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和应急救援社会联动机制建设工作预案
灭火和应急救援社会联动机制建设工作预灭火和应急救援社会联动机制建设工作预 案案 灭火和应急救援社会联动机制建设工作预案 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 斗条令》等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嘉兴市灭火和应急 救援社会联动机制建设工作预案》文件精神要求,结 合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忠诚可靠,服务人民、 谒诚奉献”的总要求为指导,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 导和公安机关的指挥下实施,积极参加重大灾害事故 的灭火与应急救援工作,根据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的 需要,制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用正确的处置措 施,严密组织救援行动,提高对火灾和应急救援的处 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 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社会联动机制的建立,充分整合社会战斗资 源,加强合成演练,提高全县各部门、单位联勤联动 能力和组织指挥水平;充分做好应急救援相关准备工 作,加大供水、供电、供气、民政、医疗、公安等单 位救灾资料开放共享的力度,积极推进“政府指挥、 部门联动、全民支援、消防率先”的社会抢险救援体 系,实现第一时间协同作战,抢救被困和遇险人员、 保护和疏散物资,有效控制事态发展预防因灾情导致 社会舆情事件的发生,控制并消除险情、最大限度地 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适用范围 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大或经济损失大、政治影响 大、社会反应强烈的重特大火灾和抢险救援事故。 重点单位或重要场所发生严重威胁国家和人民生 命财产安全、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燃烧或爆炸起火事 故。 有大量人员被困,且救援难度大、救援时间长的 火灾灾害事故。 在时间上或空间上失去控制,有可能导致其他重 特大次生事故的灾害。 需要启动《XX 县灭火和应急救援社会联动机制建 设工作预案》进行处置的其他重大灾害事故。 四、处置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参与。所有灭火救援力量在政府 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群策群力进行处置。 统一指挥,协调配合。在灭火救援事故应急指挥 部指挥下,各单位互相配合,协同作战。 逐级负责,妥善处置。灾害事故处置在各级指挥 部的统一指挥下,实行逐级负责制,并根据灾害事故 现场情况,积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严格控制事态发 展,避免人员伤亡。 五、组织指挥 指挥机构 1.成立 XX 县灭火与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由县 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指挥长由分管副县长、县公安局 局长担任,指挥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公 安局分管副局长和县消防大队大队长担任,成员由县 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经济贸易局、县规划与建设 局、县安监局、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 民政局、县质监局、县环保局、县气象局、县供电局、 县消防大队、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相关 部门负责人担任。 2.县灭火与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消防 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消防大队大队长兼任。 3.力量调度。县局指挥中心进行统一实施调度, 119 指挥中心做好各增援力量的调度。 第 3 页 共 10 页 职责分工 1.县灭火与应急救援指挥部:定期召开会议分析 形势,组织领导和指挥本级预案处置的重特大火灾和 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县有关职能部 门和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灭火和救援;确定总体灭火和 救援决策行动方案,下达灭火和救援指令,并根据灾 情变化,适时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 2.县灭火与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县灭火 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并 提出处置建议报送指挥部;制订修订重特大事故处置 预案;聘请有关专家成立灭火和应急救援专家组,为 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必要时参与灾害事 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成员单位职责 1.县委宣传部: 负责报道灾害现场新闻资料收集、 整理情况和新闻发布工作。 2.县公安局:负责协调、指挥公安各警种参与灾 害事故的紧急处置;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部门和公安 机关对灾害事故的侦察和防范工作;负责相关道路的 交通管制,维持灾害现场秩序和灾县社会治安;对灾 害事故地县重要目标实施警戒,紧急情况下协助警戒 对象转移,灾后现场的警戒;负责因灾害事故引发的 涉稳、涉访等情报信息的收集。 3.县消防大队:指挥消防部队参加灭火救援事故 的紧急处置;组织力量对急、难、险、重任务进行突 击和攻坚;组织志愿、专职和其他形式消防队承担灭 火救援工作;负责牵头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完成 指挥部交给的其他任务。 4.县经济贸易局:负责事故抢险救援物资保障协 调与调配工作。 5.县规划与建设局:负责提供地下供水、供气的 管道和地上建筑平面图纸等相关资料;负责协调自来 水公司、燃气公司为灾害灭火救援现场用水和抢修工 作提供有利条件。 6.县安监局:组织协调调动企业专业队伍参与化 学危险品事故处置工作;负责牵头对生产安全责任事 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根据县应急指挥部指令,调动 专业人员和破拆装备参加特种救援工作。 7.县卫生局: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进行医疗救 护和灾害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协调相关单位调 集应急救援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8.县交通局:及时组织运送参加救援的人员、物 资和器材,维护公路畅通。 9.县财政局:负责救援现场的资金保障,负责协 第 5 页 共 10 页 调应急费用的资金保障。 10.县民政局: 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受灾害危害的灾 民和财产的转移;搞好灾民的临时安置工作,对符合 条件的灾民提供必要的生活救助。 11.县质监局: 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对特种设备方 面的火灾灾害进行分析、 论证, 为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为灭火救援指挥部提供现场所需特种车辆资源的信 息。 12.县环保局: 利用相关技术对灾害事故现场环境 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分析有毒物质的成份,调查其 产生源,提出有毒物质可能对人员和环境造成次生灾 害防治的建议报告。 13.县气象局: 做好气象条件监测和预报, 及时提 供灾害事故现场的气象保障服务。 14.县供电局: 负责对灾害事故现场和周围的电力 管制,根据指挥部的要求或需要输送或切断电源。 15.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负 责固定指挥部通信联络保障;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 责现场指挥部的移动通信联络保障。 现场协调 县灭火与应急救援指挥部要在灾害事故现场设立 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县灭火与应急救援 指挥部指挥长担任。 现场指挥部下设作战组、 专家组、 供水组、通信保障组、医疗保障组、生活物资保障组、 清障破拆组、安全保卫组、宣传报道组。 1.作战组:消防大队为组长单位,负责搜集灾害 现场相关信息,向参战的下级指挥员部署作战任务, 根据现场情况变化,及时调整力量部署,监督执行情 况,并及时向现场指挥部反馈灭火和应急救援的进展 情况。 2.专家组:县政府办公室为组长单位,县灭火应 急办负责启动专家资源库,调集有关专家到达现场, 对灾害事故进行评估、提出处置建议,为指挥长提供 决策依据。 3.供水组:水务集团公司为组长单位,自来水公 司负责组织使用各种水源、供水和协调相关部门保证 灾害事故现场的供水工作。 4.通信保障组:移动公司为组长单位,移动公司 负责现场指挥部的通信联络保障,通公司负责固定指 挥部通信