。7.2.6 边墙型喷头的两侧 1m 及正前方 2m 范 围内, 顶板或吊顶下不应有阻挡喷水的障碍物。第 4.1.1 条各危险等级建筑、构筑物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每只标准 喷头的保护面积、喷头间距,以及喷头与墙、柱面的间距, 应符合表 4.1.1 的规定。第 4.1.2 条喷头溅水盘与吊顶、 楼板、屋面板的距离,不宜小于7.5 厘米,并不宜大于15 厘 米,当楼板、屋面板为耐火极限等于或大于 0.50 小时的非燃 烧体时,其距离不宜大于 30 厘米。 (注:吊顶型喷头可不受 上述距离的限制。 )第 4.1.3 条布置在有坡的屋面板、 吊顶下面的喷头应垂直于斜面,其间距按水平投影计算。当 屋面板坡度大于 1:3 并且在距屋脊 75 厘米范围内无喷头时, 应有屋脊处增设一排喷头。第 4.1.4 条喷头溅水盘布置 在梁侧附近时喷头与梁边的距离,应按不影响喷洒面积的要 求确定。第 4.1.5 条在门窗口处设置喷头时,喷头距洞 口上表面的距离不应大于 15 厘米;距墙面的距离不宜小于 7.5 厘米,并不宜大于 15 厘米。一般情况,两个喷头 之间的距离不大于 3.6 米不小于 2.4 米。如果 4 个喷头平面 按矩形布置,视实际情况,两喷头间最大距离不超过 4.2 米。 条文说明7.2.1 参考美国 NFPA-13(1996 年版)标准有 关规定,提出了当顶板下有梁、通风管道或类似障碍物,且 在其附近布置喷头时,避免梁、通风管道等障碍物影响喷头 布水的规定(见本规范图 7.2.1)。喷头的定位,应当同时满足 本规范 7.1 节中喷头溅水盘与顶板距离的规定,喷头与障碍 物的水平间距不小于本规范表7.2.1 的规定。 如有困难, 则要求增设喷头。表 11 为美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安 装标准》NFPA-13(1996年版)中喷头与梁、通风管道等障碍 物的间距规定。表 11 喷头与梁、通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