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配置标准
学无止境 灭火器配置标准 WHNYLM/ZD-038-2015WHNYLM/ZD-038-2015 第一章第一章总则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保证员工人身及企业财产安 全,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火灾种类,危险等级,灭火器的选择,灭火器 的设置,灭火器的配置及配置设计计算。 第三条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第四条消防领导小组是公司消防工作的领导与指挥机构。 第五条第五条安健环部门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并组织本 单位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工作。 第六条第六条各厂成立本厂消防领导小组, 负责本厂的消防安全日常工作 的管理。 第三章第三章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和危险等级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和危险等级 最全文档整理 学无止境 第一节第一节火灾种类火灾种类 第七条第七条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应根据该场所内的物质及其燃 烧特性进行分类。 第八条第八条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可划分为以下五类: A 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 B 类火灾:液体火灾或可熔化固体物质火灾。 C 类火灾:气体火灾。 D 类火灾:金属火灾。 E 类火灾(带电火灾) :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 第二节第二节危险等级危险等级 第九条第九条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 应根据其生产、 使用、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扑救难易程度等因 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严重危险级: 火灾危险性大, 可燃物多, 起火后蔓延迅速, 扑救困难, 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场所; 中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扑救 较难的场所; 轻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扑救 较易的场所。 第十条第十条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使用性质, 最全文档整理 学无止境 人员密集程度,用电用火情况,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扑救难易程 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严重危险级:使用性质重要,人员密集,用电用火多,可燃物多,起 火后蔓延迅速, 扑救困难, 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群死群伤的场所; 中危险级:使用性质较重要,人员较密集,用电用火较多,可燃物较 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扑救较难的场所; 轻危险级: 使用性质一般, 人员不密集, 用电用火较少, 可燃物较少, 起火后蔓延较缓慢,扑救较易的场所。 第四章第四章灭火器的选择灭火器的选择 第一节第一节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灭火器的选择应考虑下列因素: 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 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 灭火器的灭火效能和通用性; 灭火剂对保护物品的污损程度; 灭火器设置点的环境温度; 使用灭火器人员的体能。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 宜选用相同类型和操作方法的灭 火器。 当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存在不同火灾种类时, 应选用通用型灭火器。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 当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灭火 器时,应采用灭火剂相容的灭火器。 最全文档整理 学无止境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不相容的灭火剂举例见本规范附录 E 的规定。 第二节第二节灭火器的类型选择灭火器的类型选择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A 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水型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泡沫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B 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泡沫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 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二氧化碳灭火器、 灭 B 类火灾的水型灭火器或卤代 烷灭火器。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C 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碳酸氢钠干粉 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D 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扑灭金属火灾的专用灭火器。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E 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碳酸氢钠干粉 灭火器、 卤代烷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 但不得选用装有金属喇叭喷筒 的二氧化碳灭火器。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非必要场所不应配置卤代烷灭火器。 非必要场所的举例见 本规范附录 F。必要场所可配置卤代烷灭火器。 第五章第五章灭火器的设置灭火器的设置 第一节第一节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 响安全疏散。 最全文档整理 学无止境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 应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发 光标志。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 其铭牌应朝外。 手提式灭火器宜 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m; 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 0.08m。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灭火器不宜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 当必须设置 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灭火器设置在室外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第二节第二节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设置在 A 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 其最大保护距离应符合 附表 1 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设置在 B、C 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其最大保护距离应 符合附表 2 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D 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其最大保护距离应根据具体情 况研究确定。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E 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其最大保护距离不应低于该场 所内 A 类或 B 类火灾的规定。 第六章第六章灭火器的配置灭火器的配置 最全文档整理 学无止境 第一节第一节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第三十条第三十条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 2 具。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于 6 具。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当住宅楼每层的公共部位建筑面积超过 100m2时,应配 置 1 具 1A 的手提式灭火器;每增加 100m2时,增配 1 具 1A 的手提式灭火 器。 第二节第二节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 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A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应符合附表3的规 定。 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B、C 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应符合附表 4 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D 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最低配置基准应根据金属的种 类、物态及其特性等研究确定。 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E 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最低配置基准不应低于该场所 内 A 类(或 B 类)火灾的规定。 第七章第七章灭火器配置设计计算灭火器配置设计计算 最全文档整理 学无止境 第一节第一节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灭火器配置的设计与计算应按计算单元进行。 灭火器最 小需配灭火级别和最少需配数量的计算值应进位取整。 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每个灭火器设置点实配灭火器的灭火级别和数量不得 小于最小需配灭火级别和数量的计算值。 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灭火器设置点的位置和数量应根据灭火器的最大保护 距离确定,并应保证最不利点至少在 1 具灭火器的保护范围内。 第二节第二节计算单元计算单元 第四十条第四十条灭火器配置设计的计算单元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当一个楼层或一个水平防火分区内各场所的危险等级和火灾种类相 同时,可将其作为一个计算单元。 当一个楼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